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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一生秀色-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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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媛对这个称呼有些不满意,只是干笑两声:“你也好啊。”
  明秀于是不说话了,和田笑打了招呼,上楼去了。
  于翔和裴英结婚的时候,明秀进过一次他们的卧室,到处都是明晃晃的大红,红色的喜字,红色的结婚照相框,红色的床单被罩,喜气的都能耀花人的眼。新娘子穿着美丽的白色婚纱娇羞的坐在床沿,脸上的红霞可以媲美天边的云彩。
  此刻,房间里再没了大红的颜色,连空气都是冷清的,到处都只有一个人的气息。
  大幅结婚照被砸在地上,四分五裂,照片里的夫妻仿佛在嘲笑人们的天真。裴英还是坐在床沿,连位置好像都没有变过,也是素白的衣裙,只是包裹下的身躯再没了往日的丰盈,瘦的关节骨头都突出来,仿佛风一吹就没有了。脸是惨白惨白的,眼是深陷下去的空洞。
  明秀想起了往事,那是他们刚结婚那会儿,一对新人脸上整天都洋溢着幸福的笑容,于翔看上去对裴英喜爱极了,连下个楼都要搂着腰搀扶着,裴英总是红着脸去笑啐他,连旁观的自己都能感受到他们之间绵绵的情义。
  而此时,明秀只想要哭泣,她小心地坐到裴英的身边,不敢叫她,怕惊动了她的魂魄。用自己的小手去握她的,瘦骨嶙峋,骨节硌的都能刺破人的皮肤。裴英没有向往常那样热情地来招呼她,一动不动坐着的像座石雕,明秀有种错觉:她好像已经死去了。
  她极力地想压制住自己的悲伤,想让对方感受自己的快乐,张口的时候还是忍不住带上了哭腔:“裴姐姐,怎么会这样呢,你们之前不是很幸福的么?”
  裴英僵硬地转向她,仿佛在看她又好像没看到她,冰凉凉地带着无限感慨地开口,像极了一个在人世间行走多年,沧桑垂暮的老人:“是呀,为什么呢,我自己也不明白呢,我曾经感受过他那么强烈的爱意,一度认为自己都快被他热的融化了。但是你看如今。”她顿了顿,难受的根本说不下去,闭着眼好一会儿,明秀都以为她沉睡了,又听她很稳定的陈述。
  “这其实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我的手上沾了很多鲜血,那些还没出生的婴儿的鲜血。我给她们钱,威胁她们打掉孩子。你们看不出来吧,我原来是那么的肮脏。”她看向自己的手,那么白,分明什么也没有,她却厌恶地恨不得剁下来,“多么无辜的生命啊,谁也不知道,我晚上总是做噩梦,梦见那些婴儿的魂魄回来找我,我拿什么来还,拿什么来还啊!”说着,就要发狂了一样,使命摇晃着明秀。
  明秀不知道怎么出的房间,浑浑噩噩的灵魂都像出了窍,心里的悲伤如同破冰的海水,哗啦啦地流淌个不停,脑海里停留住裴英最后的声音,“如今我累了,实在没有力气去做那么无用的事情,我用钱去收买她们,但到底收买不回人心。我不能再欺骗自己,他早就不爱我了,现在的我连自己都厌恶了,罢了,既然爱情已经走到尽头无法挽回,那么只有放手吧,给他解放,也给我自己一个救赎。”
  ——爱情那么殇,为什么那么多人都前赴后继的去追逐?世界上到底有没有真爱?明秀深深地质疑了,但她找不到答案,她只能躲在角落里哭泣,哭泣那些无端逝去的爱情。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是六一儿童节,祝愿大家节日快乐,越活越年轻~
还有关于真爱这个话题,有想法的人欢迎共同探讨,不要客气呀!




16

16、正面交锋 。。。 
 
 
  裴英走的很坚决,于丰玉看着她直叹气,也是无可奈何,骂也骂了,打也打了,那个儿子就是不争气,他对裴英愧疚不已,从挑人到择期结婚,基本上都是他一手包办的,裴英出身世香名门,为的就是希望于翔能够受其熏染,收敛一下性子,没想到……
  裴英对她90度弯腰恭敬地鞠了个躬,于丰玉摇摇头,受之不起,他耽误了一个好女孩生命中最美丽地青春年华,这让她联想到另一个美好女孩……
  于丰玉转身上楼,背影有些佝偻,仿佛一下子老了十岁。
  田笑怎么想不到他的想法,冷笑一声,再转向裴英,脸色有些复杂。她早就知道裴英对那些女人做的小动作,或许是因为自己的相似经历,她并没有阻止,可是都过了这么多年,两人还没有孩子,再同情她,自己也是一个孩子的母亲,趁现在还能带的动孩子,她迫切地希望自己能有一个孙子。她只有对不起裴英了。
  裴英同样对她鞠躬以表这么多年对自己的照顾。
  最后到明秀了,明秀的眼眶红肿一片,几天来她一直陪着裴英,看她把自己的东西收拾的干干净净,眼泪就这样不受控制地往下流。
  裴英想:这个家里,大概只有眼前的这个女孩对自己是真正的真心。她上前拥住明秀,在她耳边说了一句话,明秀一震,显然是受了很大的打击。裴英真不忍心,但更不愿意她受到伤害,她用手擦去女孩脸上的泪珠,说:“祝你幸福,秀秀。”
  裴英没坐于家的车,而是自己叫了一辆出租,没有告诉任何人自己去往的地方,一个人坚强地往前走。
  明秀的心里像空了一个洞,接二连三地打击几乎让她无力承受。心里有那么多疑问,又不知道谁能为她解答。这一刻她甚至是羡慕裴英可以离开。
  
  明秀不想回去,给于牧打电话说自己要在于家住几天,于牧难得地答应了。
  于昶在花园的秋千架上看到了明秀,少女轻轻摇晃着秋千,白色的裙摆在半空中划出一个个优美的符号。
  这样的场景过去的三年只出现在梦中。他曾经以为法国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地方,走过每一个自己向往的风景,身在美景之中,但思绪却飘到很远,他知道自己又在想念了,明白了其实有明秀的地方才是最美丽的,虽然领悟的有些晚,但是他并没有放弃。
  于昶站在离她不远的地方看着,不敢上前,怕这又只是一个美丽的梦境。
  没让于昶等很久,明秀看见了他,女孩站起身朝他走来,披散着如丝绸般柔顺的长发,傍晚的夕阳照在她身上像是镀了层金光,百花争艳开在她的身后,成了她的背景。于昶屏住呼吸,女孩像是花丛中走出的精灵,美丽的那样虚幻。
  “醒一醒,天亮了。”明秀看见他心里就暖暖的,难得见那呆呆的模样,玩心大起,手在他眼前直摆。
  多久没有这样开心过了?于昶忽然拥抱住她,察觉到怀里女孩的挣扎,轻声在她耳边道:“别动,让我抱一下,就一下。”
  声音有些压抑地激动,明秀以为他也心情不好,于是不动了。
  好半晌于昶才把她松开,仔细看她的脸:“我看你这段时间心情一直不好,明天晚上带你去一个地方。”
  
  今天是玉田集团的百年庆典,公司花重金在N市最大的酒店里举办了一场豪华的盛典,请了全市甚至是国内各方名人,只想把声势造的越大越好。
  明秀没想到于昶会带自己来这里,否则她肯定不会来。她看到窗外盛装出席的男男女女,再低头看了眼自己身上类似于公主裙一样的打扮,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出现在这里。
  于昶一看就知道她心里所想,但事情已经发展到这个阶段,不容他退后一步。他没有刻意去打扮明秀,抚了下她整齐的鬓角,温柔道:“你这样很好。”是我心中最美的女孩。他在心里默念。
  明秀撇撇嘴角,颇不认同他的观点,不过这样也好,也许没人会发现自己的存在。这样一想,心里又好过多了。于昶看她笑了,便牵着她的手一起进入酒店。
  宴会上人很多,衣香鬓影,华光四射,还时不时的有不知来自何方的闪光灯一闪而过。他们的组合很奇怪,就像家长带着任性前来的小孩。
  刚一入场,就有人前来攀谈,看到明秀,都会有相似的疑问,于昶回答是自己的女伴,多的话绝口不言。
  于昶穿着得体,行动优雅,容颜俊美,身份显彰,不知道多少女人对他趋之如骛。明秀被四方而来的敌视眼光射了不知多少个窟窿,实在是不自在的很,匆匆地向于昶说了声,逃也似的离开现场。
  离开大堂,终于呼吸到新鲜空气,她在水池边看到了一对熟悉的身影,男的身穿白色燕尾,女的穿着深蓝色的拖地礼服,两个背影相当,一看就是一对璧人,是李景知和顾湘,没想到他们是一对,明秀这样想,顾湘那么温婉贤淑,配嚣张自大的李景知绰绰有余了。转眼又想到,于牧肯定也在这里,第一个念头就是躲!随即又拍拍自己的脑袋,看来她怕于牧都怕到骨子里了,这样真没出息。
  她离开华灯聚集的地方,一个人找了个阴暗的长椅上坐下,背后是茂密的植被,过往而来的美女她都能看的清楚。
  “嗯……啊……”这是什么声音?明秀身子一僵,脸上火辣辣的冒着热气,明明是别人,她却觉得自己也羞了。她有过不愉快的经历,很快就想到了什么。
  声音是从后方传来,她都想不到有人会在公共场合做这种事。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明秀觉得自己都快变成石雕了,后面的响动停止了。就听到女人沙哑着嗓子嗲嗲地问道:“听说你老婆和你离婚了,你什么时候娶我啊。”
  男人的嗓子也是暗哑不清:“好啊,你去找我家老头子,他同意了你就可以直接住到我家。”
  女人显然听出了他语气里的敷衍,带上了哭音:“你说过你爱我的。”
  男人不耐烦了:“一个个怎么都是这样,我都数不清自己对多少女人说过这样的话了,都是你情我愿的事还当真了啊。”说着,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好像走掉了,后面是女人凄厉的哭喊:“阿翔!”
  明秀低着头,再没了刚才欣赏美景时候的兴致,那个男声她熟悉的,是于翔。她闭上眼,死死咬着自己的嘴唇,裴英那空洞凄清的脸又出现在自己脑海中。
  ——眼前的繁华再多么绚烂,终将会落下帷幕,又怎么比得上那一颗义无反顾的爱人的心。她猜不透人心,对自己的未来也感到迷茫。
  一件带着体温的衣服落在自己的肩上,明秀慢慢抬起头,是于昶带着关切的脸,明秀愣愣地看着他,两人的距离明明有半米远,却让人感觉那样温馨。
  于牧绅士地向她伸出手,做出邀请的姿势:“亲爱的公主殿下,典礼即将开始,容我邀请您一同前往。”
  明秀按住自己的胸口,那里有一颗不规则跳动的心。
  
  典礼的司仪虽然不是知名的电视主持人,但是也很引人瞩目,一袭暗红的旗袍勾勒出她傲人的身姿,精致的妆容让人无可挑剔。明秀认出了她,正是上次在饭店看到的和于牧在一起的美女。她自报家门叫“戚薇”。
  明秀脑海中有什么一闪而过,好像记忆里有这么一个人,又好像没有。
  没给她过多思考的时间,于丰玉上台了,他今天穿了整齐的中山装,头发像特意染黑过,显得整个人格外精神。他说了很长的致词,接着宣布了正式退位让贤的决定。
  这个消息事先多多少少透露过一些,众人并没多大的反应,他们在乎的是下一届的领袖是谁,最大的可能是于翔,于家的老大,在公司也很多年头了。也有人说于昶,虽然才没有三年,但总经理的职位坐的稳稳当当,年轻有为又十分能干,公司上下都很信任他。
  于丰玉并没有为众人解惑,也不知道是忘记了还是要让两个儿子各凭本事去争取。几个股东上台说了支持夸赞的话语,酒宴正是开始。
  明秀看到了于牧,他挽着性感冷艳的戚薇,在人群中谈笑风生,戚薇便在一旁附和补充,两人配合默契,姿态暧昧,怎么看怎么般配。明秀想,怪不得于牧从来没带自己出入过这种场合,她这样的小孩子肯定只能给他丢脸,也许不久后自己又要搬家了吧。
  
  这段时间她的胃口也不是很好,每餐都吃的很少,于牧在一旁陪着她,给她拿的都是喜欢的食物,她都只吃一两口,最后干脆放下餐碟。
  她说:“我困了,想回去睡觉。”
  于昶便拥着她往外走,不一会儿又自己回来,身上穿回了自己的外套。明秀执意把衣服还给他,要自己回去。凡是她的决定于昶从未勉强过,亲自叫了车送她上去。
  明秀走了他觉得自己的心也跟着去了一半,一个人去到阳台上,外面的喧嚣声似乎都离的远了,今晚天空没有星星,明天也许会下雨,想着等下回去要给明秀准备一把伞。
  后面有冷风呼啸而过,幸好反应快,还是被拳头擦着耳朵而过,一时间有些嗡嗡作响。他晃晃头冷静地看着气焰冲天的于牧:“你想怎么样!”
  于牧从小就恨极了他这副“泰山崩于前而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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