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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孝经智慧-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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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说,舜的生母早亡,父亲是一个瞎子,娶了后妻后厌弃前妻生的舜。“瞽”(),瞎眼。“瞍”(),眼睛中没有瞳仁。舜生性至孝,即是行孝臻于至极。他的父亲很顽劣,用一个“顽”字来描写其性格实在妙得很。《说文》:“顽,()头也。”“顽”,就是难劈开的囫囵木头疙瘩。诸位可以想象到其父的顽固、固执、愚蠢、不开窍的那种样子。
  他的后母很嚣,“嚣”也一字传神,《说文》:“嚣,声也。气出头上。”《段注》:“声出而气随之。”诸位也可以想象到,其后母那种撒泼、刁蛮、无理取闹的喧嚣的样子。
  他的弟弟是后母生的,叫象,性情很傲,《说文》:“傲,倨也。”此一“傲”字也把其弟的傲慢不逊、趾高气扬的神情表露无遗。
  舜就在这样一个家庭中过着日子,其父母以及其弟都不善待他,甚至要谋害他。《史记·五帝本纪》:“舜父瞽叟盲,而舜母死,瞽叟更娶妻而生象,象傲。瞽叟爱后妻子,常欲杀舜,舜避逃;及有小过,则受罪,顺事父及后母与弟,日以笃谨,匪有解。”“舜父瞽叟顽,母嚣,弟象傲,皆欲杀舜。舜顺适不失子道,兄弟孝慈,欲杀,不可得;即求,尝在侧。舜年二十以孝闻。”
  《史记》记录传说的两件事就可以看到舜生活的艰难、险恶与至孝。当舜被四岳推举出来后,尧还把两个女儿嫁给舜,并赐给舜仓库、牛羊和许多财物。但是,舜之父母及弟还想陷害舜。
  一次,瞽叟又想杀害舜,就让舜爬上高处去涂抹仓廪。瞽叟就在下面纵火焚烧仓廪,希望就此烧死自己的儿子。但是舜很机警,用两个斗笠护卫自己,且像鸟一样张开翅膀轻轻跳下,又逃离了火境,没有被烧死。
  后来,瞽叟又想杀害舜,让舜去挖井。舜有防备之心,因此顺便挖了一个暗道,可以从旁边的井口出去。舜挖井越来越深,瞽叟就和象一起倒土来填井,想以此来活埋了舜。但是,舜又机警地从暗道逃出,脱离了险境。
  瞽叟与象很高兴,认为舜死定了,因此象说:“最先出这个主意的是我。”于是接下去的分家中,象要求分得舜的那张琴和两个老婆,即尧的两个女儿。他就住进了舜居住的地方,还操着那张琴。
  没有想到,舜突然回来了。象惊愕不已,装模作样地说:“我正思念您舜,好不忧愁!”舜却说:“然,尔其庶矣!”是的,你与我兄弟之间的友悌情谊可以说很深厚了!
  《史记》:“舜复事瞽叟爱弟弥谨。于是尧乃试舜五典百官,皆治。”舜达到了“至孝”的境界,那种胸怀的描写很感人,当然也感动了尧,这也是选他为接班人的一个重要依据。

虞舜:孝感动天(2)
这种“至孝”,又成就了一种天地之间的孝的“感应”,出现了诸多动人的情景。因为舜的“至孝”,竟然获得大象与鸟类对孝行的感应,于是在历山耕耘时,大象来帮助他耕地,鸟儿帮助他耘田播种,孝行的感应竟然能达到如此地步。
  历山在哪里?众说纷纭。史称禹舜建都于蒲坂,也即是在今天永济市南。历山是山名,也称首雷山,就在今山西永济市东南。但是也有传说是山东济南之南,即今天千佛山一带。还有河南、河北、浙江、安徽、湖南等省份都有历山,大都附会为舜耕作的遗址。
  舜在黄河边制作陶器,制造的器物质量都很好。文中的“苦窳()”是指粗劣不合格的意思,“不苦窳”就是质量好。他到雷泽打鱼,虽遇到烈风雷雨也不会迷失方向。“雷泽”,是古泽名,又名雷水,在今永济市南,或说即雷夏泽,在今山东菏泽市东北。
  舜对父母至孝,“虽竭力尽瘁,而无怨怼之心”。这就是竭尽心力与劳苦,“瘁”就是劳苦的意思;然而没有怨恨之心,“怼”(),怨恨的意思。帝尧听闻到舜的至孝,“使总百揆”,使他总管国家大事。“揆”(),就是管理的意思。帝尧还让九个儿子侍奉他,并将女儿嫁给他;传说中的娥皇、女英,就是尧的两个女儿。帝尧,陶唐氏,名放勋,史称唐尧。传说他曾经设立官员掌管时令,制定历法,在位九十八年。
  舜为帝以后,依然尽孝,载着天子的旗帜去看望自己的亲人瞽叟,尽儿子的孝,并且还封自己的弟弟象为诸侯。此可见地位变了,却不记前怨,不念旧恶,依然竭尽孝悌之道。舜在帝位三十九年,南巡狩,逝世于苍梧之野,葬于江南九疑山,就是所说的零陵。这山就在今天湖南宁远县南。
  《二十四孝》开始第一篇安排虞舜的故事,很有深意:一从时代上来说,具有久远性,虞舜是“三皇五帝”时代的人物;“五帝”一说,便是黄帝、颛顼、帝喾、唐尧、虞舜。二是从人物的地位上说,具有权威性。三是从影响来说,具有广泛性。四是综合起来说,最有典范性。
  再从《孝经》这一角度看,回应了《开宗明义章第一》里孔子所说的“先王有至德要道,以顺天下,民用和睦,上下无怨”,“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舜,就是这样的先王,有“至孝”的“至德要道”,也成了帝王们的一个典范。当然这故事也回应了《感应章第十六》:“孝悌之至,通于神明,光于四海,无所不通。”
  从现代的角度去看,舍去故事中古人原始思维的一些东西,而抽取其合理的内核,则有三点可说:一,在种种不和睦的家庭中怎样去行孝?那便是学会忍受、克制、宽容,用自己的真诚去感动家人。二,孝绝不是“愚孝”,舜的种种逃生的机警与智慧,就是“至孝”中的聪明之孝,而不是愚蠢之孝。三,古代选拔人才时,孝行也是一个必要的条件,孝就是舜被选举为尧的继承人的一个必要条件。这对今人又有何启发?四,孝的层次是:孝——能孝——尽孝——非愚孝——至孝,舜让大家看到了“至孝”的古代典范。
  

汉文帝:亲尝汤药
《亲尝汤药》讲述的是汉代文帝孝行的故事,这是《二十四孝》中的第二则故事。
  [前汉]文帝,名恒。高祖第三子,初封代王。生母薄太后,帝奉养无怠。母病三年,帝为之目不交睫,衣不解带,汤药非口亲尝,弗进。仁孝闻于天下。
  仁孝临天下,巍巍冠百王。
  汉庭事贤母,汤药必亲尝。
  【评说】
  西汉文帝刘恒(前202~前157年),在位时间为公元前180年至公元前157年,其实他是汉高祖刘邦的第四个儿子,而不是文中所说的“三子”。他最初被封为代王,代国辖区在今河北、内蒙交界以及山西东北部。周勃、陈平等在诸吕之乱平定之后,经群臣之议,迎立其为帝。即位后重本抑末,兴修水利,农业生产有较大发展。又削弱诸侯王势力,加强中央集权。驻兵北方,移民屯田筑城,增加粮食储备,加强北方防御力量,为全面反击匈奴作了准备。
  文帝的生母是薄姬,即后来的薄太后。汉文帝奉养母亲毫不懈怠。母亲曾经生病三年,文帝晚上不合眼,也就是“目不交睫”,不解衣带,尽心服侍母亲。母亲喝的汤药,不是自己亲口尝过,就不进献给她。文帝的仁孝传闻于天下。今天来看,虽然这些历史的记载不免有夸大阿谀之处,但是他的孝行却确实被人们一代代认可了。
  如果对照《孝经》来解读此故事,作为文帝,如《孝经·天子章》所说的,他尽到了一个“天子之孝”。“文景之治”,是历史上有名的治世,其中从文帝来说,那么他自己或者可以说是“爱敬尽于事亲,而德教加于百姓,刑于四海”。他有对亲人的孝、爱、敬,又延伸到对百姓的“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自己成为一个榜样,也教育了百官与百姓。
  《史记·孝文本纪》列举出文帝的一些做法:如废除“肉刑”,废去了黥面、劓鼻、刖足等的刑罚。他认为这些是不讲求恩德的做法,不符合自己作为民之父母的主旨。又如他登上帝位二十三年,宫室、苑囿、狗马、衣服、车驾无所增加,有时候还开放法禁来为百姓谋利。再如他曾经想要建筑一个露台,但预算下来要花费黄金百斤,于是放弃了。他说:“黄金百斤就相当于十个中等水平家庭的财产了。我留守在先帝的宫室,还常恐怕玷污它们,还要建筑露台来干什么呢?”他自己常穿粗厚的衣服,连宠幸的慎夫人衣服也不能长到拖地,帷帐不能有绣花图案,表示敦厚俭朴,作天下的表率。汉文帝治办霸陵,既不修高大的坟冢,也不许用金银铜锡来装饰随葬器,而都用瓦器,这也是意在节俭,不扰民。
  另外文帝死时,留下的遗诏也很有意思,有几点可以说:一,明确指出反对当时社会的厚葬风气。二,不要因为他的逝世,而让百姓服丧很长时间,避免扰民。要对天下的官吏、平民发命令,只用三日举行丧礼,免除其余的服孝规定。此间不要禁止婚嫁、祭祀、饮酒食肉。三,作出许多细节的规定,比如参加丧礼不要求光着脚、服丧的带子不要超过三寸,不要陈列军队和用上兵器仪仗,不要动员百姓到宫殿去哭丧。对宫中如何操办丧礼也有很多简化的指示。四,他命令死后将后宫中夫人以下至少使全部遣送回家,也显现出了人性化的某些光彩。五,霸陵一带的山水保持原来的面貌,不要因为修建陵墓而有所改变。用今天的话来说,这个皇帝死了还关心着生态保护的问题。
  汤谐曾有评论:“孝文为三代以后第一贤君,史公在孝武时作《孝文纪》,故尤极无穷慨慕也。二十余年,深仁厚泽,纪中排缵()不尽,止举其大要,而余者令人悠然可思,正是史公画龙点睛妙手。”(《史记半解·孝文本纪》)当然,这里不去全面评价汉文帝的历史功过,但是一个封建的帝王能做到上面所说的那些,也已经是很不容易的了。
  汉文帝对后世的影响是深远的,比如汉光武帝曾使司空告祠高庙时,就说到“薄太后母德慈仁,孝文皇帝贤明临国,子孙赖福,延祚至今”,还给薄太后上尊号“高皇后”,并迁移到高庙奉祀,而把吕后从高庙中替换出来。汉光武帝去世时,在遗诏里还说:“朕无益百姓,皆如孝文皇帝制度,务从约省。”
  以上两篇《孝感动天》、《亲尝汤药》,讲述了虞舜、汉文帝之孝,可以看作《二十四孝》中的第一个单元,都是从最高层次的天子角度来说的。不过也有区别与互补,虞舜、汉文帝虽然都是天子、帝皇,但是虞舜毕竟让人感到传说的虚无缥缈,而汉文帝则让人感到历史的真实性,而且汉文帝行孝之中也没有那种渲染的“孝感”神奇,是实实在在的。这两则也让人们看到孝子传统在最高层面的遥接、继承与流播的情况。
 
曾参:啮指心痛
《啮指心痛》是《二十四孝》的第三则故事:
  [周]曾参,字子舆。孔子弟子,事母至孝。参尝采薪山中,家有客至,母无措,望参不还,乃啮其指。参忽心痛,负薪以归,跪问其故。母曰:“有客忽至,吾啮指以悟汝尔。”
  母指才方啮,儿心痛不禁。
  负薪归未晚,骨肉至情深。
  【评说】
  此则标题“啮指心痛”,也有作“啮指痛心”的。“啮()”,是咬的意思。这是一个有趣的故事。
  曾参这个孝子,服侍母亲的孝敬之心达到了极点。一次,曾参在山中砍柴,家里有客人来到,其母不知道该怎么办,盼望儿子早点回来,但曾参还是没有回来。于是她就咬自己的指头,曾参忽然心痛,就马上背柴归家,跪在母亲前面,询问缘由。母说:“有客人突然来到,我咬指头让你感悟。”
  现代人一看这故事当然会哑然失笑,这种通讯的方法竟然比现代人的手机、电话还方便?其实这就是《孝经》所说的“至孝”而引发的“孝感”了。当然这是一种浪漫化的思维方式,然而往其深层看,就是说孝子与亲人的心是时刻连在一起的,彼有所动,此有所感,彼此相互感应,心心相印,息息相关。这大概就是现代人所谓的心灵感应吧?骨肉至情之深、孝子至孝之诚,由这一故事彰显出来了。
  东汉的王充在《论衡·感虚》中首次记录了这一故事:
  传书言:曾子之孝,与母同气。曾子出薪于野,有客至而欲去。曾母曰:“愿留,参方到。”即以右手(,同扼)其左臂。曾子左臂立痛,即驰至,问母:“臂何故痛?”母曰:“今者客来欲去,吾臂以呼汝耳。”盖以至孝,与父母同气,体有疾病,精神辄感。
  这里有一个细节可注意,即其母不是咬手指,而是用右手扼掐自己的左臂,然后曾子的左臂也立刻疼痛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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