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七零当炮灰-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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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时也没个啥节目,这不就指着过节的时候热闹一下呢!”李梅说。
重要的不是文工团的节目,而是给一群血气方刚的小伙子过过眼瘾呢。
“要不是都在这聚一下,我还想回家和我爸妈团聚一下呢!”薛柠摇摇头,有这时间她还不如在家看会儿书呢。当然,这也不是主要理由,薛柠想回娘家,沈严想回老家,两人意见不一,只好放弃了请假回家,都在部队过节了。
“人多也热闹。”李梅笑了笑。
“还有过年的时候要回家呢,这几天加也不值得往老家跑一趟,在这儿也挺好的。董嫂子说得对,这儿还热闹些呢!”秦晓云也慢慢有了相熟的圈子,对大部分人还是抱有好感的,再说待在部队,总好过回老家。
第四十三章
这边还在聊天,菜品也在陆续地上,菜色也是比较丰富的,其中还有一盘炸的小黄鱼。
小黄鱼刚好放在秦晓云面前,秦晓云闻到一股腥味,顿时有种干呕的冲动。清萱就坐在秦晓云旁边,很轻易地发现秦晓云的不对劲,“云姐,怎么了?”
“这鱼太腥了,我闻着有些不大舒服。”秦晓云忍不住起身跑到一旁的空地上,不停地干呕,远离了那盘鱼之后,就发现好多了,也没吐出来。
“可是,这鱼也不腥啊。”很小的鱼,裹了面粉炸的,没有腥味的。清萱有些茫然,她离秦晓云近,就赶紧拿了秦晓云的杯子,“云姐,你先喝口水。”
杯子里是白开水,喝下去那种反胃的感觉压下去了。秦晓云握着杯子,十分纳闷,这种程度的腥味是怎么影响到她的?平时处理鱼也没这么大反应啊!“今天还真是奇怪了,怎么一闻到鱼的味道,就觉得恶心反胃呢?是不是这几天太忙了?”
林建国也跟了过来,“要是这几天累,就在家里歇着,我看你这几天脸色都不太好看,还总是犯困。”
这症状?不,还是要确认一下才可以说呢。也不是什么坏事。
清萱当即笑道:“云姐,你手伸出来,我帮你看一下。”
“不是,英子,你还会把脉啊?”秦晓云虽然疑惑,还是乖乖地伸出手,两人相识不过半载,但是秦晓云很相信清萱的,毕竟不管清萱说什么话都是很有道理的样子。
“嗯。”清萱将手指搭在秦晓云腕间,指下尺脉往来流利,如盘走珠,正是滑脉之象。
尺脉候肾,胞宫系于肾,妊娠后胎气鼓动,故两尺脉滑数搏指异于寸部脉为妊娠之征。
看这架势,一派沉稳的高人风范。秦晓云小心翼翼地问道:“怎么这么久啊?我这是?”
重病缠身了吗??不对啊,现在又不是上辈子四处漂泊把身体搞得伤痕累累的时候。
清萱却笑出了声,“云姐,别担心,是喜事,你有喜了。”
“有喜?!”秦晓云还以为自己听岔了,再次确定,“英子,你说的是真的吗?我怀孕了?”
“已经有月余了。”清萱郑重地点点头,请不要怀疑她的技术好嘛?她小时候体弱,喝药跟喝水似的,久病成医就是这个样子的,到长大些,也会看看医书,看不懂的就问府上的医士。简单的一个脉象,还是不成问题的。还不忘补充一句,“现在月份还有些浅,要多注意一下,不要累着了。”
“真的吗?”秦晓云不敢置信地捂住嘴巴,惊喜地看向林建国,“建国,咱们有孩子了!”
林建国也是一脸惊喜,他今年都二十六岁了,和秦晓云也结婚几年了,一直没有孩子,在这个十几岁就结婚生子的时代显得格外落寞。
这边夫妻两个兀自开心,清萱笑了笑回到座位。
节目还在进行中,比较喧哗,陆维东只是隐隐约约听到交谈声,具体说什么也没听见,见清萱回来就问了一嘴,“怎么了?”
陆维东一问,桌子上的其他人也都看着清萱,毕竟都坐在一张桌子上,要表示一下关心。
“没事,是云姐怀孕了。”清萱嘴角勾起,扬起一抹明朗的笑意。
“这可是好事啊!今天八月十五,真是双喜临门啊!”李梅还挺为林建国和秦晓云高兴的。
薛柠也点点头,“对!”
林建国和秦晓云也满脸喜色地回来了,桌上人都在恭喜他们夫妻两个。节目还没彻底落幕,秦晓云就急着回家了,两辈子第一次得了一个小宝贝,她怎么可能不上心呢?
等到节目彻底结束,圆圆的月亮已经挂上了夜空,该拆台子的拆台子,该收拾东西的收拾东西,剩下的人就是各回各家。
陆维东牵着清萱的手往家里走,两人慢悠悠地只当是散步呢,杀出来个程咬金。
梳着两条麻花辫,描眉涂唇的阮玲玲羞答答地站到陆维东跟前,从怀里掏出一个油纸小包。“陆营,这是我我从家里带来的沙琪玛,可甜了,你……”阮玲玲想忽视清萱,但实在是无法忽视,这样一张脸,即便是在黑夜里也依然是如珠如玉,清丽温婉。阮玲玲心里发酸,就算是她再怎么安慰自己说陆营的爱人只是个乡下村姑,到了面对面的时候,也不得不承认,这两个人,站在一起的画面是那么的和谐,是任何人都插不进去的。
阮玲玲语气顿了顿,才说,“你和嫂子尝尝鲜!”
又香又甜的沙琪玛,要给陆维东,阮玲玲绝对是舍得的,可是还有一个清萱,阮玲玲给的那就是又愿意又不愿意,总之矛盾得很。
借着亮堂的月光,清萱看清了阮玲玲的长相,这不是第一位表演节目的那位女同志嘛?哦,好像是姓阮吧?董营长是说这位阮同志是对陆维东有意思,这么一看,还真是的,这小脸红的哟!
“这位同志,既然是从家里带来的,就留着自己吃,都是家里人的一片心意,用不着给我们。”陆维东完全没把眼前人和董建设说得阮同志对上号,就是觉得这位女同志的脸有点眼熟,应该是见过。
可怜的阮玲玲,多次制造偶遇,对方居然自己是谁都分不清。还一口一个同志的,他这是连姓都没记得?
别问,问就是陆维东对无关系的女性脸盲。
“陆营?你说什么?”阮玲玲倒吸了一口冷气,踉跄地往后退了两步。阮玲玲手上一时脱,那包沙琪玛都掉在地上,光洁油亮的油纸都上了一些飞扬的尘土。
陆维东依然毫无知觉,“这位同志,都这么晚了,快拿着东西回去吧!”
入秋了,晚上越来越冷,陆维东感受到自己手里的小手,肌肤微凉,实在是不想在外面浪费时间,冻到他媳妇怎么办?“晚晚,冷了吧?我们马上就到家了啊。”
说完,就牵着清萱的手,目不斜视地往回走。清萱还回头看了看,阮玲玲一个人呆呆地站在原地,眼中似乎有泪光闪动,忍不住说了一句,“赶快回去吧,天已经好晚了。”
阮玲玲留在原地,看到人家夫妻两个越走越远,“哇”地一声哭了,感情以前都是她自作多情了,没想到对方居然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她羞涩那么久羞给鬼看啊!
一颗怀春少女心就这么碎成了渣渣,阮玲玲抹了一把眼泪,往住处跑,还不忘在心里吐槽陆维东,这个不解风情的憨憨,娶了一个那么漂亮的媳妇,完全是糟蹋!
第四十四章
回到家洗漱完,躲进温暖的被窝里,清萱才问陆维东,“你真不认识刚才那个人?我看那小姑娘长得还不错呢!”
在外人面前,清萱还是很给陆维东面子的,只有两个人的时候才满足一下自己的好奇心。阮玲玲毕竟是第一个出场的,清萱对她的长相记得还是很清楚的。
“谁?晚晚,你说刚才那个莫名其妙要送我们沙琪玛的那个女同志吗?”陆维东坐在床头翻书,认真地解释,“看着应该有点印象,估计以前见过,不过叫什么就没印象了。”
耿直得一批。
“你这样讲,人家可是要伤心的。”清萱想起回头看到的那一幕,人家小姑娘估计都哭了。
陆维东放下书,往床里面挪了挪,揉着小姑娘柔顺的长发,“别人伤不伤心我不知道,反正和我没关系。我现在知道我有点伤心了。”
“嗯?”小姑娘迷迷糊糊地抬起头,水汪汪的杏眼无辜地看着陆维东。
“晚晚,居然一点都不关心我!”别人家的媳妇儿是不愿意自己男人多看其他漂亮姑娘一眼的,怎么到他这里,媳妇儿一点儿都不在意呢?
这么一副控诉的眼神是要闹哪样?小姑娘撅着嘴,声音依旧是娇滴滴的,“我怎么不关心你了?”
清萱表示自己很冤枉,陆维东在她这的待遇已经是非常之高了,还给他洗衣做饭(大雾),操持家务的,简直就是贤妻良母的典范。
“今天白天营长说那个什么阮同志的时候,你居然都不在乎!刚才居然还说别人长得不错!”陆维东脑中灵光一闪,说好的媳妇儿对她情深似海呢,居然都不吃醋,居然还说别人长得不错,能有他长得不错吗?
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指的就是清萱目前的状态,“可是你也说了你不是不熟吗?”
清澈的杏眼明晃晃地写着“我相信你还有错吗?”清萱是个大方的性格,从来不与人斤斤计较,除非对方踩到她的底线,其他事情不会放在心上。
“还有哦,刚才那个姑娘就是对你有意思好不好?那个就是第一为表演节目的阮同志!董营长可是说了,人家对你有意思呢!”所以,有理由怀疑陆同志在装傻,甚至倒打一耙哦!
“我没看节目的!我哪知道什么阮同志啊?”节目开场,陆同志就一直在看自己媳妇儿,台上人长什么样,他一点也不清楚。“晚晚,我可是一直在看你的,怎么会看别人呢?”
“真的假的啊?”清萱笑得狡黠,“人家在上面表演节目呢,你看我做什么?”
“我媳妇儿这么好看,我不看我媳妇儿还看谁去!”陆维东理所当然地说道。
恭喜,陆同志的思维已经成功被带跑偏。
“哼!就知道说好听的哄我!”清萱咬着下唇,轻飘飘地瞪了陆维东一眼,“对了,云姐这才刚怀孕,我看她脉象有些不稳,我这几天估计要多去店里盯着点!”
“脉象?她还去医院看过了?可是这不是今天才发现的?”
秦晓云最开始反胃的时候,也没有多想,就连秦晓云自己也认为是不太舒服。
“我今天帮她把脉了啊!”这个事情没有当时说出来,那不是不能直接在被人高兴的时候直接泼一盆冷水嘛,而且,在那样一个场合,也不好讲这些事情。清萱想,等到明天再跟秦晓云细说。“这个事情我还没跟云姐讲呢,你可不要先告诉姐夫啊!”
“我和姐夫又不是天天见面的,还有,我像是那种碎嘴的人嘛?”随着两个人的媳妇交情越来越好,陆维东和林建国的交际也多了一些。
陆维东:不对,等等,我为什么也要叫他姐夫?
话说,他们是同村的啊!平时,同村的不都是叫兄弟之类的。
清萱和秦晓云熟悉起来,亲切地叫秦晓云“云姐”,至于云姐的丈夫,当然是要叫姐夫了。
这大概是,妇唱夫随。
“晚晚,你刚才说帮她把脉?”陆维东觉得自己记忆没出错的话,能把脉判断出月余胎象的,这是属于中医,而且属于技术很不错的。
有些医术不精的大夫,月份太浅都看不出来。至于村里的那些赤脚大夫,都不是埋汰人,头疼感冒还能有用,其他就不行了。
“晚晚,还学过医不成?”陆维东其实是有一点怀疑的,以李家的条件,愿意送女儿读到小学就是极限了,又哪里有条件让女儿学医呢?
他的妻子,不管是从哪方面看,都不像是一个简单的农家女,她聪明漂亮,不卑不亢,温和大方,书画双绝。
家里墙上的装饰,是清萱挥毫而就,画在纸上,再贴在墙上。至于字迹,一手字端丽洒脱,比许多大学生都要好上许多。
虽然目前的大学生都是工农兵大学生,而且陆维东是见过清萱练字的,他只觉得她不管学什么都很快。
这样的一个姑娘,她会的实在是太多,更像是在良好的教育下熏陶出来的。
可是,哪有人天生什么都会呢?还不都是一点一点的学的。
在陆维东没看到的时候,清萱也为钢笔而苦恼不已,她用惯了毛笔,拿起钢笔写字总是不顺手,力度不对,写出来的字迹也是十分别扭。可她要强,绝对不允许自己写出一笔亲爹都不认识的字,那就只能练。
陆维东紧紧地抱着清萱,两条手臂像是钢铁浇筑一样,牢牢地扣住她纤细的腰肢。
他的妻子,似真似幻,这般完美的女子,像是在梦中才能出现的的。
“没有啊。在装修饭店的时候,和云姐一起去回收站淘了一点材料,意外之喜,还找到了一些书。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