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经智慧-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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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徐坚的《初学记》有另外记载:“老莱子,至孝奉二亲。行年七十,婴儿自娱,著五色彩衣。尝取浆上堂,跌扑为小儿啼,或弄乌鸟于亲侧。”这里又多出在二亲身边把弄“乌鸟”的游戏。
在《艺文类聚》的《列女传》中还有一则记载:“老莱子孝养二亲。行年七十,婴儿自娱,著五色采衣。尝取浆上堂,跌扑,因卧地为小儿啼。或弄乌鸟于亲侧。”此可以见到这些版本中的同与异,在流传中整合,在整合中又流变。
再看看武梁祠中的有关老莱子的画像,有学者作出了较详细的分析。武梁祠画像表现为四个人:老莱子的父母坐在帷幔下的榻上,一位妇女手持盘子,正在侍候他们进食;右边老莱子跌倒在地,并抬起手臂。再看武氏祠前石室的图像,重复了此图的左边部分,但右部与武梁祠画像不同,那位持盘的女性在此图中消失了,她可能是老莱子的妻子,但地上还留有一只盘子。老莱子跪在父母的前面,手持顶端有鸟的杖——此名鸠杖,是西汉政府赠送给耄龄之人的——这件器物表现出老莱子的年纪。然而另一种解释是,这只鸟是莱子用来取悦父母的真鸟,这就如上面说到的一样了。(巫鸿《武梁祠——中国古代画像艺术的思想性》)
在武梁祠的画像上还有榜题:“老莱子,楚人也,事亲至孝,衣服斑连,婴儿之态,令亲有欢,君子嘉之,孝莫大焉”,还标有“莱子父”、“莱子母”字样。
这些都说明,作为孝子的老莱子,在民间广泛地传播着,且历史相当悠久。虽然老莱子孝行的做法,被后世认为有做作之嫌,甚至有些令人讨厌,但是其主旨很明确,就是千方百计让高寿的父母享受到生活的愉悦,希望永远保持像婴儿和父母相处的那种令人愉快幸福的感觉,使得父母之心常驻于年轻之时,常葆青春之态。
董永:卖身葬父
这是最为大家熟知的故事,因为被改编为《天仙配》等形式而广为流传。此为《二十四孝》中的第八则故事。
[汉]董永,家贫。父死,卖身贷钱而葬。及去偿工,路遇一妇,求为永妻,俱至主家。令织缣三百匹乃回,一月完成。归至槐荫会所,遂辞永而去。
葬父将身卖,仙姬陌上迎。
织缣偿债主,孝感动天庭。
【评说】
董永,是东汉时期人,家里贫困。父亲死了,董永将自身卖了,预借贷款而安葬。等到他去打工偿还时,在路途中遇到一位女子,自求作董永的妻子。两人便一起来到主人家里。主人责令他们织成三百匹细绢,才可以返回。“缣”(),细绢。终于一月完成,两人回到当初槐树荫下相会的地方,女子就辞别董永,离去不返。
听此故事,今人会想起黄梅戏《天仙配》,还有那婉转动情的“树上的鸟儿成双对”等的戏歌。其实这个故事早在曹植的《灵芝篇》中就有记载,后来在《搜神记》中也有记载,是魏晋之间流传的故事。明代传奇有《织锦记》,地方戏中的《天仙配》则又不断演绎着这一动人的故事。
如果从《孝经》的角度来看,这一孝行的主题有两个:一是《丧亲章第十八》所说的道理,亲人死了“为之棺椁衣衾而举之”,“卜其宅兆,而安措之”,“生事爱敬,死事哀戚,生民之本尽矣,死生之义备矣,孝子之事亲终矣”。董永作为孝子,为了尽此孝行,竟然将自己“卖身贷钱”而葬父,这是很感动人的,甚至感动了天庭之神灵。
二是此故事又合乎《感应章第十六》所说的,至孝而“天地明察,神明彰矣”,孝行换来了上天的回报,有仙女下凡,自求为董永之妻。
董永故事的发生之地,一直被认为是湖北的孝感。《孝感县志》里有记载:董永年幼丧母,家庭贫寒,佣耕而事养父亲,“父没不能葬,贷钱里富人裴氏,约身为奴偿之”。在这广为流传的真人真事之上,民间艺人又进行浪漫主义的再创造,孝子的孝行感应了上天的七仙女,下凡与之结为夫妻,度过了一段男耕女织、生儿育女的美满生活。随着文艺形式的创造,董永的形象也深入人心。
今天孝感还留有许多有关董永的文物古迹。根据有关材料介绍,孝感城北门外有一古碑,碑身由青石砌成,下面是巨石凿成的(,传说中的一种动物,象龟),其上立有两米高的石碑,碑文为“汉孝子董永故里”七个正楷大字。此碑是董永故里的见证。
这里还有董公墓。孝感城关东南五公里处有一董永湖,湖边汤家老屋村的北面有两座并立的古墓,左边是“汉孝子董公永先代之墓”,右边是“汉孝子董公永墓”。两墓皆有高耸之石碑,为清代所立。此被称为“古孝感八景之一”。
孝感还有董永的“孝子董公永祠”,在城关小东门处。原祠正堂立有董永塑像。据《孝感县志》记载,孝子董永祠最早建于城关北门,明代迁至文庙东面,与唐代忠臣张汴合祀,改名“孝祠”。清代改建于文昌殿西北门,立匾为“孝子董公永祠”。现孝子祠在董永公园内,祠内以浮雕形式展示民间传说的16个孝子、孝女的故事,集孝子事迹于一祠。
董永公园在孝感城北傅家冲南端,相传为董永卖身的傅员外的家址。公园占地72亩,以仿古建筑为主,根据神话故事设置了瑶池仙境、槐荫古树、理丝桥、升仙台等景观,展示了董永孝敬老人、勤劳朴实、热爱生活的美好情感。
郭巨:为母埋儿
《为母埋儿》,又名《为母弃儿》等,讲述了孝子郭巨的孝行。此为《二十四孝》中第九则故事。
[汉]郭巨,字文举。家贫,有子三岁,母尝减食与之。巨谓妻曰:“贫乏不能供母,子又分母之食,盍埋此子?子可再有,母不可复得。”妻不敢违。巨遂掘坑三尺余,忽见黄金一釜。金上有字云:“天赐黄金,郭巨孝子,官不得夺,民不得取。”
郭巨思供给,埋儿愿母存。
黄金天所赐,光彩耀寒门。
【评说】
汉代有个叫郭巨的人,或说是今山东长清县人,或说是隆虑(今河南林县)人,或说是河内温县(今河南温县)人。
郭巨家贫,有个儿子三岁。郭巨的母亲常分减自己的饮食而给孙子吃。郭巨就对其妻说:“贫穷困乏不能供养母亲,儿子又分吃老母之食,何不抛弃这个小子?儿子可以再生,母亲不可再有了。”“盍”,就是“何不”的意思。《二十四孝》的其他版本上为“盍埋此子”,或作“盍弃此子”,一个“埋”字,意思更加显豁。
于是挖地掘坑三尺,这时却从土中获得黄金一釜。“釜”,古代六斗四升为一釜。金子上面写着字,意思是:“上天赏赐黄金,给郭巨孝子,官员不准抢夺,民众不准分取。”
这则故事是荒诞不经的,但是一个孝子的深情跃然纸上。当在孝敬母亲、关爱儿子的天平上只能倾斜一方的时候,他选择了做孝子,而舍弃了做慈父。
此故事又重复地申说一个主旨,即行孝是会感动天地的,是会获得好报的;在挖地获得黄金一釜之后,既不用埋儿,又可以孝养老母,一个难题因孝而产生,也因孝而圆满解决。
此故事虽然荒诞,但是对于今人未必没有启示。如今每家只生一个孩子,孩子是家中的“皇帝”、“宝贝”,父母对孩子是做牛做马都可以,但是往往把年迈的双亲、甚至是夫妇双方的四位亲人冷落了。当然反过来也不能只是为了老人一头,而忽视孩子。因此忙忙碌碌的现代人,要寻找一种智慧来求其平衡:既对父母不失其孝,又对孩子不失其慈。这也是一道不易解的难题。
山东省长清县孝里铺的孝堂山相传是郭巨故里,据传“郭巨埋儿”的故事就发生在这里。笔者虽心向往一游,但终未成行。看到一些材料的介绍,更是为其魅力吸引。
孝堂山,其实是一座高约30米的土山,古代曾称作巫山。因为这里有一座石祠郭氏祠堂,即东汉孝子郭巨的墓祠,因而自南北朝以来,这座土山就著称于世,且山名因之更名为“孝堂山”。
先看其祠堂结构,有关材料说:石祠坐北朝南,平面呈长方形,面阔米、进深米,高米,墙厚米,全部用青石砌筑而成。屋顶两面坡的石板刻出脊背等形状,作单檐悬山顶式。前面正中置八角形石柱,高86厘米,上下端刻成斗形,与后墙间置跨度米的三角石梁,负载着重达20多吨的屋顶,并将石祠分为东西两间。就祠内题记和画像风格判断,建筑年代约为公元一世纪,是我国现存最早的地面房屋建筑。
再看此中的文化层积,有关材料介绍:祠的各种建筑构件上雕刻有垂帐纹、菱纹等简朴的装饰,石壁和三角形石梁上还雕刻有精美的图画,内容包括神话传说、历史故事、天文星象以及朝会、出行、迎宾、征战、献俘、狩猎、庖厨、百戏等,十分丰富。雕刻手法多采用平地线刻法,风格劲利,在汉画像石中独具一格。
祠内还保存着许多汉唐以来的游人题记,其中最早的是东汉永建四年(129年)和永康元年(167年)的两则题记。在石祠的山墙外侧,刻有北齐武平元年陇东王的《感孝颂》,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和书法艺术价值。
郭巨墓祠由于具有很高的历史价值和艺术价值,所以自宋代著名的金石学家赵明诚把它录入其著作《金石录》后,后人又多有著录。虽然有关建筑的确切年代仍是千古之谜,至今众说纷纭,但依然是研究我国建筑史的宝贵实物资料。
又听闻孝里镇正在热热闹闹地评选“孝里镇十大孝子”,此也可以悟通一个地方的文化传承是如此绵绵不绝的,那么也可以进而晓悟一个民族的文化传承更是不绝绵绵的了。
姜诗:涌泉跃鲤
《涌泉跃鲤》讲述了汉代姜诗与其妻的孝行。此为《二十四孝》的第十则故事。
[汉]姜诗,事母至孝。妻庞氏,奉姑尤谨。母性好饮江水,妻汲而奉之。母更嗜鱼脍,夫妇作而进之,召邻母共食。舍侧忽有涌泉,味如江水。日跃双鲤,诗取以供母。
舍侧甘泉出,一朝双鲤鱼。
子能知事母,妇更孝于姑。
【评说】
汉代的姜诗,广汉(今四川德阳)人,事母至孝。据说,赤眉军经过姜诗的住地,不仅不侵犯他,而且赠送他米和肉。姜诗后来出任江阳令,卒于官。
此则故事写姜诗的孝行很简单,且主要写其妻的孝行。其妻庞氏,侍奉姑,也即是婆婆,尤其谨慎。姜诗的母亲性好饮江水,其妻就外出汲江水来奉养婆婆。母亲又特别嗜好鱼脍,指切细的鱼与肉。夫妇常烹调供养,并且还召来邻居的母亲一起食用。后来在他们房舍的旁边忽然喷涌出泉水。泉水的味道就如江水一样,且每日还跃出两条鲤鱼,姜诗夫妇就取来供养母亲。在《后汉书·列女传中》有更为详细的记载,可以参见。
姜诗家的孝行对现代人也很有启示:一是除了儿子孝顺外,还有媳妇的孝顺问题,当然最好的就像他家那样,子是孝子,媳妇也孝顺。正如诗句说:“子能知事母,妇更孝于姑。”此点醒世人,儿子的孝敬更为重要,因为会影响到自己的妻子;如果儿子自己都不孝顺父母,那么很可能妻子也步其后尘了。当然也有这样的情况,儿媳妇很贤惠,自己孝敬公公婆婆,从而感应并改变了丈夫对父母的不孝敬。
二,有时老父母有特殊的嗜好,对子女提出了一些难办到的事情,比如“好饮江水”、“更嗜鱼脍”,但是孝子还是尽可能地满足他们的要求。
三,这里的至诚之孝又来个“感应”说,什么“有涌泉,味如江水”、“日跃双鲤”等,这当然是不科学的。但是,社会中至诚之孝也会产生其他的“感应”,比如感应了下一代的孝心,比如会给周边的家庭带来感应,使之家庭和谐,这不也是一种有意义的回报吗?
再看看当地对这一孝文化的传承,也很有启发。自从《后汉书·列女传》中记载了姜诗妻的故事,后来又选录入《二十四孝》以后,这个处在四川成都平原西北部边缘的德阳市旌阳区孝泉镇,也成为了一个著名的“孝子故里”、一个历史文化名镇。他们曾举办“中国孝文化节”,而“孝文化节”又为今日的孝泉镇拓展了巨大的德孝文化空间。
他们那里演绎着许多故事,其中一个就是“皇帝做广告,‘强盗’敬孝子”。这是说东汉明帝刘庄于永平三年曾表彰过姜诗妻庞三春,另外是所谓的“强盗”赤眉军不侵犯他们,并且还赠送了米和肉。
据有关材料说,当地还建立了一个以宣扬孝文化为宗旨的有教化意义的“德孝城”。这里崇阁巍峨,层楼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