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武侠]我自倾城-第48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她很少见到李澈去求人,虽然知道如果成了能救很多人,但心里还是有些沉重。
李澈一点都不沉重,把李凝扶着在椅子上坐下,却不起身,反而蹲下,抬起头看着她,眉眼弯弯的。
李澈语气带笑,说道“见到我要去求人,所以难受了?”
李凝嗯了一声,闷闷地说道“有点儿。”
李澈轻轻刮了一下她的鼻子,说道“想得倒多,我上门只是和恩师报个平安,师母素来疼爱我,这些天她也来过几次,我得让她看看我没事才好。”
李凝眨了眨眼睛,说道“那律法的事情……”
李澈忍不住笑了,他轻轻地拍了拍李凝的头,说道“这么多年,一点脑子都不长。”
李澈带着礼物走了。
然后一整天都没回来。
李凝为了早上的事情坐立不安,一时想起陆小凤说过的话心里难受,一时担心李澈去了很久,但就算是这样,她也还是渐渐地从被人扶着下地变成了自己慢慢地走。
这是金丝蛊的好处之一。
临到傍晚的时候,李凝才在道路尽头见到了李澈的身影,心立刻就安定了。
残阳如血,少年如玉,漫天红霞跟着他一起回家。
第65章 陆小鸡传奇(11)
红鞋子的事情看似告一段落; 实则朝廷一直在追查,先前青衣楼倒台时; 钟鸣就顺藤摸瓜摸出了红鞋子组织,只是还来不及上报; 就出了公孙兰的事情。
如今红鞋子倒台; 拔出萝卜带出泥; 他连日追踪之下; 又查出了红鞋子背后一个叫做“白袜子”的组织。
青衣楼受最大客户红鞋子的控制,无非是红鞋子手里的刀; 而这个“白袜子”就神秘得多了; 红鞋子每年有上百万银两进账,其中八成都流入了白袜子; 除此之外,再无其他线索。
青衣楼是杀手组织,红鞋子组织多是寡妇,而白袜子则和出家人有关,不仅是和尚,还有道士。
李澈从相府出来就遇到了钟鸣; 钟鸣这些天忙得很; 听说李凝醒了也没时间过来看望; 路上见到李澈,也只是和他说了几句话; 就急着要走; 事实上他也没透露太多; 只是让李澈这些日子小心出家人。
就像青衣楼倒台之后红鞋子找上李凝报复一样,钟鸣很担心白袜子借由出家人之便搞事情。
青衣,红鞋,白袜,一听就是互有来往的组织。
李澈略琢磨了一下,谢过钟鸣,又去了一趟珠宝阁,这才回家。
江湖上的事情到底离他太远。
倒是李凝露出了深思的神情,只是过了一会儿,还是摇头放弃。
神秘的江湖组织太多,她又不能变成别人肚子里的蛔虫,就算被盯上了,还能怎么办?
李澈好笑地摸了摸她的头,说道“经过红鞋子一事,这些江湖组织已经落进了朝廷的眼里,自顾尚且不及,所以你这些日子最好还是留在京城里,等白袜子告破,我才会放你离开。”
就算他不说,意识到红鞋子背后还有人,李凝也没打算走。
公孙兰虽是出于私人恩怨要杀她,但难保白袜子里就没有想要替她报仇的人,她要是死了,这些人大概不会再费心对付李澈,但她还活着,红鞋子却倒了,这样的情况下,李澈是很危险的。
李凝从一醒过来就发觉自己的内气损耗得很厉害,就连本元都亏了许多,虽然她也发觉体内的金丝蛊正在滋养她的丹田,但宝物再好也是别人的,李澈已经和她说过,保守估计,她想要养回实力至少也要一年半载。
实力下降,不代表她保护不了自己想要保护的人。
这一点心思李澈不用看都明白,但他什么都没有说,用过晚饭,他忽然从怀里取出一串明光灿烂的宝石璎珞。
李凝不大佩戴珠宝首饰,她有些奇怪地问道“这是给我的?”
李澈替她把璎珞系上,说道“义父给的,我刚才去了一趟珠宝阁,管事送来的,你的事情我没告诉义父,也许是觉得你在京城待的时间太久了,所以他让管事替你置办几套贵重的首饰,其余的过几天才能备齐。”
阎铁珊到底做过太监总管,深知人靠金装的道理,美人穿戴朴素,总会有人不知好歹,像李澈带回来的这串宝石璎珞戴出去,至少要让绝大多数识货的纨绔子弟望而却步。
李凝拉扯了一下璎珞带子,只觉得这一大串宝石坠得脖子有些难受。
她已经习惯了江湖打扮。
李澈倒是觉得不错,却没有勉强的意思,只是说道“在家可以摘,出门的时候还是戴着,我让他们赶工了几顶蚕丝帷帽,上面小半截还是纱,这样可以不用再戴面巾。”
李凝认真地点了点头。
李澈又道“过几天我可能要忙一段时间,改律繁杂,还要加上重新量刑,到时候恩师应该会让我去打下手。”
李凝疑惑地说道“白天你不是说,只是去报平安?”
李澈说道“我当然是去报平安,可量刑的事是师母说的,和我有什么关系?”
他说这话时脸上带着全然的疑惑,要不是李凝实在了解他,几乎都要以为这是真的了。
李澈说完,自己都忍不住笑了,他捏了捏李凝没什么肉的脸颊,说道“我讨厌陆小凤,但不代表我想让你活在这样的律法之下。”
李凝听着他说话,黑亮的眼眸透着一点薄薄的光彩,像是水洗过的天空,一片澄澈,李澈能从她的眼睛里看见自己的倒影,他笑得越发真心实意起来。
李凝小声地说道“有时候我觉得,如果朝廷的律法能公正一点,会不会就没有江湖,因为只要人人尊法守法,所有人都能活得很自由。”
这倒是在李澈所知范围之内。
李澈想了想,说道“朝廷势强,江湖势弱,江湖势强,朝廷势弱,二者并非对立,之所以说侠以武犯禁,是因为朝廷本就不公,比如纨绔犯事,朝廷会判以铜赎刑,交了罚银就没事,但犯在江湖人手里,轻则伤,重则死。”
江湖是朝廷的阴影,此消彼长,江湖势力越大,代表着朝廷越弱,如今的朝廷当然算不上弱,可江湖势力一茬又一茬,因为江湖人要的公正朝廷给不了。
陆小凤当然是侠,他虽有官府的朋友,但遇事从不会想到报官,是因为他已经习惯了用江湖经验办事,他把自己当成“官”的一种,朝廷的官论法,他论的是情理义气。
西门吹雪的侠也是这样,他一年出四次门,每次杀的都是该杀之人,其中虽有大半都是朝廷同样在通缉的要犯,但也有按照朝廷律法来说罪不当死,但西门吹雪觉得该死,于是杀人。
李澈这辈子都是做不了“侠”的,但不妨碍他理解这种侠义。
过了两天,王相果然在朝中提出了重新议刑之事,经由朝堂论辩,天子首肯,之后陆陆续续转了两天天流程,议刑之事就落定了。
西门吹雪如约前来收回金丝蛊。
他来的时候其实也不算晚,但近来入冬,天黑得早,他来时李府晚饭都过了有一会儿了,李澈专程请了休沐在家等了他一天,临晚刚好被相府的人来请了过去。
李凝在客厅等得睡着了。
桌案不远点着一盏灯,幽幽的青烟散发着一股难以言喻的甜香气,李凝枕着一只手臂睡在椅子扶手上,半张脸刚好被烛火映照着,比起数月前的锋芒,几日前的病弱,她看上去有些软乎。
西门吹雪站在厅前,一时不知是该径直过去把人叫醒,还是站在外面等她睡醒。
好在李凝睡得不熟,本来也是,不是实在困了的人,很难在椅子上睡熟。
她一睁开眼,就看到西门吹雪面无表情地走了进来。
李凝轻咳了一声。
毕竟先前她对西门吹雪的态度并不怎么好,谁能想在她中毒快死的时候,救她的竟然会是西门吹雪呢。
她连忙站起身来,说道“西门大侠……”
西门吹雪看了她一眼,说道“请我救你的人是陆小凤。”
要是换成初入江湖那会儿,李凝大约听不懂这里的江湖人说话说到一半的剩余意思,但现在她已经接受良好了,知道西门吹雪的意思是她只要承陆小凤的情就好,对他实在不必要这么客气。
李凝松了一口气,但还是笑道“当面叫大侠还是很奇怪的,那我就叫你西门公子了。”
西门吹雪这辈子还没被人叫过公子,但他并不在意这些。
李凝一边解着手腕上的绷带,一边说道“这次真的是多亏西门公子……”
她话还没说完,西门吹雪忽然一步掠近,李凝下意识地想要防备,但她的动作比先前慢了许多,西门吹雪手已经伸到她脑后,她的刀才将将拔出。
随即客厅一暗。
西门吹雪熄灭了李凝桌案上的那盏蜡烛。
客厅内悬挂的夜明珠在这时发出了柔柔的光亮,虽然不比蜡烛的光,但对习武之人来说,还是很明亮。
西门吹雪把蜡烛连带灯座一并拿在手里,指腹一碾烛油,眉头皱起,说道“蜡烛里被掺了紫明砂,连续闻一个月,毒性就会弥漫全身,除了红鞋子,你还有仇家?”
李凝惊疑地说道“白袜子?”
西门吹雪起初以为是个人名,或者是江湖外号,等听了李凝的解释,才道“他们想要你的性命,杀一儆百。”
李凝一惊,如果正面对敌,她根本不怕,但这种下毒下到家里面的暗杀手段,简直让人防不胜防。
西门吹雪看着李凝,淡淡地道“一次不成,必然还有下次,我并不急需金丝蛊。”
李凝回过了神,摇了摇头,说道“西门公子对我有救命之恩,哪有恩还没报,就要先欠的道理,这金丝蛊还请公子收回。”
西门吹雪认真地看着李凝,那是一种观察的眼神。
李凝根本没注意他的眼神,低头解开了包扎着手腕的绷带,露出那一道已经快要长好的伤口。
玉色的手腕在夜明珠的映照下透着微微寒意,仿佛是玉雕成的,一道红痕横亘其中,却不显得狰狞,反倒勾勒出淡淡的艳色。
李凝把手腕递到西门吹雪面前。
西门吹雪绝不是能被美色打动的男人,但他看着李凝,却忽然笑了,说道“你很好。”
第66章 陆小鸡传奇(12)
收回金丝蛊的过程很痛苦。
好在李凝原本就是个很能吃苦的人。
西门吹雪把金丝蛊取出来后; 倒也不像那天一样小心; 他看着手上还带着些许血迹的金丝蛊,说道:“习剑本不该拘泥于外物; 原本我并不打算收回。”
李凝这几天切实地感受到了金丝蛊的好处,她有些惊讶地说道:“人有天资高下,也有出身不同,还有人运气超群; 为何天资运气是自己的,宝物就是外物?”
西门吹雪说道:“你说得对。”
但他仍然没有收回金丝蛊的意思; 他来之前大约也有过想法; 只将金丝蛊放进了一个非金非玉的细长筒里。
李凝也不好劝他,毕竟金丝蛊是他的东西。
西门吹雪是个不习惯和人废话的人; 然而他稍作停顿了一下; 忽然问道:“你为何习刀?”
西门吹雪当真有些好奇。
平心而论,江湖上的年轻剑客也许大多都对他有憧憬,他也确实带动了一些年轻人习剑,但在他之前,习剑的人也远远胜过其他兵器,剑为百兵之君,与大多数武艺相合; 剑为利器; 锻剑的工艺在数个朝代之前已经十分完美,剑为正气,江湖人从来都是仗剑行侠; 剑客多是侠,因为心中有剑的人必然也有正气。
李凝的刀极美,艳得几乎压了杀气,但刀就是刀,无论再美的刀,都逃不过刀的真意:百兵之胆,霸道刚猛。
习刀的人本就少,何况还是这样一个看起来和霸道完全不相干的姑娘家。
李凝倒是没有多想,在她看来刀和剑没多大区别,都是杀人的利器,难道还得分哪个杀人手感更好一点?
她轻轻地敲了一下手里的短刀,说道:“教我的人用刀,我也就用刀,至于他为什么用刀,他倒是说过一次。”
那时苏梦枕已经病得很重了,唯有一双眼睛亮如星火,李凝一生之中再也没见过比他更明亮的星火。
李凝慢慢地说道:“刀在手里,命就在手里。”
隔世的话语仍旧带着一股不肯熄灭的执着之意。
西门吹雪从未听过这样的话,对他来说,剑是一切,但剑绝不会是他的命,相反,性命在剑道面前不值一提,他每一次出剑都是全力以赴,每遇到一个对手都做好了死亡的准备。
朝闻道,夕死可矣。
或许这就是刀和剑的区别了。
西门吹雪看着李凝,她看着手里的刀,眼里有情,毫无遮掩。
说出这样话的人,刀已经在别人手里,西门吹雪知道自己不必去问这人的下落了。
西门吹雪对李凝说道:“等你养好伤势,我会再来京城,到时请与我一战。”
李凝回过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