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以爱为饵 [出版]-第4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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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是个不错的国家,我有个认识很多年的朋友也住在那里。”原诩似乎陷入了回忆。
收拾的手指停了下来,苏惟轻声问道,“是什么样的朋友?”
“是一个认识很久的朋友。不过,很多很多年没见了,有几次想见面前都会因一些意外中断,所以一直都没见过她。后来……后来出了点事,我们没了联络,现在她大概已经把我给忘了吧。”男人清澈的瞳底掠过一丝黯淡。如果当初他不是那么骄傲,强硬切断联系,一些事可能会完全不同。
“如果我是她,无论距离多远,变化再大,都不可能把你忘掉。”她的视线与他的对上,刹那间,他又有了那种奇异的感觉,他们……是不是曾经在哪里见过?
胡天天在一侧示意众人继续拍摄。
原诩起身,走了两步,又停下,回头朝她道,“谢谢你。”
直到后来,当他终于知道了她是谁,才会明白这屡屡出现的似曾相识并不是他的错觉。
《迷梦月城》的城市部分拍摄将在六月底全部结束,之后剧组会去云南以及西安等地取景,等到后期再重新按剧情穿插剪接。
如今在影城拍摄的剧集基本都是不连贯的,也许前一场戏还是刚刚初识,下一场就已经爱来恨去情感冲撞激烈了。
盗墓探险部分难免会用到特效,但胡天天也明白以国内现在的技术,以及制片方计划拨给后期电脑技术的资金,做出来的效果不会比动画片好多少。所以他一开始就和庞真商量,尽量不出现需要电脑技术的剧情。
悬疑探险盗墓这三个要点里,以悬疑和探险为主。
而原诩所扮演的守屋人,在前十五集里,始终维持着适度的神秘,同时伴随着一连串离奇事件的发生,让观众难辨好坏。从十六集开始,他的戏份会加重,主角众人从云南回来后,他在一次陷害事件发生时,出人意料的以其阴郁可怖的形象帮了主角们,让一直以为他站在对立面的几人大吃一惊。
随后,守屋人这个角色也会慢慢呈现出更清晰的背景状态,也将由他,引导众人走向谜底的终点。
整部连续剧不长,只有二十五集,和如今国内动辄四五十集多则七八十集的剧集不同,讲究的是紧凑的节奏感和扣人心弦的剧情气氛,当然其中主角的幽默台词和搞笑爱情也是一大看点。
庞真一贯是写电影本子的,懂得如何在开场十分钟内牢牢抓住观众眼球,亦懂得搞笑处轻快幽默,动情处带人入戏泪点煽情。
胡天天也是个有想法的导演,不想拍脑残的裹脚布连续剧,两人合作可谓天衣无缝。
之前庞真答应许慎把小说改成电影本子,也等于是和M&S有了合作,偶尔不用去剧组工作时也会去一趟M&S,当然前提都是原诩在剧组没戏的时候。
她从苏惟那里知道,原诩近来没有通告的时候一般都在M&S。其实公司里一直都有他的专属休息室,只不过他以前从来不去,便空置下来。
如今他算是重新开始了,苏惟提议他日常去公司时,他没有拒绝。
庞真开着红色A5,一路风风火火驶入M&S的地下停车场,因为心急了点,在拐弯处差点撞上一个人,好在刹车及时,只是惊了下对方。她赶忙下车,一边道歉一边帮那人将掉落的背包和散落的物件捡起。
那人挺年轻,看模样有些眼熟,应该是M&S里的员工。对方显然也认识她,恭恭敬敬喊了一声庞编,收拾了东西,便匆匆朝楼梯口走去。
等到那人走后,庞真在一旁停完车,才发现地面上躺着一本黑色笔记本,应该是刚刚那人掉落的。
她弯腰捡起,拍去上面的灰尘后随意翻了翻,却发现入眼的字迹非常熟悉。
她和苏惟之前讨论如何让原诩对角色感兴趣时,曾坐在一起一页页纸的翻看设定和剧本,苏惟有随时记录的习惯。她那时还赞叹她明明是个海归,可一手中文字却比她这个靠写字为生的人还漂亮。
本子上的字迹清隽纤长,毫无疑问,这是苏惟的笔迹。
笔记本是苏惟的?怪不得她看刚刚那人有点眼熟,估计是在原诩身边做事的吧。庞真猜测着,拿着笔记本进了电梯。
片刻后,她敲开了六楼某间休息室的门。
房间内很安静,原诩坐在靠窗的单人沙发上翻看剧本,见她进来,朝她颔首打招呼,“庞编剧,苏惟去了宣传部,有事找她?等一下吧。”
在剧组时,庞真每次和他说话的借口用的都是商讨剧本。次数多了,也实在是没什么可商讨的。
所以她现在来M&S这里,用的借口是找苏惟。他一般都会礼貌请她坐,随后继续安静做自己的事,完全没有和她聊天的意思。
不过今天,她有了个不错的聊天方式。
“这是苏惟的吧。”她捏着手里的黑色笔记本,朝他走近了些,“我刚刚捡到的,应该是她掉的。”
“放茶几上就可以,谢谢。”原诩说完,又再度低头翻看剧本。
这就完了?庞真实在有些抓狂,他就不能多说几个字?好歹她是他现在这部戏的编剧啊!
经过十分钟的尝试对话、对话失败、沉默相对后,庞真陷入无语状态。
“我先去办点事,那个……等苏惟回来了,你让她打个电话给我。”她将笔记本搁在靠近他的茶几上,起身离开。
庞真离开休息室还没走几步,身后传来原诩略显焦急的声音,“等等!”
“怎么了?”庞真半欣喜半疑惑的回头。
原诩的神情有些奇怪,那双素来淡漠的眼底带着某种不可置信的惊色,这是庞真第一次看到他在拍摄以外的时候露出这种强烈的情绪。
他手里举着那本黑色的笔记本,开口时声音竟带了一丝微颤,“你刚刚说,这笔记本是谁的?”
“苏惟的啊,里面都是她写的字,不是她的还会是谁的?”
原诩怔住了。耳旁仿佛响起什么东西轰然崩塌的声音,又好像是整个人瞬间被汹涌的海浪吞没,一时间,他竟有些恍惚。
“你……没事吧?”庞真走到他面前。
庞真问了第二遍,原诩才回过神,他的视线落下来,眸色深不见底,“苏惟她……今年几岁?”
她愣了下,之后才道,“我想想,她应该刚过二十六。”
他的脸色原本就略白,此刻就连唇色也苍白起来。片刻,他朝她点了点头,“谢谢。”说完,转身进了休息室。
休息室乳白色的茶几上,那本笔记本依然维持着翻开的状态。白底黑字,一页页写满了有关阮成泽的所有生活习惯。这是一本助理笔记,即便刚刚不问庞真,他也应该猜到这是谁写的。
那女孩,因为时常写信,很早就练出一手漂亮的中文字。他常夸赞她硬笔字里有书法的神韵,明明只是少女,笔触却清隽如少年男子。
原诩合上笔记本,来到窗前,缓缓闭上了眼。
二十六岁,从法国来,还有那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这所有一切加起来,答案已经呼之欲出。
可为什么?
她八岁之后,他分明再没去看过她。
这么多年,两人彼此通信,她在他心目中却始终是那个八岁女孩的模样。
一开始,是他太过忙碌。电影播出之后的票房以及造成的轰动远在他意料之外,他当时对未来原本有自己的规划,他的确想读艺术院校,但专业却是雕刻。然而几个月的拍摄下来,他却对演戏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无关于明星艺人这类称谓,他只想成为演员。
开始几年,他一直忙于学业和专业课培训,偶尔会参加一些通告,但并没接新戏。他一直是个完美主义者,既然对演戏有兴趣,那么他希望在自己有了足够的能力后再去真正进入这一行。
观众可能一时会因他的外貌而产生喜欢,但这种喜欢和崇拜并不会长久,而他是个男人,以色悦人这种方式是他最不喜欢的。
虽然距离遥远,但他会定期给那女孩寄去礼物和信件。
她也总是有回信,笔迹从生疏到熟练。很多年后苏惟再回顾,她的中文读写就是在那几年练出来的。
大学毕业前的那个寒假,他曾计划去趟尼姆,她应该快十二岁了,他准备了礼物,想陪她一起过生日。然而在出发前的一周,他驾车出了意外,他自己倒是没事,被他撞伤的女孩却在医院躺了整整两个月。
那女孩的名字,叫白夏虞。那年,她二十三岁,刚刚签约一家没什么名气的音乐公司,是个连三线艺人行列都挤不进去的新人歌手。
白夏虞伤的最严重的地方是腿,两处骨折,医院最初的诊断,表示她可能会留下后遗症。他犹记得当她从昏迷中醒来,听到医生的诊断,脸上那种近乎绝望的悲伤。
那个寒假,他哪里都没去成,每天都去医院看望她。
那时的白夏虞,刚从一座小城出来,还没有被大城市的喧嚣浸染,黑白分明的清晰眼眸里满是少年人的单纯和直白。她虽然知道他是谁,但她并没有因为这些而起任何心思。相反,因为车祸,她对他异常排斥。她长相柔美,性子却烈,起初那几周,他几乎每天都被她骂着赶离病房。
他从小个性就安静,性子温文,就算再生气,也骂不出什么难听的话。他一直以为,若以后找女朋友,他会喜欢那种乖巧懂事安静的女生。两个人相敬如宾,相爱陪伴,一路到老。
白夏虞是很美,年轻朝气,可是骨子里却透着一股泼辣的野味。
他以为,他不会喜欢她这样性格的女孩。
可人有时候就是这么奇怪的生物,你所有以为会发生的事,结果都没有发生,你从来没想过会遇见的人,却遇见了。
他喜欢雕刻,可是他成了演员。
他喜欢安静乖巧的类型,可是他最后爱上了性烈如火的白夏虞。
很多年后,当两人满身苍夷站在不同的世界里,因为曝光而遭到大众的诟病时,所有人都不会想到,在他们两个人里,最先爱上的人是他,整整三年求而不得的人也是他。
那三年,她始终将他摆在朋友的位置。没有想过要用什么去向身边这个已经在影界封帝的男人去交换什么。她不想利用,她还年轻,抱有希望。
至少,起初那三年,是这样的。
原诩最终没有去成尼姆,他曾计划过几次,但临了都会因一些事情而搁置,学业事业还有喜欢的女孩,这一切将他的生活填满。他仍然会给她写信,会寄送礼物,但那一部分随着时间的过去似乎渐渐和他真实的生活隔离开。
她变成了一个纸上的女孩,用一日比一日漂亮的中文笔迹,向他讲述她的心事。
他曾因为关心和好奇,让她给自己寄照片,不知什么原因,她并没有寄来。他也试过数次打去修道院,想听听她的声音,她只接过几次电话,第一次是在她十二岁生日的前一天。电话里,还是带着稚嫩的童音,比起一般的女孩,那声音要恬淡的多。
他告诉她,他过不去了。她没有发脾气,也没有说任性的要求,只是异常乖巧懂事的表示自己一切都好,让他不用担心,只说等她长大,终有天他们会见面的。
后来数次通话,她在电话那端永远是那么乖巧懂事,似乎完全不必他担心任何事。
他安下心来,加上那阵子四处奔波拍戏,后来便也很少打电话了。
之后很长一段时间,两人就只是通信。
他和白夏虞刚刚秘密登记结婚的那一年,他突然接到一个陌生的手机号码,电话里是听起来熟悉的女声,带着少女的清甜和恬淡。她让他猜她是谁,他一下子就猜着了。她在电话里很开心,比以往任何的通话听起来都更愉悦,她问他最近有没有时间,能不能去法国看看她。
她说她快十六岁了,想见见他。
他那时刚刚拿到了他第二个影帝大奖,又和白夏虞新婚燕尔,正是人生里最幸福的时光。所以立刻就答应下来,打算去法国看她的同时,和新婚妻子享受一下两人蜜月。
他告诉她自己可能会先在巴黎停留几天,稍后再去尼姆。那时他似乎听见她在电话那端笑了笑,可她什么都没说,就乖乖的说了句好。
然而,然而他没有见到她。
那个手机号码,他再没有打通过。之后数年,他的人生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而那个拥有恬淡嗓音的少女也就此消失了。
没有出现,没有电话,连信也再没有过。
等到数年之后,他从自己一个不常用的邮箱里看到她寄来的邮件时,他已经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他的性格变得偏执而孤僻,甚至有些粗暴,他拒绝帮助,也拒绝见面,他根本不想让她看到这样的自己。当她希望见面的信件一再出现时,他用了最直接的拒绝方式——他注销了那个邮箱,切断了两人之间唯一的联系。
对他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