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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君子之交(更新到四十一)-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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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不出钱的,一律照扁。  

不过优劣是靠对比而生的。比起之前一天可能会被不同的人勒索两三次的悲惨境遇,固定交一些费用就可以保证一段时间无麻烦的做法,还是比较受欢迎的。  

像曲同秋这种得过且过只求安稳的软骨头,只要现状比以前好,就会心满意足。  
即便日后仍然会因为时而缺钱而被扁,或因为尊容惹人发怒而被扁,甚至因为把缺席名单完整地报给老师而被扁,他也没对作为管理者的任宁远生出什么恶感。  

庄维很讨厌他,骂他“奴性”“没骨气”,他也照样能在骂声中安然地吃下两碗面。  

虽然也为自己的没出息而唉声叹气,无论哪个男生都是有当英雄的梦想的。但毕竟能成就者寥寥。  

这个世上要有庄维那样独树一帜个性鲜明的反骨,也要有在夹缝里求生存的窝囊稀泥存在,不然人与人之间因为骄傲个性而生出的沟壑又要怎么填补呢。  

他又不害人。在庄维的怒骂中喝着面汤的时候曲同秋心想。起码他问心无愧。  



事实上他不止不讨厌,对任宁远他还有些模糊的好感。  

只见了一面,却对那人印象深刻。有些人的气质的确是出类拔萃的,曲同秋一连几天做梦都梦见任宁远,梦里就是日常的学校生活,任宁远在他面前走来走去,和其他人交谈,或者出现在路上的人群里。  

并不是刻意要去想什么,而是那一瞬间大脑的记忆太强烈了。  

一个人的魅力,磁场,往往未必会因为他的善恶而增值或打折扣。即使像楚漠那样扁起人来毫不手软的家伙,还不是照样许多女生暗恋他。  

曲同秋当然不是同性恋,但他也会被磁场影响,对气质才干堪称偶像典范的任宁远起了亲近仰慕之心。  



屡屡观看学院比赛活动,只要见了场上有任宁远,他就不自觉就堆出一脸的笑来。  
同学都说他:“我的娘啊,你那笑都快满出来了,怪恶心的,快收收!”  



曲同秋渐渐发现任宁远常和人去附近的网球场打网球。  
他便也时常晃过去,探头探脑的。  
为了不表现得太像个怪人,他省吃俭用去买了个不好不坏的拍子,偶尔下场乱打一气。  

等他的存在变得不那么突兀了,任宁远他们也发现有一个根本谈不上球技的小胖子会来打球,拿来当笑话看还是不错的。  

再过个几天,他就可以凑过去,殷勤地为任宁远捡球了。  

当了一段时间的模范球童,曲同秋又省下早饭钱,自己去买了一袋网球,每次都拎过去,让任宁远他们玩,结束了他再收拾,带回去。  

这种殷勤,他们自然是不客气地笑纳。曲同秋边为自己能名正言顺和他们一同“玩球”而高兴,一边更加受到嘲笑和讥讽。  

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回事,被楚漠取笑多了也会尴尬和难受,但就是鬼迷心窍了一般,想接近任宁远。  

幸好任宁远态度客气,举止比楚漠绅士得多。任何人,只要没激怒他,他都是报以斯文温和的好人面孔,还会对曲同秋说谢谢。  


有一天曲同秋发现前来打球的,除了任宁远和楚漠之外,还有庄维。  
庄维明明一开始是被强烈排挤的对象,什么时候开始居然和他们走得那么近了。看楚漠还相当明显地在讨好庄维,和最初的肆意欺淩比起来简直判若两人。曲同秋很是惊奇。  

但结合常理一想也醒悟了。  
他这种曲意逢迎,专门和稀泥的类型,是很难有出头之日的。反而是铁骨铮铮的那些人,尽管一开始容易吃苦头,但时日久了,连对手都会钦佩,乃至于赏识,与之主动交好。何况庄维的样貌风骨,确有梅竹之姿。  

曲同秋虽然心生羡慕,但要他现在开始修炼那种傲霜斗雪的品质,又如天方夜谭。一样米养百样人,强求不来的。  

于是曲同秋在球场伺候的对象又多了个庄维。庄维发现他的存在,以及功用之后,更是勃然大怒,当场摔了拍子,扭头就要走。  

“你这是在侮辱我吗?!”  
楚漠竟然是有些慌乱的姿态,连说:“当然不是!”  
“你这不就是杀鸡给我看吗?”庄维气得手抖地指着那边狗腿不已的曲同秋,“想让我跟他一样?做那种事讨好你们?你做梦去吧!”  

“你怎么会跟他一样!”楚漠又是劝又是哄,“你是谁,他又是谁?看他什么德性!如果你跟他一样,我也不会这么努力要跟你做朋友了。”  


曲同秋置若罔闻,挥汗如雨地继续在场边观看,然后跑动。  
反正他左耳进,右耳出,不管楚漠和庄维在那怎么彼此别扭吵闹,他只继续专心去当任宁远的小跟班,乐颠颠的。  

幸而任宁远不是轻易会露出厌烦表情的人,一直都神情温和,对卖力跑来跑去捡球的他微笑,说“辛苦了。”  

只要这样他就觉得很幸福。  


~~~~~~~~~~~~~~~~~~  
正如会客室里一两声微弱的声音说的那样……  
所长最近很控这种“配角人生”  

傲骨清奇的主角已经有不少得到幸福了……  
那种跑龙套的渺小路人甲就交给偶吧!(! ̄ 3 ̄)!  


龟狼星配角收容所……  
目前成员,LEE叔一名,曲爸爸一名,肖大哥一名( ̄▽ ̄#) = ﹏﹏  

肖大哥(咆哮):不准算上我!o(╬ ̄皿 ̄)=○# ( ̄#)3 ̄)   
 






 君子之交(四)  
连月来曲同秋运动量大增,吃得又俭省,原本嗜好的零食都戒了。能保证三餐就好,肚子饿的时候忍一忍,也就能挨过去。至于钱,几乎全用在争取接近任宁远的努力上了。  

曲同秋在洗澡的时候留意到,自己似乎瘦了些,原本低头就能看到的肚腩,尺寸缩小了很多。穿那些衣服感觉变得没那么紧,也有长高的预感。  
不过少掉几公斤肉,多了几公分个子,宽大痴肥的衣服穿起来还是差不多。  

但他对形象早已经懒得去管了,有洗干净就可以,再怎么收拾打扮,石头上也不会开出花来啊。  

何况他除了给任宁远当球童之外,又多了一个自找的差事。就是替任宁远买早点。  

事情起源于一次早起在学院外边的草地上晨读的时候,他在边掰干面包边背单词,抬头却看到任宁远远远地迎面走来。  

他还在紧张口吃,不知该不该贸然打招呼,任宁远已经先点点头,微笑道:“早。”  

曲同秋一下子高兴起来:“你也来晨读啊?”  
“没有,随便走走,这个时间空气好。”  
“吃过饭了吗?”  

“没,”任宁远笑道,“实在太挤了,我不喜欢。”  
早餐的供应时间不够长,大家都在那个时间段蜂拥而去,若不想留下来吃最不受欢迎的那几样糕点,就得抢破头。  

不过以任宁远的人气,替他跑腿顺手带个三餐的小弟也不至于没有。  

“哦,他们买的我不喜欢。那个蒸出来的鸡蛋糕还不错,但每次一眨眼就没了,除非起得最早,不然也买不到。”  

曲同秋惊讶于他肯和自己说这么多话,还会把喜欢吃什么说给他听,顿时受宠若惊。  



曲同秋本来也怕挤,而且懒惰,所以常备耐储存的干面包和饼干,或者干脆就睡得晚点去,买点剩下的馒头吃。  
自从那天之后,他就比以往起得更早,打破头也要硬抢到那种鸡蛋糕,再抢同样热销的花生煮牛奶,热腾腾地捧着去找任宁远。  

收到一个男生送来的早点,任宁远平静的脸上也多出一丝惊愕,但很快平复下来,说:“谢谢。”  
而后真的开始吃。  

那场景是十分可笑的,一个愣头愣脑的小胖子,端正坐热切地着看一个英俊男生吃早点,即使隔了镜片也能感受到那发射出来的炽热殷切的光芒。  

如果把任宁远换成个美少女,那这简直就是赤裸裸的追求场面了。既然任宁远是个男人,还是相当有男人味让人不敢觊觎的类型,那这就是赤裸裸的拍马屁场面。  

曲同秋没想那么多,别人的说法他也不介意。虽然意识到竟会忘了给自己买一份,也会觉得有点蠢。  
但起码看着任宁远吃的那一刻,他是幸福的。  


做这些,他完全是本能行事。谁不想对自己仰慕的人好呢?粉丝还不是狂热到一天到晚送礼物给偶像,一点回报都没有,还能十年如一日地坚持。  
任宁远好歹会温和地朝他笑呢。  

若是任宁远不想吃,露出不想接受的意思,他也就会不敢再买。但任宁远从未拒绝,不论吃的是什么都会道谢并夸奖味道,他便高高兴兴每日一趟地送下去。  

只是可怜他自己更要节衣缩食,每日早起。除了钱包,小肚腩也一点点瘪下去了。  


天气渐渐凉了下来,曲同秋比往年任何一次都更早地意识到凉意,身上的脂肪厚度不再足以抵御寒冷似的。  
睡在上铺的吕阳从门外进来的时候,曲同秋正踩着双层床的中间踏脚,试图爬到他床上。  

“你干什么!”吕阳一步上前,一把将他扯了下来,“靠,搞什么啊,弄得我一床都是灰!”  

曲同秋知道他爱干净,有洁癖,忙解释道:“天冷了,我要上去拿棉被。我洗了澡了,还穿了干净袜子,不会弄脏你的床的。”  

宿舍里供大家存放棉被之类物品的储物柜设在上方,横向,比双层床略高些,无梯子可用,踩桌子也够不着,唯有睡在上铺的人开启收拾会很方便。  

“你拖被子出来的时候怎么可能没灰!”  
“还好吧,锁在里面不会有脏东西啊。”  

“你敢保证一点灰也没有?”  
曲同秋想了想:“他们之前拿出来的时候,都很干净的,我也会小心……” 那是你肉眼看不见而已!”  

曲同秋嗫嚅了一会儿:“可晚上降温了,我要盖被子。”  

“那我刚洗过床单啊!你这么爬上去一踩,我晚上要怎么睡得着?”  



“我脚是干净的……”  
“再干净的脚,也是要踩在我放枕头的那个方位!你受得了吗?有人在你头的周围踩过?”  

曲同秋想说他一点也不介意啊。但吕阳仅仅描绘那虚拟场景就似乎已是满身难受的模样。  

“你,你别激动啊。”  

吕阳声音高八度:“我哪有激动?!”  
曲同秋吓得只得噤声。  

过了有一会儿,吕阳似乎镇定下来,口气宽容,慈眉善目地拍拍他肩膀:“冲你发火不好意思啊。你过两天再拿被子吧,趁我要换新床单的时候。我到时候会提醒你的。放心。”  

被他这么一说,曲同秋觉得他似乎也不是不讲理,还挺有礼貌的。事实上吕阳平时相处都还可以,就是洁癖厉害了点。  

可晚上不盖被子,还是不行,他挨冻怎么睡得着呢?  
曲同秋正在思来想去,忽然听得庄维说:“啊,不好意思吕阳,我踩了你的拖鞋。”  

宿舍面积不大,这种事故常有之,错脚踩到掉地上的枕头都不稀奇,男生个性大大咧咧,不以为意,谁会记得为这种芝麻事道歉。但吕阳的洁癖众所皆知,庄维便又补了一句:“对不起了,我等下拿去冲冲。”  

吕阳一看清那双鞋,就勃然变色:“有没搞错?这是我上床睡觉之前穿的鞋!”  
“所以说我会刷一遍啊。”  

“刷就有用吗?你的脚底踩过哪里啊?那些看不见的脏东西你以为刷得掉?”  

庄维也失去耐心,冷下脸,笑道:“恩,我刚从厕所回来。”  

“你用进了厕所的鞋踩我的拖鞋?!”吕阳已经整个抓狂了,“这鞋让我怎么穿啊?!”  

庄维冷笑道:“我不仅进了厕所,脚还放进便池里戏水了呢。”  

吕阳快疯了:“啊啊啊,你这个变态,我不会放过你!”  
“那你是要怎样?”  
“你说要怎么样?啊?你踩了我的鞋。用你的脏脚踩了我的鞋!”  

庄维放下手里的东西,镇定道:“你有病就赶快去医院治。在这里撒什么野。想要王子待遇你就别住宿舍,五星级酒店没拦着不让你进啊,你怎么不去?这里何止有上过厕所的脚,还有蟑螂蚊子和老鼠呢,说不定它们都从你床上爬过……什么?你没见过?笑死人了,肉眼哪看得见啊,在你枕头里拉一堆卵你也看不见。”  

吕阳的反应激烈到让曲同秋都不敢去看,一时简直有抱头捂耳朵的冲动,只觉得宿舍里顿时电闪雷鸣风雨交加。  

而庄维不为所动,继续道:“你再撒泼,再撒泼就试看看,信不信我现在就穿着鞋去你床上踩。”  


“这样对你?我怎样对你了?踩了你的鞋,你用得着要死要活吗?是个男人就别做女人都不屑干的事啊。集体生活,大家住一起是要互相迁就,不是都得供祖宗一样万事迁就你。”  

“你有洁癖就了不起啊?有洁癖就能撒泼了?有洁癖就能不让人盖被子?我还有神经病呢,神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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