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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为了撞上你 作者:羽林灵(晋江vip2013-09-09正文完结)-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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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也就是主人给院子加雨棚的原因,不然下雨天,在家上个楼都要走雨路,不过外楼梯也就到二楼门口,从二楼到三楼就是从里面走了。

    三层楼自然不可能是林岚一个人住,她也没那么阔绰。除了她之外,还有另外两个合租的女孩。

    住一楼的女孩叫姚容,在旅行社做导游,三月开始逐渐进入旅游旺季,姚容的工作变得很忙,经常很晚才回来,第二天一大早又走了,林岚已经好几天没见过她了。

    三楼的女孩叫王慧,在路口的明珠酒店做总台,图上班近,租了这里。

    三个女孩都不是本市人,姚容是S县的,林岚和王慧都是Y县人,所以,平日里林岚和王慧的关系要近些,两人经常约一起吃饭逛街。

    林岚刚晾好伞,楼上就传来王慧的声音:“林岚,你回来了?”

    林岚应了她一句,走外楼梯上楼。

    王慧趴在二楼通往三楼的木质楼梯上,笑盈盈地看着她:“你妈妈有没有好一点?”

    “好多了,不然我今晚也不会回来。”林岚一边换鞋一边回答。

    “你回来就好了,昨晚我一个人睡,有点怕怕啊。” 王慧撇撇嘴,从楼梯上蹦下来。

    “姚容昨晚没回来?”

    “她带团去杭州了,去两天了。”

    林岚哦了一声,从床尾拿了睡衣准备洗澡,走出房间的时候打了个哈欠。

    王慧凑近脸看看她:“这两天没休息好吧?脸色有点吓人,我也不吵你了,赶紧洗洗睡吧。”说完,拍拍林岚的肩膀又蹿上楼去了。

    许是今天发生太多事,洗完澡躺在床上本该很快入睡的林岚听着外面瑟瑟的雨声竟然没了睡意。脑袋有些昏昏胀胀的疼,意识却很清晰,就像外面成片的雨声一样清晰。

    她今天骂了周子恒,舌战吴家丽,被解放军撞晕,刚刚又被解放军舍己救人的行为感动了一把。一天之中经历这么许多事,就算没有刻意去回想,脑子里还是会不由自主地涌现出一些片段。

    特别是刚才那一幕,林岚受触动的心到现在还没有办法平复下来。当溅起的水花洒向车身和他背后时,她觉得有一滴水溅进了她的心里,荡起一层小小的涟漪。

    蓦地,心里就产生了一种情绪,像汩汩而出的泉水,不急不缓,却绵长深远。

    仿佛不发泄出来就得不到解脱一般,林岚翻身坐了起来。她开了灯,打开笔记本,在WORD文档空白的页面上打下几个字:

    最可爱的人

    “当我看着二路车的尾灯在雨雾中越来越远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倒霉透了······”在开头林岚这样写道。

    故事也就由此开始。

    “······我像只受惊的兔子,寂静而惶恐地望着他,片刻的定神之后,我看到他肩上的五角星在路灯暗黄的光线里闪闪发亮在那个雨夜,我体会到一种前所未有的温暖······”

    最后结尾,林岚写道:“在这个世上,有些人,你明明很熟悉,可心里却觉得陌生;有些人,明明是陌生的,可你却觉得他很熟悉,那种感觉不关乎爱情,不关乎亲情,却同样让人心潮涌动因为他不是别人,是最可爱的人。”

    写完之后,林岚如释重负关灯睡觉。

    作者有话要说:  老读者呢,一个个都跑哪儿去了?你们怎么舍得弃我而去?

5第4章

    五天之后,这篇文章在市报周末版的副刊上发表。林岚拿到报纸时只笑着扫了一眼,便收进了自己抽屉,却不知道,她这篇一时兴起的创作,在本市的驻地部队里掀起了多大的波澜。

    整个团部,从士兵到参谋长,从炊事班到团部办公室,几乎人人都在议论,文章里写的那个最可爱的人究竟是谁。凡是肩膀上带星的,从少尉到团长,被一一拉出来对号入座,那些十天之内,开车去过医院的更是被列为重点怀疑对象。

    大家如此热情高涨地讨论这件事,目的单纯唯一,到底是谁这么艳福不浅,英雄救美还被人写文歌颂。这么好的事怎么就没让我遇上?

    军人也有无聊的时候,军人有时也会八卦。

    陆浩承是在医院里看到这篇文章的,当时,他去医院看望受伤的战士。

    小战士腿受伤下不了地,护士帮他从院办拿了几张报纸消磨时间。陆浩承进去的时候,小战士正边笑边自言自语:“谁呀,有这样的艳遇?”

    看到陆浩承进来,小战士在床上朝他敬了一个礼,然后有些木木地看着他:“副团长,不会是你吧?”最近副团长可是跑了几次医院啊。

    在副团长不明所以的表情里,小战士将报纸递了出去:“你看看这篇文章。”

    换做普通人,大概已经忍不住要承认了,即使没承认,脸上或多或少会露出些蛛丝马迹,可小战士的眼睛里,他们的陆副团长在看报纸的整个过程里表情愣是没有一丝波澜。

    陆浩承没给任何反应,将报纸递了回去:“伤有没有好点?”一句话轻松愉快地将这一页翻了过去,陆浩承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甚至对这件事连个表态都没有。

    小战士心里就在想,报纸上写的肯定不是他。

    他们副团长练起兵来那叫一个狠,不仅对士兵狠对自己也一样。他常挂在嘴上的话就是,为什么我能做到,你们不能?

    我们当然不能,如果个个都像你一样的战斗力,那岂不是个个能当团长?

    小战士宁愿相信是他们五大三粗的参谋长,也不愿相信陆浩承这样心狠手辣的人物,会干这等怜香惜玉的事。这里面是有原因的,因为副团长根本就不喜欢接近女人。

    他来部队医院也不是一次两次了,每次他一来,那些女医生,小护士一个个都拿星星眼瞧他,可他从来不给人好脸色,摆出一副训练时的严肃脸孔,人家即使对他有好感都不敢接近他。

    士兵们私下里也议论,副团长相貌堂堂,潇洒威武,可为什么三十二岁了还不娶媳妇?若是别人,肯定会被怀疑成大概是不喜欢女人,可换成他们副团长,大家可就不这么想了。

    他们副团长是爷们中的爷们。谁要说陆副团长心理有问题,那绝对是他自己有问题。

    至于副团长为什么三十好几不娶媳妇,团里一个爱好文艺的士兵做过总结:要么曾经沧海难为水;要么受过伤害看破红尘,从此不理儿女私情,把自己光辉的一生贡献给军营。

    副团长真是个了不得的人物啊,小战士砸吧砸吧嘴想。

    陆浩承回到团部的时候,团长和参谋长也在说这件事,两个人的脑袋凑在一起,盯着面前摊开的一张报纸,像是在研究战略部署的地图。

    陆浩承在办公室门口顿了一下,推门进去。

    “浩承,回来了?”参谋长扯着东北大嗓门朝他吆喝:“给你看样东西。”

    陆浩承瞥一眼参谋长从自己眼皮子底下拉过来的报纸,淡淡地说了句:“我已经看过了。”

    “看过了?”参谋长和团长两个对视了一眼,“那你知不知道是谁?”

    陆浩承拿起自己桌上的一本军事杂志,头都没抬:“不知道。”

    “你也不知道?”团长叹了口气“看来这个人是找不出来了。”说话时眼睛一直盯着陆浩承肩上的那两颗星,心里在琢磨,写文章那姑娘,她怎么就没写清楚,那在暗黄的光线里闪闪发亮的五角星,是一颗?是两颗?还是三颗?不然这范围太大不好猜啊!

    “找出来做什么?”陆浩承抬了一下头,又低下去看手里的杂志,漫不经心地问了一句“准备开表彰大会?”

    为这点小事开表彰大会,这可不是我军的作风。其实大家心里都明白,讨论这件事不过是满足一下好奇心罢了。

    “哪能为这点小事就开表彰大会?”团长呵呵地笑了两声,“不过就是······”

    “不过就是想满足一下闲聊八卦的好奇心?”陆浩承这时终于抬头,他看着团长,一本正经地,“怪不得这一路过来大家都在讨论这件事,原来团长你带的头?”

    团长被陆浩承这话呛得直翻白眼,指着他离去的后背一个劲抖手:“你,你,你······”却半天没说出话来,最后无能为力地望着参谋长,“你说这老小子他怎么就这么酷呢?明明比我小好几岁,可为什么总是他让我吃瘪?明明肩上比我少一颗星,外头那群猴子却怕他不怕我?我给他们做训练,他们一个个眉开眼笑的,轮到陆浩承这小子,他们一个个就像小鬼见了阎王,你说这是什么世道?”

    参谋长安慰地拍了拍团长:“这说明团长你平易近人,体恤士兵。”

    这是没办法的事情,整个团里,论体能,他陆浩承第一,论作战技能,他还是第一,工夫硬就是气场大。不服气,行,出来比划比划,比不过?那还废什么话?

    团长象征性地喘了口气,头一低,手在报纸上点了点,问参谋长:“老参,你说会不会是他?”

    对于上一刻还义愤填膺,下一刻就对八卦两眼放光的团长,参谋长心里着实鄙视了一番,可嘴上却很乐意继续这个话题。

    “我看不大像。”参谋长说道,“他那么个冷硬的个性,什么时候留意过身边经过的女人?更别提那远在站牌下的女人。还有,他平时那么讲原则,一板一眼的,什么时候干过以权谋私这种事,用部队的车载女人,这种事他干不出来。”

    团长点点头,比较赞同参谋长的观点:“以前那事过去好多年了,他怎么还放不下?这事对他影响真这么大?要不怎么三十多了还不结婚?”

    “谁知道他心里到底想什么?”参谋长道,“上次我好心给他物色了一个姑娘,问他要不要去见个面,你猜他怎么回答我?”参谋长一副苦大仇深的表情,“他说我没空,要去你自己去?你说我去干啥呀?”

    团长愣了两秒,随后哈哈大笑,比起参谋长的遭遇,他刚刚吃瘪的事可真不算什么了。

    闲聊八卦聊得起劲的参谋长和团长并不知道,几个小时之后,月黑风高之时,有人拿着手电悄悄潜进办公室,拿走了桌上的那张报纸。

    陆浩承坐在书桌前,长长的手臂搁在桌子上,手指捏住报纸的两端,稍稍抬起在自己面前。台灯下,报纸泛着油墨香的铅字,逐个跳进他的眼里。

    最可爱的人?

    陆浩承的唇角不由上扬起一个弧度,还从来没有女人用这样的方式来赞赏他,她们最多只是偷偷地看他,或是在背后小声地议论他,而他也从不留意。

    木兰花开?

    她的笔名,跟她的样子倒是很相称。

    感情很细腻,文字也很优美,这丫头,年纪不大,感触倒多,更有意思的是,既然会写出来发表。只是,我在你心目中真有这么伟大么?

    陆浩承的眼前浮现出一张苍白的小脸,脸上一对大大的眼睛,水波潋滟。

    还好,你没有把我描述得太细致,不然我现在一定被团里那帮人笑死。丫头,你知不知道,你差点给我惹麻烦了。

    作者有话要说:

6第5章

    星期五林岚去给母亲办出院手续的时候,特地带上了陆浩承那天晚上给她的那把伞,她想着,若是能在医院遇上,刚好还了他。只是偶遇这种事,不是你想着就能发生的,要不然也就不能称之为偶遇了。

    林岚办了出院手续,跟母亲一起去了车站。从市区到Y县的班车二十分钟一趟,很便捷,路途也不算远,一个小时的样子。

    Y县是H市所辖的一个小县,地方不大,人口不多,但环境很好,山水相傍,空气清新,是座美丽的山城。

    林岚从小就在Y城生活,工作后才留在了市里,也就是节假日才回去看看母亲和继父。偶尔也会到亲生父亲的坟前去站一会儿,跟父亲说说自己的心事。

    人生总是有不完美的地方,有些东西会早早就失去,八岁丧父的林岚曾经在痛苦中经历过很长一段时间,不过后来她发现,老天在你身上收回一些东西的时候,也会赋予你一些新的东西,慢慢地,你心里就没有那么多不平了。

    林岚的继父吴国良在Y县发家比较早,在当地也还小有名气,他开的酒楼是政府企事业单位最青睐的一家。林岚的母亲陈霞原本是酒楼的会计,在林岚十岁那年,陈霞嫁给了比她大十多岁的吴国良,当时吴国良的妻子已经去世三年。

    刚到吴家的时候,林岚和排斥吴家人,无论是对她敌视的那两姐弟还是对她频频示好的吴国良,林岚一概不理,就连母亲她都有点疏离。

    直到十五岁那年,林岚骑车去一个住在农村的同学家,不小心摔破头,吴国良抱着林岚在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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