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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章

嫁给迂腐书生-第7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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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赶紧将邬颜拉到一旁,小声问,“是不是走错地方?”
  邬颜笑了笑,“没有啊,就是这儿。”
  “你来这做什么?”施傅兴有不好的预感。
  邬颜理所当然道:“听曲。”
  听曲需要跑到小倌馆听嘛?!
  施傅兴火气上头,但还是耐着性子解释:“要是想听曲,可以去茶楼,然后让茶楼的小二帮忙找几个怜人。”
  “是男怜人吗?”邬颜眨着眼问他。
  施傅兴一噎,怜人只有女人,哪里有男人?
  “没有就算了,颜儿只想听男人唱曲。”邬颜非常不厚道地丢下这么一句话,抬脚进了楼。
  徒留施傅兴站在原地,看着自己妻子的身影逐渐远去。
  “公子,要不要进来听听曲?”
  之前敷着白。粉的小倌走近,掐着嗓子问。
  “哼,这种地方在下怎么可能进去!”施傅兴看都不看那小倌,气的转身便走。
  小倌有些可惜,好不容易遇见个长的俊朗的客人,居然就这么走了。
  刚可惜完,忽然见一个蒙着脸的“无脸怪”飞快从他身边跑进楼里,风带起月牙色衣摆,看起来,怎么和刚才客人穿得有点儿像呢?


第96章   ……

  邬颜是第一次来古代的这种娱乐场所; 看哪里都觉得新奇。
  比如小倌馆并没有像影视剧中的春。楼一样大厅里全是人,除了门口招待的几位,进楼后; 只有一个种满花的小的院子。
  一个年纪偏大的男人; 大概是小倌馆里的负责人,把邬颜和施傅兴领到一间房内,语气不谄媚也不冷淡:“娘子; 你们是一起还是分开?”
  来他们这里的有男人也有女人; 女人少一些; 毕竟有钱又有本事敢来听曲的不常见。
  尽管如此,馆主还是第一次遇到男人和女人一起来玩的,为了不出错; 不免多问了几句。
  邬颜坐到榻上,铺着波斯毛毯的榻子软绵绵的; 比起后世的沙发仍差一些,唔; 有机会,她要给自己做个舒服的沙发。
  施傅兴不想坐,皱着眉站在原地,他个子高,身材修长,像根房柱似的:“什么也不要,你下去吧。”
  “哎; 等等。”邬颜不乐意了; 她瞪了施傅兴一眼,转头对馆主说:“麻烦叫一位…不,三位会弹琴唱曲的公子; 模样要好看的!”
  听到后面那句话,馆主笑起来,看来是这位娘子做主,他又问:“娘子还有什么要求吗,比如是高一点还是矮一点,壮一点还是瘦一点?”
  邬颜有种自己在选妃的感觉,这可比上辈子给明星花钱爽多了:“要高的,壮的,但不要太壮。”
  邬颜不喜欢将肌肉练得发达的男人,她侧头指了指施傅兴:“和他差不多就行。”
  施傅兴:“……”
  “好,娘子稍等片刻。”
  馆主退了出去,施傅兴脸色更黑了一点,他靠近软榻上的女人,仿佛隔墙有耳似的压低声音:“颜娘,为夫突然想起,今日王兄邀请我们一起去贾兄那儿,听说他与县令千金将要返回金城成亲……”
  闻言,邬颜惊讶了一瞬,从晖城到金城,走水路要月余时间,如果是陆路,可能快些,但又是回去又是成亲,贾子宏还能赶上明年京城的会试吗?
  这么着急成亲,她不由觉得自己上次的猜测是真的了。
  “是嘛,那要恭喜贾公子了,不过我与庚小姐有些不合,彼此看到后也不开心,夫君还是自己去道喜吧。”
  没想到邬颜会拒绝,施傅兴沉默片刻,道:“我和贾兄也不熟,这件事情已经和王兄推掉。”
  “哦,原来夫君已经推掉了啊,”邬颜做出意外的神情,心想施傅兴还是太嫩了些,妄图用这点儿把戏就想骗过自己,姐姐跟美食协会那群老油子耍心眼的时候,弟弟你还不知道在哪呢。
  馆主做事迅速,没过一会儿就回来了,身后跟着三个身材高挑的男人:“这三位分别是苏玉、宋月、慕秋,当中,苏玉是我们这唱曲最好的,来,你们几个赶快跟两位客人打声招呼。”
  三人上前做礼,离得近了,邬颜发现苏玉和宋月都没有敷粉,那位慕秋虽然长得也很高,但身材偏瘦,弱不禁风的,脸上不知道糊了几层,白得吓人,“娘子,公子有礼了。”
  邬颜眸光闪了闪,随即高兴地问:“苏玉是吧,听说你会唱曲,还会弹琴?”
  名为苏玉的男人走上前来,他脸上带笑,一看便知是个温柔的人,个头和施傅兴差不多,穿的长袍格外修身,是个行走的衣服架子:“娘子想听什么?”
  邬颜对古代的曲子不甚了解,便道:“都可以。”
  苏玉颔首,眼睛不经意地看向女人:“那边弹一首《凤求凰》吧。”
  说罢不顾施傅兴杀人的目光,坐到不远处的帘子后面,那儿摆着一张木琴,双手放到上面,轻轻拨动。
  瞬间,古琴独特的音色便从指尖流淌出来,细雨般润物无声,初听犹如夜色孤寂,淡泊中带了些许忧伤,忧伤中带了些情切……邬颜眼睛亮了亮,果然弹的很好。
  一个长的帅的男人,还会如此高雅的兴趣,无谓于是加分项。
  这让邬颜不由得用欣赏的眼光看待对方。
  忽而,视野中出现一抹月牙白,邬颜眨眨眼,抬头:“夫君坐这儿,挡到颜儿了。”
  施傅兴给自己倒了一杯热茶,他算是认清楚现实,听不到曲,邬颜是不会离开的:“听曲只用耳便可。”
  邬颜:“……”
  啧,小心眼。
  苏玉在那儿弹琴,其他两位小倌对视一眼,眼底已经做好了打算。
  只见宋月二话不说坐到了邬颜的左边,慕秋则坐到施傅兴的身旁,两人哪里会让客人自己倒水,纷纷亲自动手,势必将体贴的服务贯彻到底。
  有帅哥照顾,邬颜自得其乐,她也不尴尬,这几位年纪怕是比施傅兴都小,也就十五六岁,在她眼里,还都是小孩子。
  “姐姐,你要吃栗子吗?”宋月声音有点儿沙哑,大概处于变声期,他的样子和弹琴的苏玉比,颇为阳刚,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来小倌馆做事。
  邬颜歪歪头,看他:“必须要吃吗?”
  宋月垂下眼眸:“这些果盘如果没有动,馆主会惩罚在下。”
  “唔,那就吃吧。”
  于是宋月亲手将烤的金黄的栗子剥开,去掉皮,里面是黄澄澄的栗肉,修长的手指捏着,一个一个放到邬颜面前的果盘里。
  旁边慕秋见状,有模学样,也拿起一颗毛栗子:“公子,你要吃栗子吗?”
  施傅兴听着那声音,鸡皮疙瘩都起来了,尤其对方不知道怎么回事,一直往自己身上靠。
  他靠,他便躲着往邬颜那儿靠,一二二去,夫妻两人之间没有了空隙,施傅兴低头,正巧瞧见宋月亲手捏着栗子想往女人嘴里送,气得他一把躲过来,塞进自己口中。
  刚烤出来的栗子又香又软,咽得快了,差点儿没噎在喉咙里,施傅兴见众人好奇地看向自己,硬着头皮说:“咳咳,味道欠佳。”
  “……”
  后知后觉有些尴尬,但比起尴尬,让自己的妻子吃别的男人喂的食物,更难以忍受,他摆出为邬颜好的样子:“而且,你不是要‘减肥’吗?”
  邬颜一听,顿时想了起来。一颗糖炒栗子的热量堪比大碗米饭,于是她遗憾地将宋月剥好的栗子全都推给施傅兴:“那夫君帮我吃了吧。”
  两人举动亲密无间,旁边的宋月一时插不上话,见状,施傅兴压了压嘴角:“可。”
  而另一边,听着邬颜对施傅兴的称呼,慕秋震惊地瞪大眼睛,合着这是一对夫妻啊,怪不得男人一直对他不冷不淡呢。
  慕秋撇撇嘴,他就说,像他这副模样,哪个客人见了能移得开眼睛?除非这人根本不是断袖!
  他坐直了身子,不再试图往施傅兴身上靠。
  一曲终了,邬颜连忙拍掌称赞,其他几位看她的动作,也学着鼓起掌来。
  苏玉从帘后出来,他依旧是温文尔雅的模样,邬颜很喜欢他,便打赏了苏玉和宋月几两银子。
  如今有好多项收入,她也算得上一个隐形富婆。
  反观负责照顾施傅兴的慕秋,别说打赏了,连客人的眼神都没有收到。
  气的他下去后大骂施傅兴,穷鬼还来这种。销。金窝,莫不是他本身也是靠女人吃饭的小白脸吧?!
  房间里,施傅兴打个饱嗝。
  吃栗子吃的肚子有些撑,如今曲也听完了,他松了口气,心里庆幸自己跟着进来,否则,自己的妻子还不知道要被这些男人占什么便宜呢。
  “现在可以离开了吧?”
  邬颜手指捏着一颗葡萄,红唇轻启,剥了皮的水润的葡萄便溜进去:“不啊,好不容易来一趟,只听一首多可惜。”
  施傅兴:“……”
  “对了,”窗外的阳光洒进来,给女人镀了一层金色的光芒,邬颜想起什么,清亮的大眼睛眨了眨,“上次那个怜人唱的什么呀?正好让馆主找一个会唱的公子,给我们表演一下。”
  施傅兴:“……”
  男人长长叹了口气。
  他转过身子,宽阔的脊背如同松竹一般挺拔,背着光,同时也背着邬颜的视线。
  邬颜以为他生气了,吃葡萄的手指一顿,心想自己莫不是过火了?
  但,但这好像没有什么吧?古时候的女人都能做到对丈夫的妾一视同仁,怎么到了男人,就这么脆弱?
  一边心中吐槽,一边莫名心虚,忽而间,耳边响起一阵低沉的吟唱。
  一开始只是用鼻音哼,听不清词,或者说,这首曲本就没有词……和苏玉的声音不同,前者如同黄鹂鸣翠柳,后者便是山间的泉水,夜里悄然流淌下山,撞到岩石上,叮当作响。
  女人倏尔抬起头,看到的只是一个背影。
  和红到滴血的耳尖。
  ……
  千里外,荷花村。
  这天,从县城卖完串串回来的林氏,突然迎到了上门的娘家人。
  “娘,您怎么来了?”
  林氏累得浑身酸疼,自从分家后,串串赚到的钱都被她拿到手里,本来她还挺高兴,但随着林家也开始摆摊卖串串,客流量削弱,赚到的钱一天不如一天。
  一开始,林氏还担心邬颜会将方子卖给其他人,或者继续摆摊,谁知道邬颜说不和他们抢生意,就果真不抢,因为人家转头开了一家早餐铺子,每天去吃饭的客人能把门槛踏破。
  施父施母被请去看着铺子,每个月能赚一百多两,反观他们大房二房,因为分家一事和三房闹得不好,她去找邬颜说想帮忙,还被暗讽了一通。
  可把林氏气得不行。
  “娘,你要是想说早餐铺的事情,还是算了吧,连我们家二壮都进不去,别说你们了。”
  “呸!”老林氏一巴掌拍到林氏的后背上,“老娘怎么有你这么一个闺女,果然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
  “嗨,娘,你闺女我嫁进施家这些年,可没少往家里拿东西吧?就说这串串摊,要不然你非让我教给大哥,三弟妹怎么会和我们翻脸呢!”
  “咋了,后悔了?分家可不是我让你提的。”老林氏半点儿不听女儿的指责,她今天来是有重要的事情说,“行了,别吵吵了,娘今天就是来告诉你,不管你之前和她多么不好,现在得好好巴结!”
  “巴结她干啥?”林氏瞧不上邬颜,这点瞧不起里面,更多的是嫉妒对方。
  “还干啥?你知不知道,你那小叔子现在可是举人了,说不定明年,就能考上进士,回来当官呢!”
  林氏耳朵嗡的一声,只觉得自己没清醒:“娘,你不会是骗我吧?”
  “骗你干啥!你大哥今儿去早餐铺,亲耳听到报喜的人说的!”
  话刚说完,施父施母也坐着牛车回来了:“老二家的,老儿二人呢?赶快让他去一趟三老爷家,告诉你们三老爷,三郎中了举人咯!”
  林氏:“……”


第97章   ……

  暮秋时节; 考完乡试的施傅兴几人并还没有在晖城过多逗留,他们租了两辆马车,动身赶往京城。
  晖城和京城并不遥远; 如果是现代; 坐动车只需要几个小时的时间,哪怕骑自行车,也仅仅需要十多天。
  邬颜本是这样想的; 所以当马车夫告诉她; 此行大约有两个月的时候; 她的第一反应就是奇怪。
  为什么要用这么长时间?
  直到真正踏上路途,邬颜才知道,两个月都是说快的。
  一开始还是好的; 走的地方多有人烟,只是路颠簸了些; 连不晕车的她最后也被颠晕了,更不用说本就晕车的施傅兴。
  所以马车速度逐渐慢了下来。
  后面越走越偏僻; 有的时候,一天一夜都没有村庄,他们只能在野外驻扎休憩。
  一连吃了十几天的干粮后,邬颜终于明白,陆路是比水路还要残酷的事情。
  如若不是马车夫说前面马上就到村庄,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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