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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我老婆超凶的[快穿]-第5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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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刚开始,谭玉看着鸟儿扔过来的肉肉虫子,几乎要当场呕出来。
  什么鬼?
  叼给自己算怎么回事?
  这是要给自己吃么?
  丫的你是鸟儿,就让我吃虫子!
  你要是猫,那不得叼只死老鼠给我吃啊?!
  谭玉万分无语。
  然而,那鸟儿还是很热情,依然每天给她叼虫子,希望她能品尝这一美味。
  谭玉扶额。
  虽然她已经渐渐能忍住恶心,但还是无法想象自己吃这些肉乎乎虫子的样子。
  不过,看着那只鸟儿,她就是生气不起来。
  只能——将她抱走。
  最后,她终于想出个办法,那就是把这只鸟抱进了空间。
  不再让它吃虫子,而是,给它吃鸟食。
  鸟食,当然是从现代超市里买的。
  来这个世界后,陆陆续续写文,还是渐渐赚了不少钱的。
  毕竟,时间太长太长。
  她已经不知道自己写了多少年了。
  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挣了多少钱。
  只是却清楚看得见自己的欠款单,在一点一滴减少。
  最后,清零。
  甚至,如果她没猜错的话,她的账户里,已经有余额了。
  好在,她发现自己有余额后,就引起了警觉,又跟系统贷了一笔小款。
  系统自然是不想的。
  但再不想,也不能完全一口回绝。
  毕竟,跟谭玉的合作关系,还在继续。
  而且,让谭玉一直闷在洪荒世界写文,确实挺委屈她的。给她放点小贷,让她买点自己喜欢的东西,也不为过。
  再说,谭玉借的钱也不多。
  更何况,这是在洪荒世界,时间最多了!以系统的安排,谭玉也不会这么早就认出萧凌,自然也没借口沉迷爱情,那么,不写文还能干嘛?
  只要谭玉在写文,就能赚钱。只要一直在赚钱,也就不怕她还不出钱了。
  谭玉确实也不是赖账的主。
  也已经有了还贷的能力。
  但是为了给自己在这个世界留个后路,所以盯着自己的账户余额,时刻要保证自己的余额是负数。
  为此,她买了一台最新款高端笔记本电脑放在空间,还买了一台最新的高端手机,一样放在空间。
  当然,与此配套的,还有超贵的电脑桌和沙发。
  美其名曰,为了让自己写文时更舒服一点。
  其实就是为了持续把自己的钱花出去而已。
  这会子,刚好有了鸟儿,也算有了合理的花钱借口——给它买鸟食喽。
  为了能尽量多花钱,谭玉一直给鸟儿买的,都是最贵款的鸟食。
  甚至,为了方便花更多的钱,谭玉给这鸟儿取了个名字,叫“阿凌”。
  这是萧凌的名字。
  不过萧凌这么多年都没出现,估计近期也不会那么巧出现了。
  一只鸟的寿命那么短,想来,等这只鸟寿终正寝,萧凌都未必出现呢。
  既然如此,谭玉就可以无所顾忌地给这鸟儿取名“阿凌”了。
  反正,她也挺想念萧凌的。
  现在见不到萧凌,能借着鸟天天喊“阿凌”,也算一种安慰了。
  当然,她给鸟儿取名的终极目的,是为了方便花钱。
  她给这鸟儿买了一个镶钻的链子,拴在鸟儿脖子上,而且是最贵的那种定制款。
  那链子上,刻着个“凌”字。


第48章 圣人
  名义上是因为宠鸟。
  实际上,是为了花系统的钱!
  反正,系统去旅游,为了对谭玉负责,它还是答应给谭玉开通了贷款专道的,让她关键时刻可以贷款应急。
  现在,谭玉当然可着劲花了。
  好不容易有了借口。
  当然,对于“借口”,谭玉也是真心实意很宠的。
  给它买最贵的鸟食,和最贵的装饰。
  那“阿凌”不只吃着超越时空的美味,还浑身珠宝——
  脖子上挂着镶钻的链子就算了,就连每根爪子上,都戴着一圈镶钻的指圈。
  甚至,就连羽毛上,都挂着纯金丝。说是为了让它的羽毛在阳光下更熠熠生辉。
  总之,她极尽奢华之能事,将这鸟儿“阿凌”打扮了一圈又一圈,各种饰物挂上一层又一层。
  甚至,若是普通的鸟儿,只怕早给她压得飞不动了。
  好在这鸟儿并不普通,依然很灵动。
  它在空间各种蹦跶,十分欢快。
  不过,她并不是乱蹦,而是绕在谭玉周围蹦。
  一会蹦到谭玉头顶,一会蹦到谭玉身上,一会蹦到谭玉手上。
  而谭玉,则在专心写文。
  说实话,人是很容易形成习惯的。
  这么多年下来,谭玉已经渐渐形成码字的习惯了。
  即便之前闲逛洪荒,或者现在养了鸟儿,都改变不了这个习惯。
  当然,也可能是因为太思念萧凌。
  现在见不到萧凌,更是度日如年。而偏偏,有无数个日子要度过……便只能用码字消遣了。
  起码,在自己的文里,可以幻想跟萧凌谈一场又一场恋爱。
  尤其,在这安安静静的世界,还有一只漂亮的宠物小鸟陪着,更好编织那个美梦。
  所以,谭玉便在这空间里,日复一日,写着自己的故事。
  无关赚钱。
  无关数据。
  只是习惯,与消遣。
  在键盘的“噼里啪啦”中,日子如流水般静悄悄流去。
  谭玉的文自然是越写越多。
  而鸟儿,也开始渐渐在空间里溜达打量。
  就这样,也不知过了多少年。
  终于,有一天,谭玉有些累了,打了个哈欠。
  小鸟阿凌就跳到了她手上。
  她笑,摸了摸阿凌的鸟头:“唔,好累啊,我们一起出去走走好不好?”
  阿凌点了点鸟头。
  小小的鸟头,被谭玉摸着,却还轻轻点了点。
  每点一下,就磕碰一下谭玉的掌心,痒痒的,却很舒服。
  谭玉早已经享受自家鸟儿带来的这份舒适触感,但还是每次都觉得这鸟儿好可爱。
  今天,也不例外。
  她笑着将鸟儿抓起,放在自己掌心,就出了空间。
  以前在电视里看人遛鸟,都带着笼子。
  偶尔,也有不带的。
  如今看来,只要这鸟儿真的养熟了、对你认主了,也就压根不需要什么笼子了。
  即便是放在掌心,这鸟也不会走。
  谭玉愉快地带着鸟儿行走在洪荒大地。
  这次踏上洪荒大地,跟之前有很大的不同。
  首先,四周明显喧嚣了。
  之前的世界,是寂静的。
  哪怕在捡小鸟阿凌的时期,四周生灵也极少。
  现在,却似乎人声鼎沸呢。
  甚至,可以看到有人四处走动。
  谭玉宅了千万年,第一次看到四处走动的人,都快乐疯了。
  赶紧冲上去逮住一个问:“喂,这位兄台……嗯壮士,啊不,道友,请问现在是什么时候?”
  一时之间,她还真不知道称呼对方为什么才好。
  更何况,她独自宅了那么多年,现在说话都不怎么灵便了。
  唔,她现在开始有些理解当初的盘古了。
  原来说话这事,也是需要锻炼和习惯的。
  那人看了看她,不过也没太诧异,而是指了指天空:“现在是上午啊。”
  谭玉循着他所指望去,只见太阳并不强烈,而且不是黄昏的那种感觉,反而透着上午的和煦。
  确实,应该是上午。
  不过——
  “我问的不是这个,我是问……嗯,我是想问,这是什么年代……唔,我的意思是,这时候,是谁的天下?”谭玉绞尽脑汁,不知该如何形容自己的问题,“我是说,现在是哪些人在嚣张呢?”
  那人被谭玉问得一愣一愣的。
  显然,谭玉的话,他基本听不懂。
  “人?”
  最后,他茫然反问了一个字。
  谭玉福至心灵,问:“你们现在还没有人族?”
  那人仍是茫然,迷惑道:“什么是人族?”
  得。
  原来这些不是人。
  只是他们是“人”的模样。
  唔,想来,这个世界的各类生灵,并不是人族,而是大致有个“人”的形状。
  比如眼前这个,就跟人类差不多。
  只是,仔细看去,会发现他比一般人要强壮很多。
  谭玉这时有些了悟:或许,不是这些人像“人族”,而是女娲造人的时候,就是按照这些生灵的样子做的。
  估计,这时候满洪荒跑的,都跟人差不多吧。
  这样也好,省得吓着自己。
  横竖,在她写洪荒文的时候,也都是将那些洪荒大佬们都想象成“人”的样子的。
  不然,满世界动物园一样各种飞禽走兽乱奔么?
  而且,这些飞禽走兽能发生那么多爱恨情仇的洪荒故事么?
  肯定没法想象。
  起码,谭玉没法想象。
  所以她都默认洪荒众基本都是“人”的样子的。
  即便个别种族跟人不同,也是大同小异。
  唯有这样,才能发挥灵感去想象他们的故事。
  所以,这会眼前人并不是“人”,这事也不奇怪。
  谭玉继续追问:“那现在,你们都有哪些大人物?”
  那人仍是迷茫地眨巴眨巴眼:“大人物?”
  显然,他还是不懂。
  谭玉只好再辟蹊径:“对了,你是什么种族?”
  这下子,算是终于问到点上了。
  那人犹如被触发了应答机关,终于回答:“我是巫族。”
  巫族?
  谭玉脑中一动,立刻就对号入座了。
  巫族,是了。
  洪荒中,是有过这个种族的。
  谭玉最近写的,本来就是洪荒小说。
  确切地说,她已经很多年都在写洪荒小说了。
  或许,是因为在这边实在太过寂寞,便想编造一个活生生的大型世界。
  于是,想到了洪荒。
  虽然因为手头并没有洪荒的资料,也没有百度可用,她写的洪荒,并不主流。
  各种设定,也跟传统洪荒不完全一样。
  但对于经典的洪荒事件和经典洪荒人物,她还是知道一点的。
  比如这巫族,她就是知道的。
  洪荒历史上,第二个大劫,就是巫妖大战。
  这是继龙凤大劫后的第二个大劫,一样非常惨烈。
  话说,洪荒大陆,一共经历过好几次大劫。
  第一次,就是龙凤大劫。
  那时候,龙族、凤族和麒麟族,分别称霸海陆空。但,人的欲望是无穷的,这些生灵的欲望也一样。
  龙、凤和麒麟,分别称霸海陆空后,并不满足,还都想一统海陆空,成为天上地下唯一的王者。
  当然,这除了为精神上的爽感,也为天地间的各种珍奇异宝。
  毕竟,想修炼,都是需要各种奇珍异宝来培养帮助的。
  天地精华终究只有那么多,而飞禽走兽和水族也越来越多,慢慢,就不那么够用了。如果能打下对方的地盘,天下奇珍异宝自然都归自己所用。
  三个种族的人,都是这么想的。
  于是,一团混战,战了起来。
  最终,三族杀得天昏地暗、日月无光,死伤无数。
  甚至,三族几乎绝灭。
  祖龙、祖凤和祖麒麟,全部身死。
  龙、凤、麒麟,基本就此从洪荒大陆除名。
  之所以称为“大劫”,是因为这一战,真的很惨烈。
  而后来的巫妖大战,惨烈程度也不输龙凤大劫。
  那是两个种族之间的战争。
  一个是巫族,一个是妖族。
  妖族是走正规修炼路。
  但巫族因为自身受限,天生就没有灵魂,不能走正规修炼路,只能修身。所以,他们往往力大无穷,却没什么法术。
  原本,一个有力量,一个有术法,没什么可争。
  但,人的欲望总是无穷的。
  最终,两族发展到鼎盛时,仍是没有逃脱火拼之路。
  这一战,以巫族后羿射日为导火索。
  后羿射的太阳,也就是妖族金乌。更是妖族天帝帝俊的儿子。
  自家一打儿子都被杀了,谁都会气炸。
  于是,两族借此开战。
  战况,一样很惨烈。
  最后,十大祖巫身死,妖族双尊帝俊和东皇太一也身死。
  两族就此没落。
  可以说,这是两个种族的共同悲剧!
  只要听到关于这场战争,谭玉都会掬一捧同情泪。
  此刻,听到对方是巫族的,不自觉也起了怜惜之心。
  就连声音都温和了些:“好,那你告诉我,现在离龙凤大劫过去多久了?”
  既然巫妖大战在龙凤大劫后面,那么,关于龙凤大劫的传说,这个巫族人应该知道。
  毕竟,对他们来说,那是历史。
  果然,那巫族小哥还是知道的,只是具体却说不清。
  “龙凤大劫过去多久,我也说不清。只知道那一战龙族、凤族和麒麟族,都死伤殆尽。”
  这话说出,小鸟阿凌浑身一震。
  只是,谭玉显然没注意到。
  谭玉这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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