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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清穿之皇太孙躺赢日常-第6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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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大带人出海,这是有弘星带来的一系列事情引起的,本不是皇上会做出来的决定。可是皇上做了决定,派水师出海,这是,引起西方神灵的忌惮了吗?
  大风暴、大雾、如果老大这次全军覆没,可想而知大清国人心里的阴影和害怕,皇上看着自己颤抖的指尖,皇上不知道,如果万一……他还有没有勇气再派一直水师出海。
  命也运也,万物生灵各有各的生存轨迹,神明们高高在上,本不应该对人间之事频频插手,却是,直接和乖孙儿打了起来。
  皇上的心里有模糊的想头,沉思良久也没有头绪。皇上知道这样关系地球大气运的事情,以他一个凡人的能耐,不说猜透,就是想破头估计也想不出来一二三。
  皇上沉默地出来乾清宫,抬头看向那高高在上的夜空,心里头有敬畏,也有不甘。
  大清的命运如何?大清自己决定。既然大清决定出海,那就不会退缩。皇上心里发了狠,只要一想起自己看到乖孙儿沉睡模样的恐惧,他的一颗心就没有任何仁慈。
  第二天早上,又是一个好天气。皇上和皇太后得知弘星一大早醒来一次,在睡回笼觉,放下心来。


第61章 小短么么哒
  弘星要去找他玛法;他玛法也要找他。
  自打弘星来到承德,小孩儿那就跟一只放飞的小风筝一般,和蒙古小儿郎们玩得那个叫嗨起。除了一些因为他年龄太小不能做的玩乐之外;比如大口喝酒大口吃肉,其他的他都玩的亲切毫无生疏隔阂。
  用皇太后的哥哥侄子们的话说;小殿下,不一样。小殿下和他的阿玛、叔伯们都不一样。
  其他蒙古王公们也都哈哈哈大笑和皇上说:“小殿下,好,好,好。”
  皇上和叔叔们都矜持且谦虚地笑。
  小殿下·小弘星天生的大方、大气;他的哥哥们都没有跟来,他也没有闹脾气觉得孤单;不光能和这些姑姨表哥们玩到一块儿去;还因为喜欢他们,特开心地领着他们各种新玩法儿新玩乐。
  比如找他四叔帮忙;做北方各种服饰的换装舞会、烧烤。
  亲亲四叔没想到自己的小爱好;在弘星侄子的手里发扬光大;表面一板正经;内心里别提多开心。
  这不,三叔出来皇上帐篷,一眼看到弘星侄子,立马抱住;还不甘寂寞地问道:“蒙古的赛马、摔跤、射箭、音乐、舞蹈……弘星最喜欢哪一样?”
  三叔早就准备好后续的问题:“其实蒙古的书籍也有其独特之处哦,弘星要不要和三叔学一学?”
  弘星眨巴大眼睛——赛马、摔跤、射箭,关外儿郎最能证明自己是巴图鲁的三项本事;弘星年龄太小都玩不来;但弘星都看过。
  五、六岁的儿童、健壮的青少年、白发苍苍的老人;男女都有,一起纵马奔跑在赛道上,身上华丽的彩衣飞扬,头上束着红、绿绸飘扬,那是一种无关身份年龄性别的飞扬且英武。
  就见赛马人跃马竟驰,争先恐后,扬鞭飞奔,观众欢呼声震撼大草原。
  就见骏马疾驰,赛马人骑在马上如腾空一般,在马背上做出各种娴熟的动作。围观的人群唱颂赞马诗,手里的奶酒和鲜□□抛洒想勇敢的赛马人,那是一种对参与者和看客一起的欢乐。
  就好像是,京城里头状元打马游街,四九城的老百姓围着看热闹,和状元郎一样激动荣耀。
  就好像是,江南的文人挥笔落诗词,满城人争相唱诵,引以为豪,与有荣焉。
  弘星都喜欢。
  弘星看一眼湛蓝的天空,看一眼三叔,选择不出来:“三叔,弘星都喜欢,等弘星长大去赛马,现在弘星喜欢马头琴和篝火舞。”
  三叔一愣:“弘星也喜欢马头琴和篝火舞?”
  “喜欢。”小孩儿重重点脑袋,“赛马、摔跤、射箭,是蒙古人的这一面,”小胖手一翻,四五个肉窝窝的手背露出来,在一翻,“音乐、舞蹈,是蒙古人的另一面。”
  天气略凉,小孩儿头戴一顶翻檐锦缎小帽,上面的大红宝石闪闪发光,边缘的白狐狸毛毛迎风飞扬,衬托的小娃娃一张小胖脸那个白啊,珍珠一般闪闪发光,头顶光圈儿。
  三叔心里莫名发涩发堵,眼瞅小侄子大眼睛里的明亮和欢喜,喃喃说道:“一听欢乐悠扬的马头琴奏响,三叔的脑袋里就有了蒙古姑娘们的歌声阵阵,笑声朗朗——
  辽阔似锦的大草原,彩云般的牛马羊群,沉醉于歌舞的人群……浮现在三叔的眼前,明明是欢乐的曲子,却使得人黯然神伤。”
  弘星:“……三叔,弘星不明白。”
  “不明白才好。”三叔笑哈哈的,瞧着小侄子长长的眼睫毛落在面颊上的小阴影,笑出来,“那歌声一个接一个,实在歌唱大草原富饶美丽,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憧憬那。”
  弘星只看着三叔不说话。弘星明明感受到三叔那一霎那的伤心,却又感受到,三叔不想他知道。
  上午的太阳并不大好,估计待会儿有三叔抱着小侄子,坐在草地上只是沉默。
  弘星只默默地陪着三叔。
  四月天的大草原,早上穿棉,中午穿纱,上午时分,落在草儿和土地的身上散发太阳光的香气,落在人的身上,也散发着香气,自由、广阔、博大、温暖……弘星懒洋洋的,在三叔的怀里不知不觉睡着。
  三叔抱着小侄子,瞧着他睡着的模样,不由地笑出来。
  小侄子到底还是小,又被一家人宠着长到现在,五岁了,学习了那么多帝王之术,也见过很多人间之事,却还是稚气天真依旧。
  三叔眯眯着眼睛,看向眼前的湖光山色,不远处有一伙儿小儿郎在比赛射箭,三叔看看,好似穿越时光之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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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章 小肥么么哒
  十五六岁的少年射手身穿紧身彩袍;背上弓箭,乘马到起跑线,举起胳膊对围观的人挥舞;意气风发,围观的人齐齐喝彩。
  裁判发令;少年人策马逛奔,抽弓搭箭,瞄准箭靶,一气呵成。
  正中半丈高的木架上的一个彩色布袋靶,靶环便自动脱落;围观的人呢不断给优胜者喝彩助威……其中有一个美丽的蒙古小姑娘,喊得最大声。少年人将战利品送到她的手里;她俊俏的脸蛋儿红成一个大苹果……
  她对他一笑;一低头,他的一颗心就飞到天山上;飞到云端上……
  马头琴;篝火舞;烤全羊……他们是最般配的一对儿;手牵着手跳啊唱啊,两个人一起骑马,一起打猎,一起躺在草地上晒太阳;一起逛在承德熙熙攘攘的大街上……
  两颗少年的心一起律动,和天地同呼吸,和万物共徜徉……
  少年人去和汗阿玛说;他要迎娶那位姑娘做福晋;愿意放弃皇位继承权。可是;他的汗阿玛说:“爱新觉罗家的下一个儿媳妇,必然是五大开国将军的后人,是董鄂家的姑娘。”
  少年的梦就那么醒了。
  他回去京城,她回去她的家乡。他将会迎娶另一位姑娘,她将会嫁给另外一个少年郎。
  *
  心爱的姑娘临走之前告诉他:“赛马、摔跤、射箭是蒙古人的身体,马头琴和歌舞是蒙古人的灵魂。三皇子,你要喜欢,要永远喜欢。”
  三皇子,你要喜欢,要永远喜欢。
  美丽的姑娘是那么的聪慧,三皇子浑浑噩噩地回来京城,永远喜欢,永远忘不掉,永远在午夜梦回的时候一颗心一抽一抽地疼。
  皇上的帐篷里头,梁九功来报说三皇子抱着弘星,在看湖水和草地,默然半响,到底是什么也没说。
  皇上记得,他十一岁那一年,从祖母的口中得知他要迎娶赫舍里家的姑娘的时候,他是那么的抗拒,他堂堂大清皇帝,居然要因为争取一个大臣的支持,必须迎娶大臣的孙女儿,多么的讽刺。
  可他到底还是娶了。
  娶了,那就要好好做一个夫君了。
  皇上一声叹气。
  四贝勒隐约知道三哥当年那件事儿,但他性情天生的秉正没有那么多的情怀,只担心小侄子。
  “汗阿玛,蒙古各部台吉们带来这么多小格格……”
  皇上一挥手:“弘昱、弘晟、弘晖他们不是都没有来吗?弘星这才多大一点儿,不用担心。”
  四贝勒眉头一皱:“汗阿玛,儿子担心,下一代……”
  皇上一点儿也不担心:“你二哥只有三个儿子……弘星未来的福晋不能简单定下来,弘晋身体刚刚好起来,那就弘皙。当初你二哥要求留着弘皙,也有这个考虑。”
  四贝勒一听,只有感叹二哥的一番苦心。四贝勒放下心来——二哥的下一代里必然要有一个娶蒙古福晋,弘皙最合适。这么一想,四贝勒对弘皙也不那么抵触了。
  父子两个又说了一会儿话,弘星这一觉一直睡到午时四刻,连个午休一起,晚膳和玛法、三叔一起用,羊汤,小鸡炖蘑菇,承德当地产的荞麦做的面条,还有所有来到承德人都喜欢的油酥饽饽、鲜花玫瑰饼、烙糕……
  当然,在围猎之地,平泉冻兔肉、青龙鼋鱼、五香鹿肉、炒山鸡卷、野味锅子等等,这是必不可少的。弘星都喜欢。
  最喜欢的是,承德独有的一种特色食品,粗粮莜面。
  颜色微黑的面粉和面,擀成皮再卷成卷,上锅蒸熟的,吃的时候蘸上卤,入口粘滑,这就是莜面窝子。
  特别是用莜面包饺子,酸菜馅儿,风味独具。
  可惜弘星老是被限制用量,不管什么菜品,不管多喜欢。用完晚膳祖孙散步,皇上瞧着乖孙儿气鼓鼓的腮帮子谆谆教诲:“再喜欢的食物也不能天天吃,不能一次吃很多。要适量,知道不?”
  弘星不服气:“玛法,路边烧烤弘星没有吃过。玛法,弘星要吃烤鹿肉、烤老玉米、烤孢子……”
  亲亲玛法觉得小孩儿就是“隔锅饭香”:“路边的烧烤和自己烤的不一样?要吃的话,等晚上,要你四叔带着,出去吃一吃。记得不能吃多哦。”
  弘星立马扑到玛法的怀里:“玛法最好。玛法,去逛承德大街啊。玛法,五姑父说,木兰围场的外头越来越繁荣,很多很多街市。”
  亲亲玛法乐呵:“你五姑父有没有说,他最喜欢在这里买古董,每次都买假的。”
  弘星的眼睛瞪圆:“玛法,五姑父笨笨啊。”
  “那可不是?所以你五姑父说的话,不可尽信。这承德是因为玛法的皇考和玛法经常来此避暑而兴旺起来,很多商人发现这些蒙古王公有银子,对汉家文化最向往,就特意来做生意。”
  “都是赚银子罢了。谁都想要真古董,哪有那么多的古董给他们买卖?那要真的很多的古董,还值钱吗?这种‘自己最幸运一定能捡漏’的心态,不可取。”
  弘星眨巴眼睛,脑袋里突然有一个主意:“玛法,六姑父昨儿说,他买了一个宋朝皇帝用过的碗,钧窑的乳光釉,五千两银子,李光地陪着去买的,一定不会错儿。”
  “玛法——玛法——”小孩儿抱着玛法的胳膊撒娇,大眼睛里闪闪发光,好似看到一座金山的光芒……都是皇帝,他玛法用的碗岂不是也值五千两银子?
  亲亲玛法听懂了,叫乖孙儿气乐了。看一眼周围的宫人侍卫,还真动心了。皇上气得来——
  “玛法知道以前朝代有人特会拿着皇帝用过的物事,到民间去转卖,外头人都还特喜欢。玛法最是不喜欢这样的事儿。玛法用过的碗,不也是一个小瓷碗?又不会变成金子。”
  皇上的话里带着一种严厉,宫人侍卫赶紧打消自己的小念头,可是弘星不明白啊:“玛法,那六姑父为什么要花五千两银子买一个宋朝碗?玛法,李光地说那碗都生锈了,一定不能用了。”
  亲亲玛法:“!!”抬手捏捏小孩儿的胖脸颊:“那叫物以稀为贵。你六姑父买的是一个名头,宋朝的,钧窑的,宋朝已经过去不会再有,钧窑也不再有,就商家故意起哄弄出来的一个稀缺心理,明白不?”
  “‘纵有家财万贯,不抵汝瓷一件。’这话听着在理儿。可哪里有道理?一个宋朝汝瓷是好看,青如天,面如玉,蝉翼纹,星辰稀……可它不当吃,不当喝,保养管理都要花费莫大的精力和银子……”
  皇上细细地和乖孙儿解释商家的销售猫腻,极尽可能地鼓动人的内心,诱导人的欲望,掏空人的荷包……
  “那要真的‘纵有家财万贯,不抵汝瓷一件。’那商家为何要卖掉?不自个儿留着更好?一个人花五百两买了,不想吃亏卖,就接着吹嘘,要六百两卖掉,一个接一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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