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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惟有光阴不可轻(出书版)-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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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正,我要吃辣的。”他话题转得飞快,我差点没接上:“行行,我去问问酒店有什么吃的。你赶紧躺下休息吧,头不疼了还得捂一身汗出来才算好转。”
  叶慎寻悻悻地扁了扁嘴,孩子气尽显。
  “那么麻烦。可是,为什么不给我吃感冒药?”“一时半会儿哪里去给你弄药?”“出门时用人都会准备这些的啊,就在车子后备箱。”
  我崩溃:“你不早讲!”
  酒店吃的倒是有,口味却都偏甜,叶慎寻只看了一眼,就嫌弃地转过头。我忍住将他扔出窗外的冲动,小女佣似的端着盘子出门,借了酒店提供的自行车,去附近的集市。
  来的时候特意望了望琳琅满目的集市街,有许多风味小吃,好像还有土豆圆。原本想打电话叫盛杉带回来,谁知她和叶慎星玩嗨了,谁都不接电话,我只好自己跑一趟。
  集市离酒店将近三千米的距离,不过一路毫无遮挡的风景,令我骑行的这段路程不知不觉变短。
  到了集市,果然有土豆圆。我还顺手带回一种叫“hoppers”的小吃,用米糕汁淋做,小碗塑形。只是回程时又下起了雨,我以手为伞护着篮子里的东西,深感遇见叶慎寻是我的不幸。
  出门前,叶慎寻叫我将房卡抽走,避免他睡着了听不见门铃声。
  “每隔半小时你得进来查探我的状况,万一我病死在里边怎么办?”真是好惜命呀。
  我飞奔着上楼,一手捋头发一边刷卡开门,他果然已经睡着,呼吸静静地喷洒在白色枕头上。我尝试着轻叫两声,他没反应,我靠近叫,他突然睁眼,长睫毛扑闪地看了看我,又看了看还冒着一点点热气的食物。
  “你从哪儿拿的?”被子遮住了他的嘴,声音听起来有些瓮。我顺势往床头柜上一放:“集市。”说完莫名觉得不妥,多此一举地解释,“反正你睡觉,我待着也无聊,就去逛了逛,顺便带回来的。”
  叶慎寻保持躺着的姿势,似笑非笑:“没想到我随口一句话,你这么上心哈?”我尴尬得无地自容:“我不是上心,我是怕你生气上火,开除我。”说完就要走,突然一根尾指从后面勾住我的,电流转瞬滋滋地直抵大脑。
  我浑身滚烫,转过头:“你、你还有事吗?”他瞳光重了:“没有。”
  “那赶紧放手啊。”
  “不打算放了。”
  他稍微一用力,将我拉近,整个人突然带着股说不出的邪气:“程改改,那天晚上,你不是问我,究竟有什么方法可以快速忘记一个人吗?现在,我告诉你。”
  指间陌生的温度令我无法思考了,企图抽回,叶慎寻干脆将我右掌整个握进手,压得更紧,惑人的声线流泻。
  “其实很简单,”他顿了顿。
  “忘记一个人最好的方法,就是去爱另一个人。”
  好像预感到接下来的话,我心慌得厉害,哈哈哈傻笑说:“好了,我承认了,我的牙尖嘴利都是伪装而已。我充其量就是一纸糊的姑娘,最擅长咋咋呼呼吓唬人,我斗不过你叶公子,以后老板怎么吩咐我就怎么来,绝不和你作对了,更不斗嘴!”
  他稍微起身,被子拱出半个弧形,牢牢盯着我,片刻过,笑容像蜜糖被火化开。
  “难得你对自己有那么深入的了解。不过,”他眸色更黑,死死钳着的五指依旧没有要松懈的迹象,“我是认真的。”他一锤定音。
  不会吧?真给盛杉说中了?水是可以往高处流的?哦、不,人的审美是可以下降的?哦,不,我究竟想说什么。大脑嗡嗡作响之际,我感觉叶慎寻说话是一个字一个字往外蹦,我要很努力,才能收集他想表达的所有信息。
  “怎么说呢?程改改,从一开始就对你很好奇。没见过这样的,说你是个白痴,又总能察觉普通人看不见的东西。承认你那劳什子电视台给的称号‘天才少女’,又常常遇见你犯迷糊的样子。很容易相信别人,又不轻易真的靠近谁。有的事情认死理儿,其余时间又特别没原则……”
  “其实,我是个很了解自己的人。当然不相信王子和灰姑娘的故事,可是我忠于,也敢于面对自己的感觉。所以,程改改,至少现在这一刻,我很想靠近你。”
  这到底算告白,还是什么玩意儿……
  叶慎寻似乎洞悉了我的心理状态,直着脖子看我说:“你可以当作……一个商人迫切地想研究透自己正在研发的产品吧。或许等某一天,产品研究透了,腻了,大家好聚好散。当然,相对应地,我也就不介意你利用我来忘记魏光阴。”
  他为我解了惑,不是告白,是交易。
  可突然耳闻那个名字,我心跳得更加剧烈,几乎喘不过气,面前男子却不罢休,将赤裸的真相剖开在我面前,血肉模糊。
  “喜欢这种感情是暂时的,但厮守却是一辈子的。很明显,他现在选择要厮守的人是你的妹妹,程穗晚。我想,为了不给对方添麻烦,你应该需要我这个战友。”
  叶慎寻很会找人的软肋,怪不得能自己在商场打拼还无往不利。我没他那么厉害,我只想要很平凡的生活而已。
  “谢谢您的好意和‘暂时’的看得起。不过,我不想把简单的世界弄得复杂。我不会插足穗晚和魏光阴之间,也不需要在了解我的人面前惺惺作态。”
  这次,扣着我的手终于松开了,男子喉咙溢出笑意:“真是太不了解人性了,程改改。只要有你存在一天,对她来讲,都是威胁,毕竟你和魏光阴相识多年的基础,很难令人不多想。而且我不相信,你没感觉到和对方之间相处模式的变化。”我想起临来前与程穗晚小心翼翼的每次谈话。“这……”他耸肩,“那就是有啰?那你还觉得不需要我吗?”
  老实讲,他的提议令我心动。
  我当然明白,只有表现出忘记魏光阴并开始新生活的样子,穗晚才会彻底对我放下芥蒂,我们多年的革命感情也不会受到威胁。只是,一想到公寓楼下,魏光阴怕我着凉替我摁纽扣的情景,我嗓子眼儿就堵得厉害。
  是不甘心吗?是不甘心吧。我并没有自己想象中的伟大。我能阻止自己去见他,可我不能阻止自己回忆他的一举一动啊。
  看见你,我还是心动,可我已经没理由再伸手抓住你了,我的光阴。
  “那么,请帮帮我吧。”
  我终于敢抬头,对上那双对什么都势在必得的眼,声如蚊蚋。
  “如果让全世界安心的方法只有这一个的话,请帮帮我吧。我也帮助你,弄懂我其实没你想象的那么神秘。”
  “只是,”
  叶慎寻眼眶紧了紧,没出声。
  “工资还是要付的。”我咬着嘴唇顾左右而言他,企图掩饰自己混乱的情绪,“别以为谈个恋爱就可以无偿使用我的劳动力了!上班还是必须发工资的!每个月!准时!”
  吼完,我下意识朝床上的人看了一眼。他仿佛松了口气,表面上却佯装自始至终都云淡风轻。
  “程改改,你知道我走过最长的路是什么路吗?”
  “什么路?”
  “你的套路。”
  我正欲反驳什么,进来的时候门没关紧,恰逢盛杉和叶慎星回来了,门打开一道缝:“欸,橙橙也在?”完了又看看精神抖擞的叶慎寻,眼睛锃亮:“大哥,你好了啊?!”
  盛杉瞄了我番茄色的脸两眼,忽然笑起来,侧脸对叶慎星道:“不是说了吗?有你家橙橙在,你哥舒服得很。”叶慎寻就势往枕头上一倒:“是挺舒服的。”
  怕被误会的我暴起,猛晃他:“什么舒服?!哪里舒服!你给我说清楚!”他凌乱地扯开我的手指,却迟迟没放开,眼神迷离:“我说床。”
  我太阳穴陡地一扯,条件反射跳开,突然好想从楼上跳下去。


第11章 这是我的男朋友
  自从我和叶慎寻私下做了交易……还是说互相帮助正常些,他对我的态度变得和以前不一样。
  以前,他总有事没事就吐槽压榨我一番。现在,他时时刻刻都在吐槽压榨我。
  此刻,我拖着他的行李箱,在机场怨气丛生地呼喊:“我是个弱女子啊!”然而,根本没人理我。期间叶慎星要回过身来帮助我,被盛杉死活拉住了。绝交。
  就在除夕前一天,叶慎寻接到叶老爷子住院的消息,一行人不得不匆匆赶回。
  听说叶老爷子七十多岁的高龄,主动从高位退下后,谁也没知会自己环游世界去了。这不,竟然在迪拜跳伞,结果一时激动心梗发了。消息全面封锁,被秘密转回滨城。连常年在外的叶慎星也被破例带了回去见老人家。
  作为外人,我和盛杉不便露面,各自回家。程穗晚似乎没料到我这么快回来,我推门而进的时刻,她正热火朝天地帮程阿姨择菜腌制酱肉品。
  我不过多口一句:“哇,这么丰盛!”程阿姨眉开眼笑地招呼我坐下休息会儿:“这不是明儿个晚晚的男朋友要上家里来嘛。”
  语出,我表情不自然地僵了一僵。程穗晚应该看出来了,起身迎我,走到我身前却不知说什么好:“不是说要在美国过除夕?”我放下箱子,一边倒腾给大家准备的礼物,一边回:“老板临时有事,我也就跟着回来啦。”
  她蹲下身帮我整理:“这样啊,那……”怕她说出什么话,叫程阿姨听出端倪,我没经思考就迅速抬头打断她:“不过,明天家里应该还要多一位客人。”
  程阿姨侧头向我:“谁?”我不好意思地绞绞手:“也算……男朋友吧。”众人皆是一愣。
  率先反应过来的人是程穗晚,明眸善睐的姑娘眉眼终于一弯,撒娇性质地捶打了几下我的肩膀:“程改改!你交男朋友竟然不告诉我!”
  不是我不想告诉你,实在是这神反转连我自己也没想到啊。
  邀请叶慎寻来程家吃饭的消息,我是当晚才通知他的。他应该已经从医院回家休息,嗓子眼儿里也透着股说不出的疲惫。我原不想再麻烦他要挂电话,他却执意要我说什么事情。听完前因后果,我率先反省自己:“抱歉,我不是故意不和你商量的,实在是情势所逼,说出口的时候已经晚了。”
  他却好像对我能第一时间想到他这点特别满意,没说答应也没说不答应,只默了片刻道:“我没有正式登门造访的经验。”
  “我也没有正式邀请别人登门造访的经验……”
  “这样的场合,营养品还是珠宝合适?”
  我蒙:“啊?”他略烦躁:“算了,明天我来接你,一起选礼物。”
  这是……答应了?是答应了。
  经考虑,叶慎寻认为初次登门送珠宝太唐突,他打算装良家子弟,拉着我去超市扫荡营养品。
  深知“每逢节庆必打折”这个规律的我,进入超市总是冲在最前面,这次却没有。我怕叶慎寻觉得丢脸将我拉黑,可到头来却是他怂恿我上战场:“这种家庭妇女必备的技能,你怎么可以没有?”为了证明我有,我战斗值爆表,头也不回地杀出一条血路。
  然而,我为什么要迫切证明自己是家庭妇女?等想到这点,已经于事无补。
  从超市出来,他将车开去一家没有招牌的店。店内装潢风格类似缩小版的皇家庭院,三道院门,每进入一道,有不同的香气袭来,分别是酒香、花香和……
  “你最喜欢的,肉香。”
  他说这里的火腿特别棒,师傅来自江浙一带,祖上有许多都是御厨。至今口口相传的金华火腿,就是当年由清朝内阁学士引进,他们祖上加工制作而出,后被列为贡品。
  光是闻着味儿,我已经忍不住垂涎三尺。服务员引着我俩往里走,没想第三道院门推开,竟与解绫相逢。当然,她身边伴着的还有周印。
  见到我,周印下意识地打量了一眼背后,见没其他人出现,眉心展了些。解绫神色暧昧地瞄了我和叶慎寻两眼,大致意思是你不说和他没什么关系吗?我赶紧垂头,使得长发遮住脸以遮羞。
  这节气,他俩应该也是要一起回解家过年的。叶慎寻与周印简单寒暄了两句要走,解绫突然想起什么,从随身包里摸出两张婚礼请帖交给我说:“刚印好,还准备叫周印分别转交的,现在看来,不用了?”语带调笑。
  我双手成梳,下意识挠了一把头发后接过:“哦、好,先恭喜。”表情略显尴尬。
  兴许在我的概念里,和解绫还算不上朋友。又或者是,去她的婚礼,会有种背叛盛杉的吊诡感,导致我一时间思绪万千,终是没忍住,试探性地叫住她:“能和你单独谈谈吗?”
  花香扑鼻的令处院子里,我和解绫面对面而坐。服务员沏了一壶茶,隐隐有股水仙的味道。隔着袅袅升腾的一团烟雾,我嗅着香,发现解绫的面容更加仙气,令人不忍惊扰,她倒先失笑:“上次有人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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