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女有田有点闲-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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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来,就是一堆乱摊子。
真是愁得慌!
说来说去,还是家里穷,没钱闹得。
这么一想,王永珠就坐不住了,爬起来就奔柴房而去,看自己培育的黄松菇去,既然黄松菇能卖出好价钱,如今只能指望这个了先。
搭好的蘑菇培育床,看上去没有任何的动静,王永珠掀开树叶,仔细的观察了半天,才看到好像多了两根白白的菌丝。
松了一口气。
她如今就指望,能在吴掌柜说的日期前,收获一批黄松菇才好。
当时听到宋重锦和吴掌柜的那只言片语,她就猜到吴掌柜可能要为某个大人物的寿辰收集各种珍稀的食材什么的,这种机会可遇不可求,如果可以的话,她能借着这个机会,先给自己攒下第一桶金。
不管什么时候,手里有钱,心就不慌。
王永珠还在柴房盘算,外面突然传来一个陌生的声音:“爹,娘,我回来了!”
第三十六章 连自己儿子都拿不住
且说,宋重锦从酒楼出来后,摸了摸兜里刚卖的钱,熟门熟路的走到镇上的药堂,抓了几幅药。
就只剩下十几个大钱了。
没办法,他亲娘宋氏的身子弱,据说生他的时候又不太好,这么多年,就靠着药吊着命。
这药里别的都还罢了,就唯独一味人参最贵,而且好的人参在石桥这个小镇上,压根就没有,能凑齐几根几年的参须,就已经不错了。
就这,都掏干了家底。
他也曾想着进深山,要是运气好,能寻摸到一棵不说百年,就是几十年的人参,那娘的身体说不定也能好起来。
也许是他运气不佳,这种好药材哪里那般容易就被人遇到,人参没采到,倒是练就了一身打猎的本领,每次进山倒也没空过手,打些野味,倒也能贴补家用。
看看剩下的十几个大钱,宋重锦眉头都没动一下,又去买了点盐巴,手上的钱就所剩无几了。
从早晨起来到现在,他还水米未曾沾牙,成年男子消耗大,此刻都能听到自己腹鸣如鼓。
看看街角的小吃摊,宋重锦犹豫了一下,大步走过去,买了两个二合面的馍,三两口下了肚。
卖馍的老板还提供干净的井水,他一气喝了好几碗,总算肚子没那么难受了。
看看天色,已经不早了,再耽搁下去,对他来说也没有意义。
他不是寻常村人,要结伴才敢走几十里山路,他平日里一个人在山中习惯了,自然是不怕的。
更何况,他也担心家中病弱的老娘,今日因为王永珠的事情,就耽误了些时间,再迟,恐怕家里老娘就要担心了。
拔脚就要往家赶。
一转身,却对上了一家书铺的门面。
眼神不由得黯淡了一下,有什么在瞳孔深处翻滚,犹豫了一下,宋重锦似乎下定了决心,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服,才走进了书铺。
好半天后,才从书铺里走了出来,神色间虽然还平静,可眼神有难以掩饰的激动。
这一耽搁,就比往日回家要迟。
紧赶慢赶了一路,回程过半,就赶上了同样回七里墩的乡亲,远远的就能看到,大家将王永珠和张婆子围在中间,隐约还能飘来几句话:“……有福气……蘑菇……教教我们…”之类的话。
宋重锦忍不住嘴角一翘,想来,王家卖黄松菇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了。
眼前又回想起在酒楼中,王永珠的表现来,他从来不知道,只知道痴缠着自己的王永珠,还有这样一面。
他本以为自己可以帮上忙,没想到,以王永珠的表现,即使没有自己,想来也能很顺利将黄松菇卖出去吧?
尤其是自己只是简单的暗示,王永珠居然很快就能明了自己的意思,还配合的相当的默契。
连吴掌柜都看出来了,最后给钱的时候还打趣说是看自己的面子。
想到这里,宋重锦心口一跳,腿脚不由自主的就放慢了下来。
不远不近的跟在人群后面,直到村口,看到王家的小子们欢呼着上来迎接。
大家都四散回家去了,他才垂垂眼帘,埋头往家走去。
宋重锦的家,在七里墩的外围,很是偏僻,离着山脚不远,附近也没有什么人家,孤零零的几间茅草屋。
七里墩里,住着好几个大姓,王家,宋家,还有李家。
除了这三家外,别的姓氏都没这三家人多势众。
这三家中,尤其以王家男丁最多,势力最大,宋、李两家次之。
按理来说,宋重锦也是宋家人,不至于分到这么偏僻位置的宅基地,这里地处外围,不远处就是山脚,虽然近些年没有什么凶兽下山来骚扰村子。
可毕竟离村子中心远了,四周都没有邻居,万一有什么事都无人知晓。
当初分到这个位置,宋重锦的母亲,宋春花,还曾叫他去找族长,要求换个离娘家近一点的位置。
说来宋春花和族长关系也近,族长就是宋春花的堂伯,这么近的亲戚,分个好一点的地段理所当然。
宋重锦却不好跟自己这个天性柔弱,耳根子又软,什么都不懂的母亲说,将他们母子俩分到这里,就是族长的意思。
何必还要自讨没趣的去讨情呢?
好在宋母虽然耳根子软,不知世情,可也有个好处,儿子做了主,也就不在多说啥了。
宋重锦其实对这个安排是满意的,离宋母的娘家,自己的外祖家距离远些,娘亲的耳根子也清静点。
免得那些子亲戚整日上门,说些含沙射影的话,宋母本就多愁善感,性子又软,被说了也不知道反驳,只会躲着哭,几十年如一日。
别人都说为母者强,可宋春花,一辈子就这么软,少女时候听爹娘的,后来给人当奴婢听主家的,再后来,有了儿子,就听儿子的,全没个自己的主意。
宋重锦才走到院子外,就听到里面熟悉的大嗓门,厌恶的皱皱眉头。
“我说老妹啊,你咋这么没用啊,就任凭重锦那孩子去退了婚事?都说了,结婚娶亲这种事情,肯定要听你这个当娘的,你倒好,这么好的一门亲事,你居然让重锦那孩子不懂事的给退了?以后,你去哪里再找这么好的去?不是我说你,老妹,这个时候你就该摆出当娘的款来,咋能啥事都听重锦的——”
“二姐,可重锦他不同意啊,我也没法子——”这懦弱的辩解声,就是宋母,一听就心虚气短,被压制得死死的。
“呸!他是你肠子里爬出来的,敢不听就拿大耳刮子抽他,再不听就去族长那里告他忤逆,看他听不听?你性子这么软,连自己儿子都拿不住,将来要是娶进门个厉害媳妇,我看你怎么办?”
“二姐,重锦挺孝顺我的,我……我不能告他…”
……
宋重锦听到这里,眉心一跳,径直推开门。
堂屋里,宋春花和她二姐宋春叶正对坐着,宋春花一脸受气小媳妇样坐着,宋春叶倒是大马金刀的坐在上处,一边喝着茶水,一边嗑着瓜子。
周围地上已经落了一地的瓜子壳,嘴唇上还沾着两片。
见到宋重锦进屋,宋春叶的声音嘎然而止,不自然的笑笑:“重锦回来啦,今天赶集卖了不少钱吧?哎呀,真是个孝顺孩子,又给你娘抓补药了啊,还买了别的没有?”
第三十七章 你是属狗的么?
说着,一双老眼,咕噜噜的就往宋重锦身后看。
宋春花讪讪然的站起来:“重锦回来啦,吃了没有?娘给你做饭去!”
宋重锦只觉得一股无法言说的疲惫感和无力感涌上心头,却什么都没说,只将手里的药递给了宋春花:“这是这半个月的药,我累了,回屋歇会。”
说着也不看宋春叶一眼,就进了自己的屋子。
宋春叶眉毛一竖,想骂人,又忍了下去,耷拉着脸:“行了,重锦回来了,我也不用担心你一个人害怕了,我回去了。”
说着就要走,走出两步,又折转回来,将桌上剩下的一盘子瓜子全倒在自己的衣襟上,兜着走了。
宋春花嗫喏的提着药,看看宋春叶离去,想追上去说点啥,又顾忌的看看厢房那边,虽然儿子的屋子里,什么声音都没有,安静的很。
可宋春花此刻却下意识知道,儿子不高兴,她也不敢多问,也不敢多说,只在堂屋里站了一会,才怏怏然的拎着药回屋去了。
※※※※※
宋家气氛不好,可王家此刻却热闹的很。
王家小儿子,王永平回来了。
王永珠的记忆中,四哥王永平今年19岁了,长得是人高马大,一身的腱子肉,是把使力气的好手。
不过性子也暴躁,属于一言不合就动手的那种。
村里族里每年夏季抢水或者械斗时候的主力份子,又横又不要命。
附近十里八乡出了名的愣头青。
张婆子能在七里墩几乎横着走,有这么个蛮横的儿子,那绝对是主要原因之一。
这样的一把干活好手的儿子,为啥春忙的时候不在家呢?
自然是有原因的。
王永平从会走路那天起,就开始了能动手绝对不BB的人生旅程,几乎是打遍七里墩无敌手。
不过平日里还算有分寸,本村的打架,勉强算个切磋,加上大家也都知道他的性子,真动真格的了,见势不妙一般就掉头就跑了。
有个什么小伤啥的,有张婆子胡搅蛮缠,再加上看在有王永平坐镇,夏季抢水,七里墩就没落过下风的份上,也多有容让。
直到去年,王永平将外村一户独子腿给打折了,那家三代单传,就这么一根独苗苗,把人家腿打断了,哪里肯罢休?
不过幸好那家独子也不是什么好的,他本是到七里墩来走亲戚,平日里家里就娇惯过了,有点花花肠子,看到七里墩长得还不错的小姑娘,就吹口哨,还撩了两句。
恰好被王永平看到了,这被撩的小姑娘里,刚好有跟王永平定亲了的李家闺女。
王永平无事都要找借口生点事,活动活动拳头的,看到自己未来媳妇被调戏,哪里忍得住?
这一闹,有张婆子在里面歪缠,加上李家确实不占道理,只要了些赔偿了事。
张婆子一是心疼着赔出去的钱,二是觉得这小儿子农闲时候呆在家,实在是太惹是生非了,有这力气出去挣钱多好?没得闲在家,还闲出了事非,倒赔了钱。
因为王永平虽然人好武动个手,可却是家里唯一将王老柱一门木匠手艺学了个七八成的孩子。
有了这点子手艺傍身,张婆子托人在隔壁镇给王永平找了个活计,当小伙计,给人打零工,将小儿子给踹了出去,放话说,不挣够张婆子赔出去的钱,就不允许回来。
这才不到一年的功夫,就攒够钱了?
张婆子听到院子里自己那糟心败家儿子的声音,第一反应就是这个。
等到王永珠从柴房出来,就看到一个高大的小伙子,被一群小豆丁团团围住。
“老叔,老叔,你给我们带好吃的了没?”
“老叔,我的弹弓坏了,你给我再做一个呗?”
“老叔,隔壁二狗子趁着你不在,又抢我们家掏鸟雀窝点地盘了,老叔,你明天去把地盘抢回来…”
……
高大的小伙子发出爽朗的笑声,将最小的金勺捞在手里,颠了颠,特别好脾气的回应:“好好好,老叔明天就给你们一人做一个新弹弓,然后带着你们去找二狗子去,看他不乖乖把地盘还给咱们家!”
小豆丁们尖叫着,一个个如同没断奶的小狗,巴着王永平不放。
还是张婆子走出来,手里还拿着饭铲,挥了挥赶人:“别缠着你们老叔,他赶了一天路了,让他歇歇去,一会吃饭。”
说完,没好气的打量了一下王永平,嫌弃的道:“败家玩意,你是属狗的么?今天刚家里弄点好吃的,你就跑回来了,还不快滚去换身衣服,一会好吃饭?”
王永平被骂也不生气,笑呵呵的拖着小豆丁往自己屋里走。
走两步,遇到刚好从柴房出来的王永珠。
王永珠微微一笑,主动打了个招呼:“四哥,你回来啦!”
王永平一愣,平日里这个小妹,可是仗着是家里最小最受宠的,除了有事要求自己,一般都是眼睛长在额头上的,从来没有这般好声好气的跟自己说过话。
不过王永平是个对家人大大咧咧,没什么心眼不计较的好青年,再加上他被张婆子从小洗脑,要对小妹好,什么都要想着小妹,有少好吃好喝好玩的先要紧着小妹,几乎已经成了习惯和本能。
难得看到小妹的好脸色,王永平有些受宠若惊,手足无措的摸摸自己的头,露出一个讨好憨厚的笑来:“小妹,四哥给你带了好吃的,还给你买了镇上姑娘都有的鲜亮头花——”
说着就从怀里往外面掏,掏出一个纸包来。
递到了王永珠的手里,还带着体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