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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一生秀色-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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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和明秀一起放学,她又见到了另一个王子,那绝对是一个白马王子。英俊年轻的外貌,修长匀称的身姿,站在银灰色BMW车旁,不引起别人的注意都难!
  简飞鸿兴奋地拉着明秀去看,明秀只觉无奈,懒懒的说道:“我还是比较喜欢齐天大圣,会驾着五彩祥云来接我。”末了又加了一句,“既梦幻又环保。”
  简飞鸿满头黑线,觉得明秀简直不像地球人,拉着她继续靠近。
  待看清楚后,明秀一下子怔忪了。在远处看是觉得眼熟,近了竟和记忆中的那个人一模一样。总是温柔又包容地对着她笑,似乎不管她做错了什么事情都没有关系,千年也不会改变。
  她呆呆地开口唤他:“昶哥哥,你回来啦。”
  简飞鸿都不知道用什么词语来形容自己的心情,世界上的王子怎么都让明秀碰到了。她怅然地叹了口气,站在原地看着汽车渐渐远去。
  
  于昶带着明秀来了一家西餐店。店长是高鼻梁深眼窝的中年法国人,他和于昶很熟的样子,热情地和他们打招呼。正想府身来亲吻明秀,女孩吓了一跳,慌忙往旁边躲。
  于昶脸上一直带着笑,看上去心情很不错。不动声色地站在明秀面前,用流利的法语和对方交谈。明秀听不太懂,见法国人呵呵一笑看着她。脸有些不争气的红了。明秀明白亲吻是法国人表示友好的方式,可是接受又是另一回事了。她知道自己失礼了,是想道歉的,又怕他听不懂,小心地伸出了自己的手。
  那法国人想不到小女孩会想和自己握手。爽朗地笑出了声。
  法国人都有一种浪漫的情怀。店里的装饰无一不体现出这一点。光线是不知道从哪折射出来的暗红灯光,暗的很。每张桌子正中都有一个斜条纹的细颈瓷瓶,里面插着一朵火红鲜艳的玫瑰。旁边还有一个透明玻璃杯的烛台,颜色各异,任客人选择。
  明秀想起以前看到过的一句话:一种颜色代表一个心情,一个心情里面藏了千千万万个故事。
  对面的男人穿着英伦风格的米色风衣,脸庞白皙俊美,头发打理的整齐利落。而自己呢,明秀低下头,身上穿着的是学校里的蓝白校服,也许头发经过一天的运动都有些凌乱了。明秀忽然有些不自在了,别扭的动了动身子。
  三年没见面,一时间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只好低着头盯着桌子下垫着的咖啡色长毛地毯。
  终于等到服务员上餐,于昶把玫瑰和烛台移到角落,明秀暗自松了口气。
  主食是八分熟的牛排,油渍渍的冒着热气,香喷喷的肉味直往人鼻子里窜,引得人食指大动。配的是水果沙拉,还有一道松子什么的,明秀都叫不上来名字。
  于牧平时很少带她去吃西餐,她也并不太喜欢吃,油腻腻的半生不熟,味道也怪怪的。
  明秀刻意放慢了速度,一小口一小口的吃的极其缓慢。待永昶放下刀叉,明秀也立刻不动了。
  于昶招来服务员结账,又说了句什么,服务员拿着单子走开了。
  两人等在座位上,于昶这才细细地看明秀的脸,女孩一直低着头,在他这个角度正好看到她光洁饱满的额头,眉毛细长而色淡,像是水墨画中意蕴悠远的远山。睫毛也是细长细长的,并不是很翘,垂在那里遮住了那双纯净无害的大眼。时间好像在她身上停驻了,一点儿都没有变过,脸颊还是有些婴儿肥,耍小脾气的时候,会嘟着嘴腮帮胀的鼓鼓的,像是一团白面团,总让人想揉揉捏捏,也不知道是不是光线的问题,她的脸上红通通的,嘴唇也鲜艳欲滴。
  于昶从口袋里掏出一块白蓝格子的手帕,伸过去触碰她的唇角。明秀下意识地让开,看到那快帕子就没动了。
  她是记得的,不管什么时候,于昶口袋里总是装着这么一块手帕,干干净净的,连洗衣粉清新的香气都没有变过,曾经许多次的帮她擦过眼泪污渍。
  明秀的心一下子变的暖暖的,抬头向对方露出今天晚上的第一个微笑,心里由衷的自豪:是啊,这是我的昶哥哥,这样优秀温柔的一个人!
  于昶被她那甜美的笑容恍了神,停在唇边的手一顿,低咳一声,轻轻帮她擦拭干净褐色的酱汁,然后把手帕重新叠好放进口袋。明秀注意到了他的动作,并没有在意,以前他也总是这么做,每次问他脏了的怕子为什么不直接丢掉,他总是回答:丢掉了不就浪费了么。
  服务员又返了回来,手上端了一个精美的盒子。
  于昶伸手接过,和明秀一起离开。
  小区里很静,连一丝风生也无,于昶把盒子递给明秀:“我看你晚上吃得很少,这是水果蛋糕,我记得你以前很爱吃。”
  明秀沉默着伸手接过,心中感动,看来三年的时间并没有拉远彼此的距离,如果他是我的亲哥哥,该是件多么幸福的事啊!明秀想。
  于昶忽然低头在她颊边触碰了一下,动作轻柔的让人不敢确定,刚才的亲吻是不是幻觉,耳边传来他低柔的声音:“秀秀,我一直很想你。”
  淡黄的月光照在两个身上,迷离的像是一对幸福相拥的恋人。
  风起,吹动树梢的新生的枝芽,打散了一地的银辉。
  
  这段时间于牧很忙,经常回来的很晚,要不是早上餐桌上准备好的早餐,明秀甚至怀疑于牧晚上回来了没有。
  回到家的时候已经过了九点,屋里一片漆黑,果然于牧还没有回来。
  打开灯换了鞋。居然发现沙发上坐了个人,待认出来是于牧松了口气。明秀暗骂他越来越神经质了,大晚上一个人坐在客厅里也不开灯。夜里的风吹得人身上凉飕飕,明秀走到落地窗前去上了窗户。
  于牧坐在沙发上目光沉沉地看着她“到哪儿去了,为什么不接我电话!”
  明秀看他心情又不太好的样子,怕又受到牵连,不太想搭理他,随口答道:“和别人去吃饭了,电话在书包里没有听见。”
  说着,把手里盒子摆在桌上,然后进了厨房。
  正洗着碗勺,突然听的东西咣当落地的声音,赶紧跑出去看。
  精美的盒子被砸在地上,四分五裂。里面的奶油,新鲜的水果从缝隙间流了出来,撒了一地狼藉。
  静谧,空气里有一些不安分的微小分子在到处流窜。
  “你太过分了!”明秀的心一抽一抽的,说出的话声音在颤抖。
  于牧的心一痛,立马又被心底那些暴虐的因子所替代,眼睛里也冒出了一条条的血丝:“我过分!我哪里过分了!你这么晚了不回家和别的男人在一起还有理了!”到底被嫉妒冲掉了理智,冷笑一声,“怎么,这几天我没陪你就寂寞至此?随便一个蛋糕就把你收买了?”
  明秀气的浑身直抖,简直不敢相信这样过分的话是从于牧嘴里说出!指着门冲他尖叫:“你滚,立刻滚出我家,我不认识你,再也不认识你拉!”
  “砰”地一声,门被重重甩上,明秀再也忍受不住,蹲□抱头大哭起来。
  




8

8、尝试独立 。。。 
 
 
  简飞鸿早上出门前接到了明秀的电话,电话那边的声音有些嘶哑,让她听得有些心惊。
  明秀说的简洁明了。她生病了,帮她向老师请三天假。简飞鸿爽快地答应,那边就挂断了电话。
  再拨回去,电话就变成了另一个女人甜美的声音“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请稍后再拨。”
  明秀的状况不太好。她上一次是什么时候哭的,为什么哭的都已经忘记了。
  昨晚大哭一场,一觉起来就觉得不对劲了。头也很疼,浑身也很不舒服。她下意识地想张口,刚一动嘴唇,发现嗓子像是卡了什么东西,干涩的发疼。得出了一个结论,自己一定是生病了。
  从床头柜上摸来手机,哀叹一声,时间显示才凌晨五点四十。自己竟然破天荒的起这么早!
  她拉开窗帘,外面天果然还是黑的,楼下并没有熟悉的奥迪。
  坐在床沿边想了好一会儿,时间到了早上七点。她打了两个电话,一个是让简飞鸿帮自己请假,另一个让保姆云姨接下来的几天都不要再来。
  她应该尝试独立生活了。
  明秀想用体温计量一□温,找半天也不知道放在哪里。也不找了,去卫生间泡了个澡,暖暖的热气熏得自己舒服了很多。穿好衣服对着镜子照了一下,脸色白的像鬼,一双眼睛肿的像核桃一样,自我嫌弃的撇撇嘴角:“真是难看!”
  又去衣帽间找了帽子和大墨镜带上,镜子的的女孩半张脸几乎都被遮住,稍微满意了些。
  也不知道买东西需要多少钱,随手在抽屉了抓了一大把零钱,这才出了门。
  明秀坐公交去了市里最大的购物超市,凭着记忆在药柜买了头孢,感冒灵还有店员介绍的退烧药。数清了剩下的钱,推了小车去果蔬区,仔细的比对价格才放进车里。路过自己喜欢的零食区,再三犹豫也没进去。
  排了很长的队伍结账,收银员是个胖胖的中年妇女,问她什么,明秀只是点点头也不出声,摸出一把零钱放在台子上。女人不禁多看了她一眼,露出怜悯的神情。
  明秀摸摸自己的脸,不至于这么悲惨吧。
  买好东西,全身上下只剩下两个钢镚,刚刚好坐公交回家。
  买的东西种类很多,但是却重的很,拎在手上有些吃力,交换着两个手来回拎。走到大门口,保安大哥想上前帮忙,被她拒绝了。一个人傻傻地往家挪。
  终于回到家,打开门,简直是把东西拖进去的。
  一下子滑坐在地上,靠着墙壁,全身都像是脱力了一样发软。尤其的两只胳膊,都不像是自己的了。全身黏黏的难受,头上的汗像雨一样往下滴。她连镜子都不敢照了,自己此刻肯定狼狈的不成样子。
  视线对面正好是鞋架,男人女人的鞋对称的摆放地整整齐齐,随时等待主人的光临。
  她闭上眼睛,脑子嗡嗡直响。不知道坐了多久,昏昏沉沉的睡意全涌了上来,眼皮沉重的直打架。她挣扎着扶着墙站了起来,从袋子里翻出了药。也不看说明书,拨出几颗药丸一股脑地吞进嘴里。
  这些做完之后什么都不想干了,直接脱了外套就往被子里一钻,睡过去了。
  这一觉睡的天昏地暗。醒过来的时候天都暗了,在床上哀叫连连,实在不想起来。可是肚子叫嚣的厉害。只好磨蹭着起床。
  袋子还摆在门边,全身酸疼酸疼的使不上力,只能像原先一样把袋子拖了进来。
  肚子虽饿,也不是很有胃口,随便拿了两种蔬菜,洗好切碎放在汤锅里大火开始煮,抽空又去吞了一次药,心里安定了一些。
  电话响了很久也没人接,又再一次不依不饶的响了起来。明秀有些烦躁地走过去接。
  电话那边的男声有着吸引人的磁性,感觉似曾相识。她听出来了是于昶。
  问她怎么手机关机了,又听出来声音不太对劲。明秀说自己刚睡醒含糊其辞地带了过去。接着还说了些什么,明秀都一一点头应下。
  挂了电话坐在沙发上发了会儿呆,听到厨房有声音,想起锅里还煮着晚饭,赶紧跑过去。
  锅盖翻腾地扑扑直响,水沿着锅边溢出来,浇在火上发出呲呲的响声。明秀关上火,去揭盖子,刚碰一下就被烫了一下。她使劲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暗骂自己是个笨蛋。这才拿了抹布重新去揭。热气扑面而来,里面都看不见煮了些什么。待冷了一些,也不用碗,就着锅子去尝,淡而无味,只有蔬菜干涩的味道。又想到原来是自己没有放调料。
  这样的蔬菜汤,恐怕连楼下张大爷家的大黄狗都不会吃吧。她泄气地自嘲。
  罢了,就这么将就着吃吧,谁叫自己是个病人呢。这么想精神又好了一些。
  一天就这样过去了。夜晚临睡前她回想了一下今天所做过的事。好像没有一件事很成功的,不过好歹第一步是踏出去了……
  
  第二天中午,家里来了一个访客。
  简飞鸿一进屋就上下打量明秀,脸色苍白,眼睛有些红肿,头发随便松散的扎在脑后,穿着宽松的运动服,显得整个人格外瘦弱。精神倒还可以,稍放了心。
  忽然闻到一股焦糊的味道,去厨房一看,红红绿绿的东西掺在饭里煮了一大锅,也没看出来煮的是什么。
  明秀苦着脸解释:“我只是想煮稀饭而已。”
  简飞鸿再次肯定了对方不是个地球人,也没顾得上想太多,动手开始给她做饭。
  洗菜淘米做饭,动作干净利落的就像饭店里的大厨,看得明秀在一旁渍渍赞叹。简飞鸿不理她,等她吃完饭,又开始给她收拾凌乱不堪的厨房。
  等做完以后,都快下午两点。简飞鸿也不打算回学校了,和明秀坐在沙发上一边打量她的家。
  装饰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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