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心大乱-第40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她一挑眉毛,做了个疑惑的表情。
他依旧是笑,眼尾长长的翘着,镜片之后的眼睛笑得直眯:“昨晚,表舅叫我过去,对我讲了一番话。”
万家凰点点头:“哦。”
“我没想到我还有这样的福气。我一直以为我是个苦命的人,最好的时光,就是小时候在这里住的那一年。”
他笑眯眯的眼睛泛了红:“谢谢你,还许我回来。”
万家凰说道:“三弟弟,我要泼你一点冷水了。我……其实我对你没什么爱情,我只不过感觉你是一个合适的人选。我不愿对你隐瞒什么,你也可以多想一想,再做决定。”
“你对我这么好,这还不够吗?我这么喜欢回到这个家,这么喜欢一生一世的和你在一起,这还不够吗?这样的感情,不是已经胜过世上一切的爱情了吗?”
“你这样想?”
“是的,我这样想。”
万家凰沉默下来,心想或许三弟弟是对的,这样的感情,虽然不轰轰烈烈,虽然不罗曼蒂克,但用来结婚过日子,应该是够了。
只是,她感觉有点尴尬,对着这位准丈夫,她不知道应该报以何种态度,她也无法想象自己有朝一日,会对着三弟弟撒娇撒痴、撒泼撒野。
不过,她又想,当真是一辈子不撒娇撒痴、不撒泼撒野,其实也是没关系的。怎么活不是活呢?
想到这里,她向冯楚和气的笑了一笑:“大冷的天,你来就是为了和我说这一句话?”
“实不相瞒,我简直恨不得昨夜就过来见你。你不知道我有多么的高兴,我一整夜都没有睡。”
“那你还是快回去休息吧,虽然是出了院,但也还是要尽量的卧床静养。等你养好了,再来见我也不迟。”
冯楚用力的一点头:“我听二姐的。”
话音落下,他眉头一拧,是方才点头点得太狠了,牵动了伤处。万家凰见状,连忙说道:“疼了吧?让翠屏扶你回房躺着去,没事不要下地乱走。我现在心里刚刚清净了点,你可别让我再操心了。”
冯楚连连答应着,但是不用翠屏搀扶,他自己就可以慢慢的走回去。转身走出几步之后,他忽然回了头,抬手向上指了指天空:“二姐!”
万家凰问道:“又干嘛?”
“我的心情,就像这蓝天和太阳一样!”
万家凰蹙着眉头微笑:“要作诗呀?等好了再作吧!”
第二卷 完
第五十三章
旧历新年到了。
虽然政府一力的提倡过元旦,但百姓们还是认为旧历的春节才是真正的“年”。老人家们是这样想,年轻人们亦有同感,万府今年因是喜事盈门,所以格外要热闹繁华些,大冷天的,仆人和工匠们一起忙碌,四处的扯电线架彩灯,另有二顺在大门口登高上远,一只一只的悬挂大红灯笼。
万家上下没有理由不喜,一是小姐的终身大事终于有了着落,二是因这终身大事而起的波澜,也已经火速平息了下去。先前的准姑爷虽是走了,可即刻就有替补姑爷就位,将险些沦为弃妇的小姐接了住。而外界虽然还传着些流言蜚语,但是事实摆在这里,那流言蜚语也就不成气候、日渐微弱了下去。
还有,替补姑爷的肋骨也长好了,可以满府里来回溜达着走了。
不过,众人也暗暗的都瞧出来了,老爷和小姐喜庆得不甚自然,全都有点强颜欢笑的意思。
“厉紫廷”三个字也成了万府的忌讳,倒是没有哪位主子下了禁令,而是众人心照不宣,像受了神启似的,不用人教,自动的就知道不能说。
新年确实过得很好。
婚礼还在筹备中,因为不必再像先前那样的赶时间,万里遥和他的女性助手们便一起从容了起来,又因为这个女婿不再是厉紫廷,所以万里遥也有些泄气,如果三舅母等人肯代劳,他便乐得偷个懒。
他偷懒,万家凰更是从来不催促,挑衣料也能挑上半个月,挑了半个月也还是定不下来。没人看出她的异常,因为人家还有挑一个月的呢,还有挑了一个月、好容易定下来后又全盘推翻重新挑的呢。操办婚礼这种事情,除非不插手,否则就是这样的细细碎碎、没完没了。
万家凰按照惯例,也到关系尚好的亲戚朋友家中拜了年,身边带着冯楚。冯楚乖乖躺了小一个月,躺得增长了十斤份量,有了这十斤肉的护持,他的气色见好、咳嗽气喘的旧疾也未发作。穿着英国呢子的西装,他挺直了背,新剪的短发三七分开,几缕乌黑的额发垂下来,发梢拂着银边眼镜的上缘。一尘不染的镜片之后,是他总含着笑意的眼睛。
他都不知道自己竟然是个爱笑的人。
万家的大小亲戚们,他见一次就全认识了。他喜欢这些亲戚,他们全都那么的斯文和蔼,从表情到衣着,都是那么的得体,没有一丝寒伧贫苦的气味。他们或许暗地里也在嘲笑他是凭着婚姻攀高枝,可是没关系,他们没说错,他确实就是在凭着婚姻攀高枝,这个话,他承认。
衣冠楚楚的出门进门、上汽车下汽车,他快乐得几乎像是在做梦,每一步都像是行走在云端,飘飘然得几乎发慌。天气那么的冷,冷了才好,他穿着玄狐领子的长大衣,天气越冷,越能衬出他的暖。当然,脑袋是冷了点,只扣了一顶厚呢子礼帽,不过一想到这顶礼帽抵他先前两个月的薪水,头上的寒冷也就可以忽略不计了。
更奇妙的是,他先前一吹风就会头痛,如今连着几天出门,各家的拜年,竟是越拜越勇,一点头痛的征兆都没有。
对此,他并没有很惊讶,只感觉自己是“归了位”——自己天生就是少爷身子,就只适合过这样锦衣玉食的富贵生活。让他为了每月几十块钱奔波挣命,那是对他的凌辱和荼毒。
心满意足的,他每天除了出门拜客,余下时间不是去陪伴万家凰,就是在房内独处,缓缓呼吸那温暖芬芳的空气,或用手指抚摸着身上细腻的衣料,或者摆弄着最新款的瑞士怀表,或者啜饮着一小杯加了糖的咖啡。
一切都是似曾相识而又久违了的。
万家凰对他显然是只有姐弟之情、没有男女之爱,不过没关系,他想,日久见人心,日子久了,她总会回心转意的,因为她有理智、没选择。
为了维持住这花团锦簇的太平岁月,她必须和自己相敬如宾的过日子。
而他呢,他不贪婪,并没有奢望过能一下子攫住她的心。单是能这样朝夕伴着她,他已经很满足——她多美啊!
他不太确定她究竟是纯粹的“天生丽质难自弃”,还是万家的财富也给她镀了一层光芒,他只知道她确实是个璀璨夺目的女子,他还知道自己已经招了同性的嫉恨——到三舅母家里做客时,三舅母的儿子,已经娶妻生子了的,对待万家凰非常的客气有礼,然而看他的目光就锐利如锥,仿佛恨不得扎他个透明窟窿。
回家的汽车上,他将此事当个笑谈,讲给了万家凰。万家凰呵斥了他一句,意思是这种玩笑开不得。他立刻向她道了歉,并把笑意压进了心底。
他向来听她的话,从小就是如此。
一切都美满如梦,不过晴朗的天边,偶尔也会有一两丝乌云飘过。
乌云化作人身,名字叫做张顺。
冯楚认为张顺对于那个翠屏,实在是有点太执着了,简直像是入了魔,但若说他有多么的爱翠屏,又不见得——他对翠屏的追求不像是追求,倒像是某种改正和扭转,翠屏越是思念那个不知所踪的副官长,张顺越是一门心思的想尽快娶了她。他那个要娶的劲头也不大对劲,娶不像娶,更像是要惩罚她。
除此之外,这小子几乎再没别的毛病,什么事都能管,在各处也都能说上几句话,俨然是个副主子。这位副主子几次三番的让冯楚出面,撺掇小姐把翠屏赏给他。冯楚摆脱不了他,可是回首往昔,又感觉他在自己这里,其实也没有立过什么大功劳,无非就是传过几句话、跑过几趟腿,仅此而已。
不但张顺没有立下大功劳,甚至连他自己也没有真的干出多少成绩来,他能笑到最后,全是老天爷垂怜。要不然那一直好得蜜里调油的两个人,怎么到了北京就开始吵、一路吵成了分道扬镳?
他越是感激上苍,越是感觉张顺碍事,像个小型的定时炸弹。他决定先敷衍着这小子,等婚礼结束了,自己再想办法把这小子撵走。
如此又过了一个月,天气是明显的见暖了。
摩登点的少爷小姐们——也包括万里遥——全都亟不可待的脱了冬衣,露出了点春日的好颜色来。这天中午,冯楚换了一身薄呢子猎装,很轻巧的走到了万家凰门前,等她和自己一同出门去。
他等了好一阵子,因为万家凰的头发该烫而又未烫,没了款式形状,怎么梳都是不对劲。好容易把头上收拾停当了,她又挑衣服挑鞋子挑皮包,挑得没滋没味,不像是要出门和未婚夫逛街,倒像是奉命去履行什么义务,早一刻出门也行,晚一刻出门也行。
好容易打扮得妥了,她出门向着冯楚一点头:“怎么不进来坐着等?”
冯楚笑道:“今天天气很好,外面一点也不冷,我站在这里,正好可以晒晒太阳。”
万家凰表示同意:“可不是,说热就热起来了。今天还是先去老地方坐坐?”
“好,我听你的安排。”
“我也没什么安排,不过是和往常一样,先去吃一顿饭,然后去凯特琳洋行瞧瞧项链,我上次给他们经理打了电话,经理说是从上海订制了新款的珍珠项链过来,昨天刚到北京。我想,若是珠子好,就买两挂,我留一挂,另一挂送给三舅母,算是慰劳她这些天的辛苦。”
冯楚含笑点头,心里有点感慨,因为凯特琳洋行里的珍珠项链,最便宜的一挂,也要两千元以上。两千元,对于这世上的绝大多数人来讲,都是一笔巨款了,然而对她来讲,和两块钱也差不多。
他如今的衣食住行都由万家提供,说起来也算是好日子了,不过还是没有摸到大钱的机会。他不知道婚礼之后,自己是否也能拥有调动大笔金钱的资格——十有八九是不会有,他看出来了,“管家”对于万家凰来讲,并不是难事,她根本不需要丈夫来替她分忧,而他的表舅,虽然对待一切都是糊里糊涂,可唯独盯钱盯得紧,他的财产就只能交给他的大姑娘掌管,旁人休想分去一个铜板。
或许做这个上门女婿,并没有表面看上去的那么风光,不过,他摇头对着自己一笑,知道自己这是想得太多、有点贪了。
不能这样,他告诫自己,做人得懂得知足,不能贪得无厌。
第五十四章
冯楚现在虽是处在了人生中最为健康的时期,但饭量还是有限,是个姑娘的胃口,和万家凰在一起倒是吃得来。两人坐在番菜馆的一间雅座里,边吃边闲谈,谈谈亲戚朋友,谈谈新闻逸事,除了情爱,一切全可以聊,而且聊得一团和气、不起冲突。
“都说陈家老大是名字起得不对,所以才三灾六病的一直不得好。”她和他轻声谈着一位新近得了结核病的远房弟弟。他非常喜欢这样的谈话,这让他感觉自己和二姐姐确实是一家人了,二姐姐的亲戚也成了他的亲戚,他真正进入了二姐姐所在的世界。
“陈大少爷叫什么?一个名字而已,不好又能有多不好?”
“叫天龙,陈天龙,都说这名字太大了,他的八字扛不住。”说到这里,她笑了一下:“我的名字也有点大了,当初有人让爸爸给我改一改,好像是要改成什么淑龄还是德贤来着,爸爸没听。”
“人和人不一样,陈大少爷扛不住那个天龙,未必你也扛不住这个凤凰。”他笑了:“你不是一直都过得很好?”
两人谈到这里,隔壁雅座忽然传来了个快活的女子声音:“密斯万?是不是你密斯万?”
万家凰当即转向板壁:“谁?”不等对方回答,她站了起来:“伊丽莎白?”
外头响起了高跟鞋的足音,伊丽莎白走了进来,却并不是金发碧眼的西洋女子,而是万家凰中学时认识的华侨同学。这伊丽莎白拥有一双慧眼,最会趋炎附势、看人下菜,虽然做挚友是不合适,但因她活泼诙谐,所以万家凰倒是很愿意拿她当个玩伴。
伊丽莎白本是和几个朋友在隔壁吃午饭,忽然听见了万家凰的声音,她便抛弃了那些不值钱的朋友,来和万家凰说笑,听闻万家凰下午要去凯特琳洋行看项链,她也来了兴致,二人热热闹闹的笑谈了一场之后,万家凰索性让冯楚下午自便,自己同着伊丽莎白逛珠宝店去了。
冯楚不能拦着万家凰——于理,不应该拦;于情,也不敢拦。陪笑送着万家凰出了番菜馆,他独自回了雅座坐下来,就觉着自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