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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只听他的话 完结+番外-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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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谦慎却恰恰做到了。
  芷荞嘘一口气,想起了刚失去父母的那段日子,暗无天日,好像天都要塌下来了。跟他一比,她的心理素质确实差得太远了。
  掌心的温度提醒着她,这会儿,有人牵着她在黑暗里前行。
  心里,忽然就有了安心的感觉。
  大手牵小手,就这么进了园子。
  后来,终于到了景山山顶,白谦慎站到了她的身后。她还没反应过来,他抬手捂住了她的眼睛。
  芷荞有点紧张:“大哥,你干嘛?”
  白谦慎俯身,贴到她的耳边:“你听。”
  他的呼吸热热的,拂在脸上,又有些痒痒的,说话都隐约带着笑意。
  “听什么?”她迟疑着,“……风声、雨声。”
  “还有呢?”他轻笑,有点捉弄她的调调儿。
  她又是紧张,又是懊恼,不知道他怎么也跟白靳一样喜欢捉弄人了:“不知道!不知道了!”
  白谦慎弯下腰,嗔怪道:“还有你的心跳声啊。”
  芷荞怔住。原本没有跳的心,在此刻,忽然心如擂鼓地跳起来。
  她猛地挣开了她,一言不发,在亭子一角坐下来,也不跟他说话了。天气有些热,她干脆踢了鞋子,光了脚。
  他负手站在她身后,望着她,不置可否。
  她穿的是浅口的鞋子,一踢就掉了,一双白嫩的脚丫,有节奏地一上一下摆动着,莹白如玉,小巧精致。
  每动一下,都像是挠在人的心窝里。
  她本就娇小,没想到,一双玉足也这样娇俏。
  以为背对着他,就什么事儿都没有了。其实不知道,这样无形的举动,更像是在挑逗人男人。
  好在他不是什么色中饿鬼,在她身边找了个地方坐下。
  跟她隔了点距离。
  “怎么不说话了?”他柔声问她。
  芷荞踢踢脚,声音闷闷的:“没什么。”
  “吓到你了?”
  “没有。”她语气轻松,“我知道你跟我开玩笑的。”
  “如果我说不呢?”
  “……”
  他轻笑,弯腰拔了两根草:“跟你开玩笑的。”
  芷荞舒一口气,回头瞪了他一眼,双手撑着石凳子,继续摇摆双脚:“大哥,你觉得我学这个专业怎么样?”
  “挺好的。”
  “你想都没想就回答了,太敷衍了!”
  见她皱着鼻子,嘴巴不开心撅起的模样,他心底一片柔软,又是好气又是好笑:“那你希望我怎么回答啊?小祖宗。”
  芷荞哼一声,扬扬下巴:“至少得认真思考过啊。”
  白谦慎说:“你怎么知道我没有认真思考?”
  芷荞见招拆招:“拜托,你刚刚那回答,间隔有两秒吗?”
  白谦慎比她更厉害:“就不能是我思维敏捷吗?别忘了,我是干什么的。”分明是睁着眼睛说瞎话,他还说得煞有介事,好像跟真的似的。
  芷荞真是说不过他,竖起两根大拇指,又是拱手作揖:“厉害厉害,小女子甘拜下风。”
  “知道就好。”
  “白首长最厉害的,可不就是这张嘴了。”
  “好啊,你还给我下套呢!”他说着,伸手要过来抓她,芷荞吓到往后一缩。
  因为没穿鞋,她在草地里一个趔趄,摔倒在地。
  脚踝处立刻传来钻心的刺痛。
  “怎么了?”他紧张地弯下腰,把手放到她的脚踝上。
  她疼得小脸都发白了,头摇得像拨浪鼓:“疼死了,你别碰,别碰。”
  “好好好,我不碰。”他弯腰把她抱起来,小心放到长凳上,俯身,把手轻轻放到患处。
  他还没动呢,她就吓得嚷嚷起来,说什么也不让他碰。
  他无奈地抬起头,语重心长:“你这是脱臼,不是骨裂,我给你扳正就好了,拖着反而有事情。”
  她摇头:“我不要,我不要扳,我宁愿疼死。”
  怕疼到这么无理取闹,他都气笑了,忽然愣愣地望着她身后,惊讶道:“阿靳,你怎么来这儿了?”
  芷荞下意识回头。
  下一秒,脚踝处就传来一声骨头正位的声音。
  伴随而来的,还有钻心的疼。
  芷荞“啊”了一声,回头难以置信地看着他。他居然也耍诈?
  “白首长,你太过分了!”她的语气里,眼睛里,满满的都是控诉。
  白谦慎仍是保持着半蹲的姿势,单膝着地,一只手还搁在膝盖上,自下而上望着他。
  他笑得是温文,出口的话却很无赖
  “我就过分了,你能拿我怎么样?”
  芷荞:“……”
  看着她目瞪口呆三观尽碎的模样,白谦慎忍不住朗声笑起来。记忆里,他很久、很久,都没有这么毫无包袱地笑过了。
  “好了好了,回去了,不跟你闹了。”他在她面前弯下腰,示意她上来。
  芷荞哼一声,不情不愿地勾住他的脖子,趴到了他的背上。
  他起身,拖了拖她的小屁股:“抓紧了,别掉下去。”
  他声音里的调笑,芷荞完完整整地听出来了。
  她扁扁嘴,想着扳回一局,脑子里灵光一闪,忽然提起声音,恶意道:“驾——”
  白谦慎无可奈何地笑了。
  夕阳下,她趴在这个坚实的背脊上,任着他背着下了山。
  ……
  容芷荞并不是一个多么敏锐的人。
  但是,女孩子对某些事情,总是有着与生俱来的直觉。又或者,那是身体的本能。
  那天,从景山公园回去后,她没有多想,倒头就睡了。
  晚上却莫名其妙地梦到他。
  那是五年后,她的婚姻殿堂。
  婚礼办得很大,所有人都来观礼,新郎是一个容貌平常的年轻人,她大学里的师兄,在神父的见证下执起她的手。
  说,芷荞,我会爱你一生一世。
  芷荞那个感动的,微笑、踮起脚尖跟他亲吻。
  吻完后,新郎也望着她。
  白璧无瑕的面孔,微微含笑,分明是白谦慎的模样。
  容芷荞一个激灵,吓得从床上坐了起来。
  自此才知道,那天在景山公园里的感觉,绝非她的错觉。


第21章 三合一
  过几日,天终于放晴。
  容芷荞去了就近的一家花店。
  说花店并不恰当,这不是一家单纯的花店,一楼卖花,二楼是供客人看书的地方。老板是个年约三十的知性女人,穿着白色织锦旗袍,摇着一把绯色的香扇。
  她是常客,又出手阔绰,老板娘热情地把她往楼上引:“客人,请小坐会儿,这会儿还早,你要的金剑郁金香估计等会儿才到。”
  芷荞不是个多话的人,上楼拿了本书,在二楼靠栏杆的地方坐了。
  半个小时后,送花的车到了。
  老板娘把她要的金剑郁金香包了起来,正准备送上楼,忽地有人跨步进来,伸手就拦住她:“慢着。”
  这店能在这寸土寸金的地方盘下这么大店面,自然是有些背景的。
  老板娘不耐烦地转过脸去,可一看见来人,脸上就堆起了笑:“小三爷,什么风把您出来了?”
  沈遇嫌恶地挥挥手:“你别离我这么近,一股子的脂粉味。还有,别这么叫我,跟进了妓院似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老板娘讪笑:“那我叫你沈爷,成不?”
  沈遇皱皱眉,不耐烦道:“也成。对了,我让你给我送的绿地郁金香呢?拿来吧。”
  老板娘的脸有点僵了,尴尬地解释:“最近没货啊,要不,您再等两天……”
  沈遇当即就火了:“还等?我都等一个礼拜了。你他妈去问问,我沈遇什么时候等过人?”
  老板娘不住赔礼作揖。
  沈遇目光往下一瞥,看到了她手里的金剑郁金香。
  他眼睛亮了亮,笑着抢过来,放手里转了转:“这什么品种?长得还不错。”
  这厮就是一草包,哪里懂得赏花,这趟急着要绿地郁金香,也不过是为了前些日子在花展上跟人攀比,为了讨女神张萱萱的欢心,夸下了海口。
  老板娘在心里腹诽。
  嘴里却好声好气:“金剑郁金香。”
  沈遇琢磨了会儿,说:“算了,就这个吧,我看你那绿地得年后才送过来了,爷可等不了。”
  老板娘急了:“这可不行!这是别人订了的。”
  沈遇一瞪眼,蛮横劲儿上来:“我说给我就给我,在这地头上,谁他妈敢跟我抢?看我不打扁他的狗头!”
  老板娘为难极了:“您没什么,我们做生意的可不能这样啊,这不,人还在楼上等着呢。”
  沈遇本来就憋了一肚子火,又听她絮絮叨叨了这么久,满脸不耐烦地抬起头。
  ——循着她手指的方向。
  然后,他愣住了。
  入目的是张清冷的脸,眉眼漆黑,不施粉黛,乌黑的头发散在雪白的肩头,露出一截天鹅颈。
  模样很眼熟,就是想不起在哪儿见过了。
  容芷荞这时也等得久了,低了一下头,正好撞见他痴痴望着自己的目光,不由一愣,心里不豫,起身下楼。
  “老板娘,我的花呢?”
  老板娘半点儿没替沈遇遮掩,一指他手里捧着的花束:“这位沈爷看上了你订的花……”
  沈遇暗骂,说时迟那时快,飞一般把花插到了她手里,笑嘻嘻说:“鲜花赠美女,我看这花,和这位小姐很配,特别配。”
  一本正经,绝口不提要抢花的事儿。
  老板娘:“……”
  容芷荞看他一眼,微微点头,转身就要走。
  沈遇忙拦住她:“认识就是缘分,美女你要去哪儿?我送你一程吧。”
  “不用了。”
  芷荞走到店外,他还是穷追不舍,她心里有点烦躁,从来没见过脸皮这么厚的人,不由道:“这位先生,请你自重。”
  沈遇说:“这年头坏人多,我就是担心你,想送你回去。”
  说着,掏出车钥匙,按了按。
  离他最近的一辆路虎闪了闪。
  这车约莫也要六七十万吧。
  芷荞淡淡瞥了他一眼,掏出自己的车钥匙,也按了按。
  树底下一辆保时捷车盖自动翻起,造型拉风,足以闪瞎人的眼睛。
  她对他笑了一下:“不用了,先生,我有车。”
  说完,在沈遇目瞪口呆的目光里,上了自己那辆保时捷,绝尘而去,给他留了一脸尾气。
  沈遇:“……”
  生平第一次,这么毫无悬念地装逼失败!
  回到大院,他嘴里咬着稻草,满肚子憋屈没地儿撒,见到白靳时,人还是垂头丧气的。
  白靳刚刚从中海回来,瞧见他这样,拿军帽拍拍他肩头:“怎么了?”
  “我失恋了。”
  “哦。”
  “你这是什么态度?不安慰安慰我?”沈遇纳罕了,瞧向他。
  白靳抄着手,面色古井无波,脚底的步子却一点儿不满,领着他在空司大院的路等底下转悠。
  他说:“你每个月都要‘失恋’个三五十次,习惯了。”
  “以前那些都是假的!”沈遇立证。
  “这次就认真了?说吧,又准备祸害哪家的姑娘了?上次追宋清,‘三顾茅庐’还把人家墙给翻了。你爸没抽死你,你就庆幸吧。怎么,又皮痒了?”
  沈遇被他这不咸不淡的语气气得够呛。
  白靳却拧眉深思:“你不在追北华医学系那个系花张萱萱吗?”
  “庸脂俗粉,庸脂俗粉。我之前一定是瞎了,还上赶着讨她的欢心。”结果呢,人家还不睬他。
  现在想起来,沈遇就一肚子火:“还跟我摆谱!”
  白靳说:“早跟你说过了,这种女人,迎高踩地,待价而沽呢。你还不信,一门心思往里头栽。”
  “现在我不清醒了吗?”
  “是的,掉进另一个泥潭了。有区别吗?”白靳掀了下眼皮,语气凉凉。
  可把沈遇给气得。
  要说空司大院有名的这帮年轻小子,除了白靳,就是沈遇。
  两个穿同一条开裆裤长大的孩子。
  当还是半人高的时候,就学会偷穿家里大人的军装了,勋章、徽章贴满衣襟,乘着军卡呼啦啦出去。
  别提多威风了。
  掏鸟蛋、斗蛐蛐、打架……什么坏事儿不干,又有什么坏事儿不敢干。
  等到长大些,懂事了,终于不闹了,一个个也担起了自己的责任。别看沈遇成绩不怎么样,却是个经商的好材料。
  这些年,他靠着家里的人脉,自己也有本事,生意做得风生水起。
  回国后,不但买地皮、做房地产、开发酒店和度假山庄,前些日子,又开了几家公司,还收购了北京本地最大的娱乐公司。
  可以说,这厮什么都缺,就不缺钱。
  白靳成绩优异,以712分的高分,继白谦慎之后考入了首都中央军校。
  按照白霈岑的意思,他毕业以后绝对可以进入重要部门。
  不过,他志不在此,执意要去部队里。
  为此,白霈岑还专门把他叫去驻地谈了好久。后来,两人各退一步,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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