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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祸水三千-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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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初跟柳逸情学武的时候,萧璃只要身体没有不适,便会拢着暖炉,笑眯眯的坐在老头椅上看着,时不时的指点一二。后来,小初索性将糖罐放在他怀里,自己练得好了,便让萧璃喂一个,算是奖励;练得不好了,让萧璃虐一下,算是情趣。
  趴在十全九美的琉璃顶上晒草药兼晒自己的韩为看到了,不禁翻了个身,将医书往脸上一盖:我的老天爷啊……
  陪着他一同晒草药的萧爹爹看见了,连感叹都省了下来,直接悲愤地别过脸去,完全鄙视之。
  “林小初,你这个吃里扒外的东西,究竟谁是你师父?为什么我说的你一概不听,小璃说什么你一概当圣旨!!”柳少十分不满,自己辛苦教导数日,半点威信也没有树立起来,反而是萧璃,被小初狗腿地当成了元始天尊供着。
  小初将木剑背在身后,清风扬起,带动衣袂飘飘。她回头看着柳逸情,脸上带着些颇为得意的贱笑:“你觉得师父和丈夫比起来,谁比较重要?”
  话音刚落,小初便被一只大脚开出了一丈多远,那一脚既准又狠,十分扎实,足见萧爹爹深厚的武学底蕴。
  靠!死老妖精居然敢犯规!!小初出离愤怒:“我分明没有叫相公,我叫的是丈夫,丈夫,是丈夫!!”
  咚咚咚三脚,踹完收工,萧爹爹酷到连一句话也没有留下。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眼看过了半个月,那位十分牛气十分女尊的楚娘娘,却始终没有驾临醉君心,这让一开始忧心忡忡的小初不禁有些怀疑,她其实只是个伪女尊,并没有大家心里想的那么可怕。
  于是小初又开始发挥自己海绵吸水的潜质,专心学起剑来。
  学的人精力无限,教的人叫苦连天:“爱徒,弟妹,你可不可以学慢一点,为师真的快扛不住了……”
  天下第一美人俨然变成了天下第一苦瓜。
  小初学功夫,如拼命三郎般玩命,如洪水猛兽般凶猛。有些招式她看一遍,就能够牢牢记住,有些心法,她只要读一遍就能够融会贯通,天赋异禀到她自己都有些被吓到了。
  小初活了十九年,从来没有一件事干的如此上手,她喜不自禁,越发地闻鸡起舞了起来。
  柳逸情却没有她那么乐观,俗话说教会徒弟,饿死师傅,仅仅这半个月过去,他已然不敢将自己的看家本领往小初的耳朵里倒了。
  聪明如小初,很明显的看出柳逸情在教会了她碧涛七绝后,便回到了第八道套广播体操式的摸太极敷衍法。
  于是,求学若渴的小初愤怒了。
  这样不行,很不行。
  她林小初是什么人,现在的女侠,未来还会是大侠,豪侠,甚至巨侠。学海无涯,她绝对不想回头上岸。
  小初趴在床上想了一宿,决定找柳逸情深谈一下。
  翌日,小初一听到鸡叫,就爬起来了。随意擦了把脸,便推门走出了屋子,正好看见染墨背着个小包袱走了过来。
  “小初,好久不见。”染墨现在比小初刚穿过来时开朗了许多,见到她便十分开心地打起招呼。
  “墨墨,你去哪里了?好几天没有看见你。”
  “前几日是七夕节,我回乡拜魁星去了。楼主怎么样了,我接到小弦的飞鸽传书就立刻赶回来了。”染墨皱了皱眉头,显然对萧璃的事十分上心。
  “已经好多了,萧爹爹来了,他正在想办法,准备去将相公的病彻底治好。”
  染墨点点头,十分赞成,甚至是十分高兴。在整个醉君心来说,他对萧璃的感情其实是非常深的。
  染墨是个读书人,考了三次科举却只中了秀才而已,上京后盘缠被街头的泼皮给抢了,没钱回乡,便成了京师的滞留人口。
  百无一用是书生,染墨肩不能挑手不能提,却很有些读书人的傲骨,让他沿街乞讨是不可能的,小偷小摸更是没门,于是只得悲情地饿着。
  饿着饿着,便饿晕在了萧璃脚边。
  萧璃这个人本来就慈善心过剩,看见染墨菜色的面容,以为是病了,不仅没有嫌弃,还迅速地将他抱起,送到了医馆。听大夫说染墨是饿的,萧璃的同情心一下子上来了,十分海派地带他回了醉君心,给他整了一桌子吃的。
  染墨看着一桌丰盛的大餐,再看看坐在旁边笑得斯文的萧璃,不禁感动得有些热泪盈眶。
  这一感动可了不得,子曾经曰过:受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染墨既是个读书人,又是个分外实在的人,于是他说什么也要留下来,不要工钱的帮萧璃当账房。
  “小初,听说你在习武,这是我从家中带来的一本古书,我娘说是祖上传下来的上乘心法,我反正也用不上,送给你吧。”染墨将一本小册子递给小初。
  小初拿过来看了看,封皮上写着五个大字:唐诗三百首。
  “这书的封皮掉了,我娘亲给它换了一个。她不识字,随便包了一个书皮,你别介意。”
  这书确实很破,字迹也不甚清楚,但既然是不要钱的东西,她怎么好意思介意。而且小初凭着对于武学的直觉,她觉得这本心法十分有料,于是谢过染墨,将书塞进了衣袖。
  小初今天找不到猥琐柳,不知道这人是不是为了躲她躲出去了。于是她只得一个人在中庭,将之前学过的剑法又练习了一遍。
  正午时分,下了一场瓢泼大雨。
  中庭给淋得透视,小初于是有些犹豫还要不要继续练武。她低下头,看了看自己穿在脚上的金丝绣花鞋,实在有些不忍。于是便抱着萧璃送给她的糖罐,坐在十全九美的走廊上等雨停。
  小初坐在走廊上,一边赏雨一边吃糖,突然听见天边隐隐传来些鼓声,开始她以为是打雷,听了一会,觉得那声音妖娆且诡异,不太像打雷的频率。再看看推门出屋蓄势待发的萧爹爹,相继出洞的苏沐弦、方清琏、染墨、韩为、莫小仓,便知道是楚娘娘要来了。
  雨下得十分凶猛,楚娘娘居然还是坐着她那珠环翠绕的锦榻来的。锦榻上还是隐隐可以看见三个人影,红衣的不用说是楚娘娘,剩下两个不知道还是不是上次坐在锦榻中的男人。
  楚娘娘的锦榻稳稳停在中庭抄手游廊的琉璃顶上,雨水唰唰唰地从榻顶顺着软烟罗的纱帐滴下来,这锦榻顶上的软烟罗居然是防水的,丝毫不会浸入内中。
  小初眼珠子转了转,突然生出一个想法:将这上好的防雨布偷一块过来,做雨鞋。
  楚娘娘掀起半面纱帘,在她那面彩绘的牡丹皮鼓上敲出一串骇人的声响,原本瓢泼的大雨居然停了下来。
  烧包!!小初在心里鄙视了她一下,既然能够让雨停下来,就早点让它停,也不至于将锦榻淋得透湿啊……
  “小仓儿,数月不见,本尊好生挂念,你还是一如既往的水灵。”楚欺欺犹抱琵琶半遮面地给仓鼠送去一个飞吻,媚态横生地向他明送秋波。
  楚欺欺第一次见到仓鼠,不知是我见犹怜的仓鼠触动了她从未有过的母性,还是芝麻看绿豆,硬生生地对上了眼,她居然对仓鼠一见钟情。从此,她便一发不可收拾地惦记着仓鼠,惦记到如今。
  小初挂了一脸的黑线:楚娘娘与仓鼠的年龄差,即使不算穿越的一千多年,也算是祖孙恋了,她的眼光也真够诡异的。
  仓鼠平生有三怕,一怕女人太老,二怕代沟太深,三怕热情太过。三样全让楚欺欺占了,于是他一看到她,便贼溜着一双大眼睛找靠山。
  在场的几个人,方清琏将韩为挡在身后,苏沐弦站在染墨前面,而萧璃将小初护在怀中,估计是没有闲情关照自己,于是他便吱溜一下藏到萧毓身后去了。
  萧爹爹也没空管他,将他往萧璃身边一扫,足尖轻点扶栏,纵身飞至楚欺欺眼前。
  萧爹爹与楚娘娘说了些什么,小初没怎么听到,因为她的注意力全盯在那块锦榻上的防水软烟罗上。
  盯了一会,她看到一只纤细修长的玉手轻轻挑起帘幕,向外面看了一看。小初这时才看清,锦榻中的两名男子相貌俊逸,身段风流,简直是美人中的极品。
  “滴答,滴答……”
  仓鼠抬头看了看天,觉得有些奇怪,楚妖怪明明将乌云给轰走了,怎么还有雨滴落地的声音?
  这声音仿佛就是从身边传来,于是仓鼠与萧璃一同转头,果然看见小初正勾着头,对着锦榻上的美男流口水。
  在仓鼠与萧璃灼灼的目光中,小初终于回过神来,并且十分不好意思的捂住了脸。
  小初一直觉得自己有些二皮脸,但仅仅只是二皮,不是三皮、四皮、十皮甚至一百皮。在自己相公面前色性大发,她无论如何还是有些惭愧的。
  暗自惭愧了一下,几个人便被眼前即将开场的大战吸引走了注意。
  楚欺欺皮鼓轻扬,萧毓则是从袖中取出大把的银针。
  难不成……萧爹爹居然真的是东方不败的原型?!小初惊讶的张大了嘴巴。
  阴风瑟瑟的午后,风起,云涌,乌云密布。萧爹爹与楚娘娘,决战醉君心之巅。
  那架打的十分风云变色。
  天雷动地火,宝塔镇蛇妖。
  用萧璃的话说,就是两个老妖精,耍宝。
  最后萧爹爹险胜,将楚娘娘的青丝削下数把,指甲切断两根。
  “死毒虫!!再敢寻我儿子晦气,我戳得你满脸桃花红!”
  萧爹爹收起一手银针,迎风而立,那翩然欲仙的姿态,帅得似魔似幻风中凌乱。
  作者有话要说:  


☆、逼上灵山

  楚欺欺十分狼狈,她这辈子在江湖上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平生几次吃瘪,都吃在这萧家父子身上,于是她气得很想吐血,也很想揍得萧爹爹吐血。
  楚娘娘咬牙切齿:“姓萧的,你给本座记住,不整到你血流成河,横尸八荒,本座誓不为人。”
  此言一出,她立刻收敛情绪,笑靥如花地转身回望十全九美第二层上站着的仓鼠:“小仓儿,莫要害怕,姐姐不日便会回来爱抚你受伤的心灵,乖乖在醉君心期待姐姐的临幸吧。”
  然后,她不顾仓鼠一脸的敬谢不敏,在那面华丽的皮鼓上一通乱拍,又瞬闪了。
  萧爹爹觉得这样不行,他的武功的确很好很强大,是耐心却并不怎么好,没有办法抵抗一个武功强大个性极品的雌性老妖精呱噪的、日以继夜的骚扰。
  加上他这次下山,草药什么的带得也不太全,没有办法好好给萧璃治病。
  萧璃中蛊之后,毒蛊从未发作过,而要将蛊根除,必须是在毒蛊活跃的时候医治。故而一直以来,萧爹爹所做的只是竭尽所能将萧璃的内力与功体锁住,对抗蛊毒对身体的损害。也因为这样,萧璃的身体比常人虚弱许多。
  这次萧璃身上的毒蛊发作,是不幸,却也是个契机。萧爹爹正在筹划,也许真能就着这次毒蛊的活跃,将它一举铲除也说不定。
  于是萧爹爹决定带着萧璃回自己的仙居——灵山狐崖。
  “大侠,壮士,神医,仙人!!务必要将我也一并带去,我十八岁的纯情少男,禁不起那位一把年纪的姐姐如此热烈的爱抚……”仓鼠抱着萧爹爹的腿,哭的十分惨烈。
  “起开!看你怂的……”萧爹爹一脚踹在仓鼠的屁股上,将他踹出八丈,那力道,比踹小初时还要重些。
  切!你要是只有十七岁,碰到这样一个热情如火的妈妈级极品,你也怂。小初有些替仓鼠愤愤不平:如果是在二十一世纪,小仓鼠必然是世界上最可怕的生物,他有好奇心、行动力、破坏力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如今身在唐朝的仓鼠,如此老实,如此纯良,还要挨黑心老妖精的踹,小初不禁为他掬起一把同情的泪水。
  不过萧爹爹,还真是有踹人屁股的癖好啊……
  仓鼠捂臀而立,睁着水汪汪的大眼睛哭的十分凄凉,最后俨然只剩干嚎和抽抽的力气了。
  萧爹爹八风不动,酷的好比一头犀牛,萧璃却有些看不下去了。他这个人本来就十分心软,看着仓鼠可怜兮兮的样子,想到一个十七岁的少年美人,要被一个四十七岁的阿妈肆意调戏,便觉有些不忍。萧爹爹又对自己的儿子分外没辙,于是只得答应将仓鼠这个拖油瓶带上灵山去。
  既然是要走,必然是要将醉君心的生意打点好再走。
  苏沐弦在扬州定了一架据说贵到倾国倾城的古琴,心急火燎地等了十几天,嘴上的燎泡都起了一圈,琴还是没有送来,于是他决定自己下一趟扬州。
  小初原来也是想一起去的。
  杜牧诗云:
  娉娉袅袅十三馀,豆蔻梢头二月初。
  春风十里扬州路,卷上珠帘总不如。
  盛唐扬州城,必定是游玩的好去处。可是小初在自己心中,将萧璃与扬州PK了一下,结果萧璃大比分胜出,于是她还是决定忍受萧爹爹喜爱踹人的癖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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