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师三定律-第192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啊,我叫威奇基,法师执业管理局局长。男孩把声音变回了稚嫩的孩童音,下一句又变回成人的声音:用大人的声音说话比较有利,所以讲魔话的时候我都会变声。
这里是?玺克还没回神。
局长大人塞了一杯热奶茶给玺克:法师执业管理局办公室。
趁玺克喝奶茶的期间,局长大人走开了,回来时拿着一个本子和一个魔话笼,塞进玺克怀里:拿去,给我一个个打。
玺克翻开本子,发现是瓦鲁、瑟连、小碴、安帕特……都是他认识的人的魔话号码。
局长大人用力指了两下本子,认真的说:出事要第一个通知亲友是常识!昨天我帮你通知他们说你平安了,今天你自己再打一遍!
呃——抱歉。玺克低声说。
哼!局长看了一眼时钟,又往前跨了一步,把玺克打开的本子翻到其中一页:这个现在打!
那是舒伊洛奴的联络号码。
玺克开始拨号,而局长大人很识相的走开了,临走还送了一个隔音结界给玺克。
喂?
是我玺克。
你没事吗?有受伤吗?局长说你没事,真的没事吗?我看到电视上那个火烧好大!舒伊洛奴的声音很紧张。
对不起,我真的没事,可是店没了。
那个没了再开就有了。你没事才是重要的!
不会再开了。玺克的泪水又在眼眶里打转。
为什么?你不想卖魔药了吗?
没有钱了。玺克的泪水要掉出来了。
魔话对面沉默了一阵子,舒伊洛奴再次开口时,语调坚定,有如群山般亘古不移:玺克,你听好了,我还有两科要考。考完以后,我会以最快的速度冲到你身边,我一到你身边,就会立刻用力抱紧你。你等我!
好。玺克哽噎的说。他发现舒伊洛奴的话语让他心里的洪水开始退去。虽然舒伊洛奴还没有抵达,他却感觉舒伊洛奴在他身边。
他开始觉得,钱再赚就有了。
等玺克和舒伊洛奴说完话,他接着打其他人的魔话。
第一个接通的是奈莫。奈莫说:蛤?不过就是烧掉一间店,我作这行失败亏掉的不知道几座城了。对啦,我用的单位比你大啦。你都用铜币我用金币的。比起这个,你想不想永绝后患?这种案子大家都很愿意接喔。我可以帮你垫。
然后接通了瑟连。瑟连说:真的没事?骑士团可以给你庇护。你不应该担心我们忙不忙!有事却不报案,那我们是作什么用的?就算你可以自己处理也一样!你不是一个人!
接着接通了小碴。小碴说:保险公司不找我去交涉,你是在想什么?我自己没空,可以介绍别人帮你啊!多依赖一点你的人脉网,不然以后别人想要你帮忙也很难开口。
连续被两个亲友骂了。接下来接通了安帕特。安帕特说:我知道你独立了,可是我会担心。
对不起。玺克老实道歉。这是他的错。
等到玺克打完全部的号码,解除隔音结界,局长大人走过来问玺克:你之后打算怎么办?
我希望能继续从事法师的工作。玺克站起来,整理好衣服说。
法师工作,这里正好有一个,来。局长大人塞了一本书给玺克。
玺克一看书名,是光明之杖公务员的考试考古题大全。
局长大人拉着玺克的袖子牵他到放着魔话笼的桌子旁边:我们先用约聘的聘请你,你要是考过就可以转为正式员工。今天就上班吧。火场鉴定是约在下午嘛,早上你可以先熟悉一下工作,就是实际去做啦。
等一下,是什么工作啊?玺克皱眉问。
总机先生。局长大人笑说。
你们原本的总机小姐呢?玺克说。应该有个人光听到玺克的声音就会尖叫,看到本人现身反应会更大才对,怎么都没听到她的声音?
喔,她啊。局长大人的表情看不出来发生了什么事:她结婚了。
後记
故事到这里完结了。虽然玺克的故事还没结束,但我就写到这里了。这里是我最初预定的结束点,除非有什么情况,否则接下来的部分我当初并不打算写完,既然目前的情况就是没有出现会让我写下去的条件,那就该在这里收尾了。
这部作品挑战了太多已成定局的正确答案,和太多已成常态的政治正确。既不遵守小说要比现实更合理的基本法则,也完全不把引起广泛共鸣的基本技巧(只)批判已经广为人知的错误当一回事。
卖点什么的,除非我会写得很高兴,不然还是闪边去吧。批量制造的剧情样板,除非我喜欢,不然好用也不干我写作的事。
听起来我应该写得很轻松,不过实在不是这么回事。
之前有读者说这部的更新速度不科学,他说得对极了。
我是直接带着破七十万字的积稿开始连载,才能一天一更的。
这部真正的创作速度是四个月一集(十万字上下)。即使在这种速度下,还是有脑力耗竭,需要休养生息的感觉。
总而言之,这是一部相当让作者费心的作品。能够在书中呈现,让读者看到的东西,只是我所准备东西的冰山一角,其他部分都成了熬汤头的材料,形成滋味但看不到实体。
在台湾出版过,腰斩了。在电子书城上架过,书城倒了。如此这般的重复证明,我的运气果真是从小到大都没有改变过。惟一改变的,应该是我本人变得越来越顽固,越来越不肯一不走运就放弃。
能够把他写完,对读者,对玺克,和对我自己来说都有了个交待。
既然是最后了,就让我啰嗦一下吧。有些东西对某些读者来说没有必要知道,但是某些人会想要知道。以下全私货。
我想,进行一个小小的测试,问:裹小脚是中华文化的一部分吗?
我想很多人都会回答:是。
但是改成问:把懂医术的女性定罪为女巫,然后烧死,是西洋文化的一部分吗?
我想大多数人会说不是,还有些人则会陷入犹豫,不知道能不能说这是文化。毕竟从来没人称这是西洋文化。
事实上,前者在华人社会里已经普遍认定为错误的,也就是所有人都认为,这部分即使是文化,也是该铲除的部分。但是后者,在西方社会是有不小的一群人至今还在维护他,导致为女巫洗清污名的运动窒碍难行。
中国人可能会想象,女巫清洗污名运动一定超容易达成任务,纪念碑申请书交上去就一切顺利了,事实上,这些运动者不断碰到各种明的暗的妨碍,他们的请求经常石沉大海。
一个已经被抛弃干净的东西算是文化的一部分,一个还粘在上头清不干净的东西却不算是文化的一部分?
对我来说很容易就可以看出来,当代人在讨论中西文化时,并没有用同一个标准看待双方。西方人只有美善的部分算是文化,中国却是全部,包含恶劣的部分都算是文化。显然,西洋文化和中华文化这两个词里,当中的文化字眼,使用了两种不同的涵义。
在这种情况下做文化比较,并不公平。
总之这个问题引发了糟糕后果,这导致了把河豚当成香鱼料理的场面。西方文化里其实存在着猛毒内脏,像是暴力经文(砸烂异教徒的婴儿之类的),但是因为把这条河豚当成香鱼,告诉大家:这条鱼全身都可以吃,而且一定要连内脏一起煮才能吃到美味之处。导致满地都是被毒死的尸体,居然还没人发现问题出在那条鱼的料理方式不对。
那些吃了河豚两千年的西方人,他们自己会用熟练的手法把内脏清得干干净净才下锅,他们已经被毒死够多人了,知道哪里不能吃。
但我却看到同胞们还在坚持要整条下锅。
为何会如此,有一个可能原因是那东西真的太烂了,所以当初把西方文化引进东方的那批人都跳过那东西,不想引进,觉得引进好的部分就好了。结果不知不觉的塑造了西方文化好像只有好东西的形象。再加上正在讲道理的西方人用到不证自明(以及其他所有剧毒内脏)的机会很低,即使用了通常也是作为显而易见的涵义在使用(这是不证自明的一个常见衍伸用法。所以即使看到有人用不证自明这个字眼也不必马上强烈反弹,他可能是觉得这个字眼是西方人在用的,感觉很潮,拿来代替显而易见使用而已),而中国人对没在讲道理的西方人不感兴趣,所以接触的机会也少。
然而随着西式不讲道理流行起来,这东西出现的频率会逐渐增加。毕竟这是个终极解答,能够解决一切思维上的阻碍。不想讲道理的人很难拒绝他的吸引力。
由于这种东西不会直接进来,我是先在各个不同的领域发现微小的,共通的异样思维,才注意到西洋文化背后和中华文化思维有巨大差异。为了找出这个巨大差异到底是什么样的差异,我在知识上兜了很大的圈子,到处在各个不相关的领域捡拾碎片,一个不小心就挖到了一堆我过去没在书上读到的东西。
西洋文化的真面目和一般人对西洋文化的印象差很多,那个文化有很多彼此矛盾的面向,透过积极相互攻击来维持平衡。这种模式和寻求集大成之道的中华文化是完全相反的。
他们是由多个互相冲突的(各自的)中心思想交锋构筑起来的。依照交锋的结果,去决定那个时代的中心思想(这也使得每个时代的中心思想大相径异,很多情况除了用同一个字眼去称呼中心思想之外,内涵根本是两回事)。
所以结论,我反西化吗?错,我觉得有很多好东西该引进来。比方说假说和定律的概念(这个是有固定涵义的东西,惟一的问题在很多人不知道其涵义),很多受西式教育的人都没搞懂这点,但这是超好的东西啊!(还有很多人故意不让别人搞懂这两者的概念,好利用种种不可靠的科学理论控制他人。很多人会故意把假说称为理论,加以混淆。那些人不让民众知道,假说不过是科学家提出的可能答案。假说大可以天马行空,也不要求经过任河验证。定律才要求严谨验证)
河豚肉相当鲜美,但我不想连剧毒内脏一起吞下肚。
更何况,直接连到西方人的地盘去翻文章就会发现,把河豚当香鱼卖并不是全体西方人的共识。
有一群西洋人,他们觉得是宝物的东西,在自己的文化圈里节节败退,认同他们的人越来越少。因此他们急着找还没学会教训(吃河豚的人不够多,还没被河豚内脏毒死大半人),还不知道这东西多毒的新天地,把他们的宝物在那里扎根。
有一群西洋人,则是很清楚自家内脏有多毒,而且觉得满地尸体的新天地有助于供他们掠夺操弄,所以故意协助把河豚当香鱼卖。
还有一群西洋人,他们看的很清楚,自家文化中恶劣的影响力正在全球扩张,因此他们要阻止这件事。他们知道,如果不阻止这件事,他们迟早要承担后果。
有一群西洋人,在异文化里找到自家文化里没有的智慧。他们希望异文化能在这个全球化的时代里保住自己的瑰宝,反过来分享给全人类,为此努力。
那些从崇洋媚外里得利,为此打算维持这股风潮的人会说,批评西方文化就等于讨厌洋人的全部并且全面裹小脚。错。
我和前两者为敌,和后两者为伍。不只是读自家的书,西方汉学家与哲学家的观点也给了我很多帮助。
正如道无处不在,因此人人都可能发现道。文中的诸多批评都有复数(而彼此间并无往来)的提出者,包括许多西洋人。
甚至有我自己想到,写完发表以后,才发现原来有人早我几十年就发现这件事了,真的不要以为世界上眼睛雪亮的人只有自己一个啊。
所以,就算叫我闭嘴也没用的。假如现在看起来好像只有我一个人这么说,那不过是时间还没到罢了。
若非西方人在文章里提到相关事情,我恐怕不会发现(或是要再过很久才会发现),在道教庙宇里能拿到佛教经典,如此异教共生景象,在地球上竟然不是常态。对过去的我来说,这件事习以为常到根本无法想象这种事不存在的地方,也觉得理所当然到根本不会花费精神去使这个情况得以长久持续。
在很多人身处的环境里,异教(以及同宗教的异教派)之间尽一切可能消灭对方,只能靠法律避免他们互相屠杀。情况严重到他们甚至会认为,世界上不存在没有排他性的宗教,所有宗教必定都把指责别人拜假神视为信仰必须的一部分。
在这个西化的时代,到底是要选择继承达尔文(提出演化论)的精神,对当代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