养成暴君后悔录 完结+番外-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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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没睡着,就睁开眼睛吧。老这么憋着,可别把咱尊贵的九皇子给憋坏。”
自从进到西厢房的门,他便一直在用余光在观察江煜,一个人装睡的时候即便能保持呼吸时刻平稳,也不能长时间克制眼球的转动。
江煜一直在偷听他们的对话,即便发热到这么严重的程度,依旧在用顽强的意志力在强撑,单这一点就绝对不是一个连爹都能认错的痴儿做得出来的事。
所谓吃一堑长一智,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韩时卿明白即使是十二岁的江煜,也绝对不能掉以轻心。
他得和江煜好好“谈谈”。
江煜被戳穿,心里只慌乱了一瞬,很快便又冷静下来。
他缓缓睁开眼睛,高热烧的他两眼发黑,他扶着床沿坐起身,向后倚着床栏,枯草一样的中长发挡住了半张脸,让他整个人显出了些许阴郁。
既然韩时卿已经叫出了他的名字,那么,他与这人再对峙,藏着掩着,哭爹喊娘已经没有用了。
他打算换一个方法。
“韩时卿,我认识你。”干裂苍白的嘴唇开合,江煜拨开挡住眼睛的头发,对着眼前的青年笑了笑,“镇北大将军韩靖宇的小儿子,生性不羁,快人快语,能文善武,才华出众,却甘于一辈子当个逍遥浪荡子……”
韩时卿拧眉,眼神复杂地看着江煜,“你什么意思?”
他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江煜想要收买他。
可是这样想又觉得有点可笑。
江煜一没财二没权,有的只是个在逃皇子的名号,他拿什么引诱自己帮他?
再说他当是知道镇北将军府归为左相派系,要是自己把江煜的身份公布,他爹第一个便会拔剑杀了江煜,一点余地都不会留。
果然还是年纪小,学来大人那一套虚张声势罢了。
可是江煜接下来说的话却完全颠覆了他的这套猜想。
只见那身形瘦弱的少年叹息一声,眸中似有水光攒动,“我是在羡慕你,羡慕你能够自由自在地做自己想做的事,而我却要永远在被追杀的担惊受怕中度过余生。”
说到这儿,江煜顿了下,看向韩时卿,“今日遇到了你,我怕是真的要折在这里了,连余生都没有……”
他说的情真意切,眸子里的苦痛与悲戚似乎要溢出来,肩膀竟也跟着发抖,带出了两声咳嗽,整个人因为高热打了个摆子,委实可怜。
韩时卿静静地看着他,心里起了几层波澜。
他在想他要不要同情江煜。
人非草木,谁能做到真正的绝情?
可是江煜这个人,说的话十句有八句假,而且极擅长骗人,即便是十二岁的他,也会让曾经被骗的团团转的韩时卿感到难以信任。
“你想活吗?”半晌,韩时卿终于开口说了话。
江煜心中暗笑韩时卿对他果然容易心软。
他急忙点头,“想!”
“你还记得我方才说过的话吗?”韩时卿眸光微动,声音却平静,“今日你生的病,便是你的劫数,我不会给你药,若你能扛过去,不至于痴傻,那我便给你一笔盘缠,你自去逍遥,若你因这场病烧成了傻子,那我便留你在将军府吃住,养你余生。”
上一世他几次午夜梦回都在幻想如果江煜真的只是个普通的小乞丐,他们是不是就可以携手走完余生。
所以,这一世若江煜当真痴傻,他愿意养他一辈子。
这是他留给江煜和自己唯一的退路。
第9章 我想喝水
“好。”江煜点头,眼中透露出的是感激的光,“谢谢你肯给我这个选择的机会。”
不管怎么说,听韩时卿的意思,应是不会将自己的身份告诉任何人了。这是对他能活下来的最大保障。
现在困扰他的是,韩时卿给的这两条选择,他究竟要选哪一个。
前世的这个时候,他已经规划好了自己的人生。
要想从低往上爬,他必须有个足够华丽的台阶。
兵行险道,从军入伍,若是有将军府的引荐,他日后的路必定好走百倍。
所以他找上了韩时卿……
远安帝的性格他清楚,刚愎自用,暴戾冲动,好大喜功,远贤亲佞,势力衰弱是迟早的事。
届时,羽翼丰盈的他便可趁虚而入,坐上那把宝座。
由于母妃是先帝从民间带来的风尘女子,没有任何背景,所以江煜自幼便见惯了皇室后宫的险恶。
教会他这些的不仅是那些后宫嫔妃与欺软怕硬的皇子,还有他的亲生母亲。
他的母亲看似软弱,背地里却也不是什么善茬,不然也不可能“顺利”把江煜生出来。
毕竟那时候可是有不少人想着让江煜胎死腹中,连母凭子贵的机会都不给她留。
江煜的母亲对他并不好,甚至说只把他当成个争权夺势的工具,在任何方面对他的要求都极其严格,做不好事的时候,非打即骂。
小时候的江煜袍子下经常是青青紫紫,一片连着一片。
可即便他再怎么努力,就出生时间来说还是晚了其他皇子太多。
没有背景,没有势力,没等他崛起,当今的远安帝便逼迫先帝退位,激进地接手皇权,发动了肃清事件。
一直虐待他的母妃也在混乱的屠杀中死在了韩靖宇的长剑下。
他永远记得,这个女人直到死都紧紧地挡着他藏身的木箱。
那双瞪大的眼睛里盛满了浓到化不开的不甘和怨念,在那一刻深深地印在了江煜的心上。
想至此,江煜心中已经有了选择。
他不会放弃将军府,也不会放弃韩时卿。
答案显而易见。
————
临近夜幕,雨势却不见小,韩时卿从韩山手里接过小厮采购的药材,沉默了片刻,却是叫韩山把熬药用的简易灶台和煮药的工具一并带来了西厢。
他搬了张板凳,坐在灶台前,熟练地生火,拿着小扇,熬起了药。
他摆设灶台的地方与江煜的床隔着一道屏风,不远处窗户打开,烟飘出窗外一部分,却还是让江煜呛进去了一部分,引得他咳嗽了几声。
“你不是说不给我药吗?”做完选择的江煜稍微放松了些,神智被烧的有点迷糊,说出的话也带了些鼻音,沙哑软糯,“如今这又是做什么?”
他心中还是有那么点希冀的,希望韩时卿改变主意,对他更退一步。
可只见那在熬药的人沉默了一会儿,突然噗嗤笑出了声。
“我只是在熬药,谁说这药就是给你熬的了?”韩时卿站起身,倚着屏风,小扇搭在肩膀,对江煜说:“我答应了阿爹要亲自给你熬药,自然要做做样子,告诉你,这药我熬好了就往外面一泼,雨那么大,肯定一冲就散,你想喝?没门!”
“……”江煜被他这话噎到,又咳嗽了几声,一张脸已然红的发紫了。
韩时卿是个说到做到的人,药一熬好,他便开了门,往门外一泼,边泼边嘟囔道:“给狗喝都不给你喝。”
熬了大半个时辰的治病良药就这么随着雨水散开,消失在淤泥里,渣都不剩。
夜更深了,高烧持续发酵,江煜只觉得整个脑袋瓜子嗡嗡的,身上又冷又热,眼球干涩,嘴巴也干的要命,声带抖了半天,才抖出一句不算完整的句子,“水……喝水……”
韩时卿就坐在床旁边的桌子前,啃着块将军府郝大厨最拿手的糖醋排骨嚼得津津有味,听到江煜猫叫似的请求,吐出根啃干净的骨头,拿筷子敲了敲桌沿,对江煜问道。
“你说什么?大点声儿,我听不清。”
“水……”江煜烧的都快不知道自己这是身在何处了,只能听到韩时卿在叫他,便又重复了一遍请求。
“时卿,我想喝水……”
韩时卿敲击桌沿的手一顿,一些久远的记忆涌上心头。
那是江煜去北境的第二年,率领小股骑兵去城外的山涧谷地探路,结果遭遇蛮族埋伏,二十人的小队几乎全灭,江煜不知所踪。
韩时卿听到这个消息,当即启程,跑死了三匹马,日夜兼程赶到北境。
当时所有人都说江煜死了,在那种情况下没可能还活着。
即便没死在蛮族的弯刀下,也躲不过山涧里那帮饿疯了的猛兽。
只有韩时卿不信,凭着一股冲劲钻进山涧里,红着眼睛,拼了命地找人,秉着活要见人死要见尸的信念,一直撑到在山洞里看到倚着石壁面色苍白的少年。
那时候的江煜与他对视,眸子里似是承载着星星点点的光,笑弯了去。
他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时卿,我想喝水。”
第10章 没有韩时卿怎么活
记忆就到这里,韩时卿眸光稍暗,抿了抿唇,倒了杯温茶水,走到江煜床头,对着那张脸往前一泼,满杯的茶水便全洒在了江煜的脸上,一滴都不剩。
有些正冲进江煜的鼻孔,呛得他剧烈咳嗽起来。
“咳咳咳……”不过也多亏这杯水,江煜快烧成浆糊的脑袋瓜子终于稍稍清醒了那么点儿。
他努力侧过身,压低咳嗽声,右耳朵嗡嗡作响,整个身体似乎在发出超出负荷的哀鸣。
他细瘦苍白的手撑着床沿,勉强将身子撑起一半,水滴顺着润湿的头发滴落,有部分滑进衣襟,在脖颈处留下浅浅的水痕,在摇曳的烛光下分外晶莹。
江煜心里不仅没有恼火,反倒还笑了笑。
他不是受虐狂,他只是觉得如今的韩时卿才是他想象中该有的样子。
“水来的很及时。”少年笑容真挚地抹了把脸,极好脾气地对韩时卿说:“要是能装在杯子里给我,就更好了。”
“……”韩时卿嘴角抽了抽,心里的气突然就给散了。
以前就是,在江煜身份暴露前,俩人还挺好的时候,即使有了矛盾,江煜也能用一句话就化解他所有的脾气。
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韩时卿再恨江煜,现下人家都赔笑脸陪到这种程度了。
再说这还是不知道前世那些事情的十二岁江煜,于情于理,他和这一世的江煜斗气都不值当的。
想到这里,韩时卿转了身,抄起桌上的茶壶倒了满满一杯茶,递给江煜,“喝吧,就这一杯,再想喝,自己倒,我先睡了。”
说罢他转了身,脱了鞋,去屏风隔起来的软塌上一趟,抱紧自己的小被子,翻了个身,没再说话了。
从江煜的角度只能看到他露出屏风边缘的一截白袜子,有点可爱。
江煜瞅了眼木桌上的酒菜,又望了眼窗外的夜色,推测出此时应是已经到了亥时。
他摇头无奈地笑了笑,心道韩时卿这个爱吃宵夜的毛病可算是找回来了。
充满活力的韩时卿最喜欢吃东西,别人一天三顿饭,他能吃五顿。
这还不算上糕点零食,要是加上了那些杂七杂八的东西,他那个食量几乎能赶上人家东洋来的摔跤大汉了。
可是前世韩时卿卧病在床的那几年,却吃得少睡得少,还经常做噩梦,要不抱着从将军府带出来的小被子,能整夜合不了眼。
现在见着韩时卿能吃能睡,江煜也算松了口气,从心里感到踏实。
他用指腹缓缓摩擦着茶杯的杯壁,将上面残留的韩时卿手指的余温揉进皮肤,而后咬着杯沿一饮而尽。
感觉恢复了些力气,江煜挪动双腿,向下光脚踩在地上,努力想站起身。
谁成想冷硬的石灰地与火热的皮肤相贴,激的他打了个寒战,脚下一软,险些跌倒。
江煜咬牙扶住床柱,轻晃了下脑袋,把眩晕感驱散,摸索着走到桌前,给自己又倒了杯茶,灌进肚子里。
又觉得不解渴,后来直接端起茶壶对嘴灌了整整一壶,才觉得那份燥热少了半分。
韩时卿吃相一向不好,摆好盘的菜总是被他扒拉的东倒西歪,净挑“长得好看”的吃。
尤其是排骨,他只吃看得顺眼的,被韩大将军训斥的时候也能找出一大堆歪理,比如“吃饭也要看眼缘”,“只有肥瘦相间,骨肉均匀的排骨才配进小爷的肚子里”等等。
目光锁在韩时卿用过的碗筷上,江煜瞥了眼屏风那边的白袜子,见袜子没动,便伸出手拿起了那双散落在桌上的木筷,轻车熟路地夹起一块瘦肉很多的排骨,放进了自己的嘴里。
吃饭才会有力气,没有药的情况下他必须吃饭才能顶过去这场病。
虽然高烧让他的身体对进食产生本能的恶心感,可只要是韩时卿用过的碗筷,韩时卿吃过的东西,江煜无论何时看到都会食欲大增。
当初韩时卿和他在军营相处过一段时间,军粮告急,将士们的饭菜差的出奇,可江煜照样吃的津津有味。
就因为韩时卿在他旁边。
这样想起来,他那上一辈子,若是没有韩时卿,他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活过来的。
第11章 你就说你喊的
把饭菜咽进肚子里,江煜拿起桌上那壶韩时卿喝剩的竹叶青,起身从房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