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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章

农女有田有点闲-第8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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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姑婆欢心,姑婆就偷偷的留给了自己。
  这镯子,除了姑婆和自己,谁都不知道。
  当初据说公爹问过,被姑婆说是家里困难,给典当了,实际是姑婆给偷偷藏了起来。
  这对镯子足足有二两重,林氏自从拿到手后,就把它藏在柜子后面,连王永富也没告诉。
  如今,既然婆婆拿走了自己的私房钱,那这镯子,她就带走了。
  大不了以后传给金罐的媳妇,也算是传给王家人了。
  这么一想,林氏也就觉得没啥对不住王家的了。
  早餐桌子上,林氏饿了两天,昨晚有事想不觉得,此刻既然已经决定了,再看到吃的,就忍不住了。
  再想着自己这一回娘家,就再也不会回来的,在王家受了这么多年气,怎么走之前也要吃个饱。
  也顾不得张婆子和王老柱还没到,她先捞了两碗干的菜粥下肚。
  江氏在一旁拦都拦不住,急得只掉泪,心里对这个大嫂子越发的看不上了,这么大的人了,爹娘都没上桌,她先吃了,那样子,活像三天没吃饭一样,一点吃相都没有,实在是难看。
  等张婆子来一看,林氏两碗菜粥下肚,感觉活过来了,即使对上婆婆杀人的眼神,也难得的没怂。
  张婆子脸色都变了,这王家她定下的规矩,她没来分饭,谁都不能先吃,这规矩十几年了,人人都遵守,今儿个,林氏居然狗胆包天的破了。
  看她样子,完全是豁出去了,有恃无恐。
  张婆子心里一琢磨,也就猜到了。
  林氏这样,只怕就是想惹怒自己,最好动手,然后她顺理成章跑回娘家,借口都是现成的,被婆家打了。
  可凭啥要如林氏的愿啊?
  冷哼了一声,只指桑骂槐的将江氏骂了一顿,虽然一个字都没说林氏,可林氏的脸上火辣辣的。
  气冲冲的回屋背起包裹,拉起金罐就往外走。
  到了院子里,正好碰到王老柱,林氏站定,因为心中恼怒,所以语气都是硬邦邦的:“爹,娘,我大哥他们前儿个到镇上过去看当家的,说我娘这几日快不行了,想让我回去见见她。本来这个时候,家里这么多事,当家的也要人看着,可我娘实在是撑不了几天了,我当闺女的,总不能让亲娘走之前,连闺女的面都见不上一面吧?所以我得回娘家几天。”
  “那老大哪里怎么办?”王老柱一愣,这亲家母要去了,不让儿媳妇回去见最后一面确实说不过去。
  可这也未免太巧了吧?王老柱心中狐疑,想起昨晚老婆子说的那些话,看着林氏的眼神都带上了一丝怀疑。
  林氏心里咯噔一下,勉强镇定:“当家的那里,金斗他们兄弟在呢,还怕不精心吗?我去几日就回来。本来是该我跟当家的,还带上孩子们去的,可当家的现在这样,金斗他们兄弟俩大些,留他们照顾当家的。金罐还小,就跟着我回去一趟,也算是替他哥哥们尽尽孝心。”
  王老柱听林氏说话条理分明,也合情合理,又觉得是自己多想了,亲家母出事,没有拦着不让儿媳妇回家的道理。
  要是林氏闹出去,村里人不得背后说自家不讲道理人情?
  张婆子走过来,啐了一声:“我呸!既然你娘都不行了,你昨儿个咋不说?只跟金斗他们说是回来换洗衣服的?别不是想偷懒不想伺候你男人了,找借口回娘家吧?这空口白牙诅咒亲家母好端端的就要去了,这要是我闺女,我非要给她两个大嘴巴子不可!”
  默默躺枪的王永珠在一旁无奈的看了张婆子一眼,心想,凭娘你宠我那个劲,我要真那么不孝,估计你也就只能自己抱着被角哭的份,只怕您下不去那个手啊!
  张婆子这么一说,王老柱又看向林氏。
  林氏在张婆子的眼神下,忍不住打了个哆嗦,努力让自己显得很平静:“昨儿个我不是怕金斗他们兄弟担心么,所以才没说。真是我娘不行了,不然我带金罐回娘家干啥?”
  金罐还想着去大舅家吃好吃的,听这意思,爷和奶不想让娘和自己去大舅家?这不可行。
  金罐眼珠子一转,就抱着林氏哭起来:“娘,我想姥姥了,我想大舅了!姥姥是不是真的要死了——”
  这孩子都这么说了,还能说假话不成?王老柱还能说啥,只好挥手同意。
  浑然忘记了金罐的前科。
  林氏拖着金罐就要走,金罐还没吃早饭呢,不过一看江氏从灶屋里端出来的还是菜粥,立刻没了兴趣,想着能去大舅家吃好吃的,屁颠颠的跟在林氏后面就走。
  张婆子不咸不淡的在后面道:“没事诅咒自己爹娘快不行了,将来是要遭报应的!”
  一句话音未落,林氏刚好跨过门槛,差点没摔个狗啃泥,狼狈的爬起来,抓起金罐,头也不回的走远了。
  林氏这一走,王家人面面相觑了半天。
  好半天,王老柱才说:“老四,你到镇上跟老大说一声。”毕竟是老大的媳妇回娘家,总要他知道吧。
  王永平答应了一声,就要出门,被王永珠抓住了衣服,立刻动弹不得,生怕这小妹一用力,自己这衣服只怕就不保了。
  “等我一会,我也去趟镇上,买点东西!”王永珠这几日天天闷在屋里做针线,感觉要出门缓缓。
  正好手头还有点钱,给张婆子和王老柱一人扯一身新布,回来给他们做衣裳,还能锻炼针线活。
  张婆子一听,这段时间,家里因为老大的事情,乱糟糟的,干啥啥不顺,闷在家里也憋屈。
  老闺女估摸着也是想去镇上散散心,也行。


第一百七十二章 柿子
  想了想,还是不放心,叮嘱了半天,又道:“这天也热了,你要走那么远山路,可热不得,让老四带一筒水给你喝,如今菜园子柿子也该好了,要不娘给你摘两个留着路上解渴?”
  这也就是对王永珠才这样舍得。
  王永珠从穿过来,还从来没到菜园子里去过,前些时候倒是吃过辣椒炒青柿子,酸酸的开胃。
  听张婆子这么一说,倒有了兴趣。
  跟在张婆子后面,去菜园子里一瞧。
  王家的菜园子,就在王家的后面,在院子边开了个小门,出去就是约一亩的菜地。
  这庄户人家,一年四季的菜,都要靠着这菜园子。
  一般人家,都伺弄得十分精心。
  要看一家的主妇勤快不勤快,会不会做农活,过日子,看每家的菜园子就能看出个七七八八来。
  王家都是勤快人,除了以前的王永珠。
  因此菜地被归置的整整齐齐,一垄一垄的,上面分别种着各种蔬菜。
  虽然好几天没人管,疯长了些草,可依然看得出菜园子主人的精心。
  如今正是春夏交接的时候,早先种的柿子,还有茄子的秧,已经长得粗壮,早就被绑上了架,一个个青黄的柿子圆滚滚的挂在架子上。
  茄子也都开花,有些上面已经结出了小婴孩拳头那么大的茄子,紫嘟嘟的,分外的可爱。
  黄花自己爬得高高的,绿叶中,风一吹,露出好些顶花带刺的成人指头粗细的小黄瓜来。
  还有不远处,一畦韭菜,碧绿招人。
  还有依靠着院墙爬上去的苦瓜,也开了不少黄色的花,另外那边还有一些什么苋菜,木耳菜和豇豆。
  王永珠看得后悔不迭,自己以前咋就没想过要到菜园来看看呢?
  看看这满地都是维生素,满地都是减肥食品啊!
  王永珠记得这种柿子,在她来的那个位面,已经很少见了。这种柿子居然是一种很古老的品种,不是后期培育的那种,看起来虽然半红不黄,或者还有些青,其实里面已经红了,又酸又甜,汁水足,瓤发沙,最好吃不过。
  她曾在农庄里见过,还亲手采摘吃过,那个味道,至今想来回味不已。
  不行了,不能忍了!
  王永珠走到柿子垄前,寻摸着找一个最红的先尝尝。
  张婆子见闺女是真要吃,忙上前来,扒拉开叶子,眼睛十分毒辣的摸了三四个小孩拳头大的柿子:“你想吃说一声就好,娘给你摘,可别把手扎了,行了,娘去给你把这几个洗洗?肯定甜——”
  王永珠吸溜着口水点点头,顺便又指指架子上的黄瓜藤:“娘,再给我洗两根黄瓜,要带刺的!”
  这要换作别人,张婆子肯定要骂,这不是糟践东西吗?谁家黄瓜是这么吃的?这么小才手指头粗,多浪费啊!等长到胳膊粗,刺掉光了,炒来吃,两三条就够炒半盆子了。
  不过这是自己闺女要吃,天上的星星都要摘下来,何况只是两根黄瓜呢?闺女想吃,这一垄黄瓜都给她留着!
  张婆子又挑了两根嫩嫩的黄瓜,亲自去洗干净了,用个干净的小竹篓子装好,上面盖上干净的布,递给王永珠:“可怜我的老闺女,这几日天天吃菜粥,看把你饿得,连以前你不爱的柿子和黄瓜也要吃了。行了,一会我给你拿点钱,你到镇上去割点大肥肉回来,晚上给你打牙祭!”
  王永珠刚摸了一个柿子,咬了一口,哎呀,口感沙绵,汁水酸甜,实在是太好吃了!
  就听到张婆子说要买大肥肉吃,差点没呛着。
  忙忙的摆手:“不用了,有这个就够了。行啦,好早晚了,娘,我跟四哥走了啊——”
  说着抱着小竹篓子就往外跑。
  再不走,难不成真要买大肥肉回来吃不成?好不容易凭毅力减下来的肉岂不是白浪费了!
  头也不回的出了村,发现王永平居然没跟上来?
  王永珠回头一看,啥情况?王永平正在自己身后不远处,他身边的那个,是宋重锦?
  怎么出门就碰上他?
  上次家里商量给宋重锦银子谢他,让王永平拿过去的,听说开始还死后不收。
  两人推来推去的,惊动了屋里面的宋母,出来刚好看到两人也不知道推让的是什么。
  就问了一句:“这是怎么了?推什么呢?”
  宋重锦的手就一顿,王永平趁机把银子塞入了宋重锦的手里,打了哈哈:“没事,婶子,我跟宋兄弟闹着玩呢。”
  然后拍拍宋重锦的肩膀:“行了,我该回去了!”
  说着,撒腿就跑了。
  至于宋家后来怎么样,宋母有没有发现,就无人知道了。
  此刻看到宋重锦,这架势也是要去镇上的。
  站在原地啃着柿子,等了一会,两个人就走进了。
  王永平还大咧咧的道:“我本就跟宋兄弟约好了今天去镇上的,先要你等一等,结果你好像后面有狗撵着一样,跑得飞快,听都不听我说啥——”
  王永珠瞪他一眼,要死么?说自己被狗撵,这是说张婆子是狗?
  王永平现在最怕的就是自己这个妹子,见她眼睛一瞪,立刻就腿软。
  马上讨饶:“是哥说错了,是哥撵的,哥是狗…”
  王永平那求生欲十分强大样子,王永珠简直没眼睛看。
  这哪里是亲哥,这分明是只腿部挂件,还是脑子不好使的那种!
  这是凭血缘关系生抱粗大腿啊!
  懒得跟他计较,冲宋重锦礼貌的点点头,从小竹篓里掏出一个柿子来:“要不要来一个?”
  自己还在啃着呢,被人看到了,不好意思不分一个出去啊。
  虽然好心疼的说。
  她依稀听人说过,宋母因为身体的原因,除了给自己做一日三顿,偶尔做点针线外,是什么都不做的。
  宋家因为没有分地,房子周围虽然能开垦出菜地来,可宋重锦没人教他,他一个大小伙子,哪里知道这么种菜?
  顶多翻两垄地,撒点菜种子下去,能不能活就看天意。
  再说他自尊心强。
  村里跟他一般大的的男孩子,十来岁狗都嫌的时候,想吃东西了,东家菜园子摸两个柿子,西家菜园子摘两根黄瓜,被抓住了,也就被骂一顿,嘻嘻一笑了事。


第一百七十三章 被接走
  宋重锦却从来不肯!
  宁愿去山上摸野果子或者野菜回来吃,也从来不会去别人菜园子里摘。
  这么一想,王永珠觉得宋重锦真可怜。
  跟自己一样的体质,原主有亲娘无原则的宠着,而宋重锦那么小就要养家,啧啧……
  宋重锦一愣,盯着王永珠手里的那个西红柿看了好一会,才愣愣的伸出手接过:“谢谢——”
  接过西红柿的时候,不小心碰到了王永珠的手指,那不同于男人粗糙的手,细腻柔滑的感觉,让他的心跳了一跳。
  飞快的握紧西红柿,将手收回,只觉得触摸到王永珠手的那一块,热热的。
  王永珠半点没感觉到,拜托,她的那个时空,跟人这种不小心的接触,太寻常了,一点都没多想。
  收回手,分给王永平一个,三人啃着西红柿走了一段。
  王永平建议:“咱们走小路吧?如今这天也好早晚了,走大路到镇上再回来都天黑了。”
  宋重锦倒是没意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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