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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孽火-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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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区二十个钟头,区区两、三年,你在叫个什么劲?小治,真不是我爱说你,有时候你还真是啰唆得可以。明明就离不开我,还装什么无情的模样?这七、八年下来,你那副被我养大的胃口,还有谁能满足你?哈!你以为我会让你在美国找别的男人快活吗?你休想,你要是敢搭上别的男人,看我怎么修理你。」

  「你到底把我看成什么了!我不是你的女人,更不是见到男人就会流口水的变态Se情狂,谁会和别的男人……」

  「那不就得了。」夏寰啪地打断他的话,紧盯着他说。「因为是『我』,所以你才和我上床,因为是『你』,我才肯屈就你那扁平又不软绵绵的身体。为什么要在一起?做这种事根本没有意义?小治,你真蠢,这种事还需要想吗?」

  英治愕然地看着夏寰一转为锐利的眸,那双初识时就锁着他不放的眸子。

  「因为你爱上我了,而且爱得死心塌地、一塌糊涂。在我对你一见钟情的时候,你也一样看上我了,就是这样,再简单不过,一点都不需要什么理由!」夏寰哼地拉住他的手说。「现在,闭上你的嘴,管他男人、女人,我现在该死的他XX的要吻你吻到你没气为止!」

  爱……

  这就叫Zuo爱?

  英治从他那一大串话语中,勉强找出一点可以同意的地方,那就是当初如果不是他,而是别的男人以那种下流手段骗他上床,他就算要坐一辈子的牢,也一定会干掉那个家伙。

  所以,这就代表他爱上了夏寰?

  这个恶劣到无以复加,一点可取之处都没有,食欲、性欲与独占欲都比别人多出一倍的混帐

  「我可不是你的女人。」英治在他的唇距离自己只剩下一寸时,喃喃地说。

  夏寰斜扯唇角说:「还说?那好,不是我的女人,那总是我的男人吧!小傻瓜。」

  他的男人?嗯……听起来不坏。

  英治闭上眼睛,唇角缓缓浮现一抹满意的笑。



  两周后,在中正机场大厅,英治和前来送行的人一一话别后,踏上前往美国的班机的候机楼。

  真要离开这块从小土生土长的土地,还真有点依依不舍,但内心另一处也有股期待与憧憬,对于未来……

  仰望着蓝天白云,今天送别的人当中,没有夏寰的身影,因为他人还在医院的病床上呢。不过昨夜他们……英治不由得满面通红地随手拿起杂志,遮掩住这张羞耻的脸。

  铃铃铃的声音响起,英治接起了手机。「喂?」

  「哈啰,宝贝,是我。」夏寰一贯无赖的声音透过话筒传来。

  「干么?」故意说得无情,唇角却不自主地上扬。

  「你知道吗?我终于换了手机铃声了!」夏寰高兴地献宝说。「为了你,我非常不舍得的将多啦A梦换掉,换成了美国国歌,这样子只要电话铃一响,我就能想起你。嘿嘿嘿,如何?我很」

  英治二话不说地切断手机,并且将它扔进了垃圾桶中。

  什么美国国歌!

  这种品味差劲的笨蛋,绝对要和他拆伙!



第六章

   PART B  夏寰

  「喂,Miss,麻烦给我一杯马丁尼!」

  扯大了嗓门的粗鲁叫声,让联航客机上的金发空姐皱起眉头,偶尔就是会有这种讨人厌的「耸」客。航空业削价竞争的结果,造成头等舱机位票价大幅滑落,现在能坐得起头等舱的,不再像过去一样,都是些有头有脸有地位的人,害得她们这群空姐得伺候这些个以为有钱就是大爷的没品客人。

  但不管怎么说,客人就是客人,管他是个秃头、胖子,还是没见过世面的大老粗,只要买了机票,她就得尽责地提供最贴心的服务。金发空姐强迫自己端起唇角虚伪的笑,走向前排发声处

  「先生,您有何需要吗?」

  「终于来了。」一手摘下墨镜,男人挂着不驯的笑容,如子夜般的黑眸暗藏精光的说着。「我还在想你们这些空姐是不是都耳聋了,叫了半天也没人应一声。」

  男人高大的身躯几乎占据了宽敞的头等舱椅座,一套昂贵的手工黑西装,搭配丝质红衬衫,活脱脱就像是哪一国的电影明星,不

  金发空姐默默地在心中摇摇头,他的气质,更像是好莱坞动作片中出现的邪恶反派人物,要不就是专门诱骗纯洁Chu女的俊俏吸血鬼。

  一时间看傻了男人出色不羁的外貌、阳刚俊美的五官,等到她回过神来,男人的唇角已经转为揶揄的笑,并说:「我能了解,世上像我这样的好男人不多见,可是宝贝,能否请你动作快一点?我不喝上一杯是睡不着的。」

  「啊~~是。」金发空姐红着脸,低头说。「非常抱歉,马上为您端过来。」

  真丢人,她从事这一行已经多年了,还是头一次如此丢脸,居然在客人的面前发愣。

  三步并作两步地踩着高跟鞋,快速逃回饮料准备室内,她立刻抚着胸口跟同事们抱怨。「吓死我了,我还以为我的心脏会跳出来呢!你们看到没有?坐在3C的那位帅哥,眼睛一直朝我放电呢!」

  「我知道、我知道!」巧克力肤色的混血儿美女也拚命点头说。「妳在说穿LV花衬衫的那个人吧?看起来不太像是中国人耶!虽然是在台北上机的。要不要来赌他是什么身分,明星?歌手?还是被有钱贵妇包养的小白脸?」

  「都不是。」机组中的台湾籍空姐,立刻得意地说。「他可不是普通人,最好还是别去碰喔!」

  「咦?可是人家最近都没有遇到什么好男人,他正是我的典型,一看就知道,在床上一定很狂野。人家正想去碰碰运气、钓钓看呢!」混血儿美女抱怨地说。

  「是很狂野啊,如果妳不怕惹上麻烦的话……」台籍空姐神秘地笑笑。

  「妳就别再卖关子了,那位客人到底是什么身分嘛?果然还是影星吧?」

  「流氓。而且是很有名的组头大哥,也就是你们所谓的『黑手党』,这下子总明白了吧?」台籍空姐端起盘子,朝前走去说。「不想短命的话,还是保持距离吧!」

  混血儿美女和金发空姐对视一眼,惋惜地说:「那……我再考虑一下好了。」

  「夏哥,你说我们这样突然出现,欧阳医师会不会吓一大跳啊?一定会吧!哈哈,他一定想都没有想到我们会跑去看他!」小汪第一次体验坐飞机,每样事物看在眼里都觉得新奇无比,一路上根本就静不下来,话匣子一打开就停不住,哇啦哇啦地说着。

  「说话小声点,你害得我都头痛了。」夏寰一手摸着额头,一脸非常不舒服的模样。

  「夏哥,你不要紧吧?一定是昨天晚上喝太多了。即使像是夏哥这样的海量,碰到隔天一早就要上飞机的行程,也是撑不住的。」

  「小汪,你再继续像只啰唆的老母鸡,我就打开飞机门,将你踹回台湾去!」脑袋里就像有两支棒槌轮流敲打着一样,几乎快裂成两半了。早知道就该叫阿超跟自己来,而不是聒噪的小汪。

  「这算不算是迁怒啊?夏哥。」一扁嘴,难过得像只挨骂的小狗,小汪睁着一双无辜大眼说。「又不是我找你去喝酒的,这根本不是我的错,况且,那时候我也有劝你别喝太多的说。」

  「在那种情况下,我能不喝吗?想要吓阻住那些老狐狸,让他们在我离开的这段日子不要轻举妄动,这可是必要的应酬。」夏寰揉着刺痛的鬓角,瞪着飞机走道从一条变成两条,再恢复成一条。

  「依我看应该请空姐给你一颗阿司匹林才对,还点什么马丁尼?」

  「你懂什么?这叫以毒攻毒。要让宿醉消失最好的方法,就是再灌一杯酒。」夏寰不耐地敲打着塑料桌面说。「这边的空姐到底在干什么,动作这么慢吞吞的。」

  小汪马上自告奋勇地说:「我这就去催」

  「你给我乖乖坐着,想去找空姐搭讪,以为我不知道吗?夏哥我在痛苦时,你想一个人快活啊?哼,想得美。」

  「呃……」不好意思地摸摸头讪笑着,小汪吐了吐舌说。「还真敌不过夏哥,你果然料事如神。」

  「你那点脑浆,还用得着我『料』?」

  夏寰正想继续开骂,方才的金发空姐已经捧着他的马丁尼走了过来,而且还附赠一小盘德国熏火腿切片,说是免费招待,算是弥补他方才等候的时间。说也奇怪,方才还盯着他的脸直看的空姐,这回竟连他的眼睛都不敢瞄,匆匆说完话就走了。

  端起那杯马丁尼,夏寰问着小汪说:「喂,我的表情真那么可怕啊?那空姐的手竟然在发抖。」

  小汪歪了歪头。「我也不太清楚耶!平常我看惯了夏哥的脸,哪会有感觉?啊哈~~说不定是夏哥太帅了,她怕自己的魂被你勾走,就不敢看了。」

  「原来是如此。」夏寰频频点头,一口喝干手中的酒说。「我真是个罪恶的男人啊!连洋妞都挡不住我的魅力,唉。」

  由新加坡出发的这班飞机,目的地是美国的华盛顿,但那并不是夏寰的最终目的地。由机长方才的广播中知道,大约还需要十二个小时,才会在华盛顿降落,接着夏寰还要转搭美国国内航线,前往位于中部宾州的费城。

  费城,这个陌生的地名,因为连结上「欧阳英治」四个字,看在夏寰的眼中,比什么知名的观光景点都要来得令他兴奋与期待。

  光是想象英治看到他时,会是副什么表情,夏寰的唇角就恶作剧地扬起。

  那家伙平常总是正经八百的,没啥表情,让人误以为他冷漠、高高在上、难以亲近,但其实那家伙的内在……实在有趣得紧。许多人都「天才」、「天才」地叫他,可是夏寰觉得最适合形容他的词是「笨拙」。

  嗯……这两个字要是说给小治听,想必又要把他气得头顶直冒烟了。

  可是他真的很笨拙。

  明明脑筋好得很,关于医学上那些高深难解的东西,能以比别人快一倍的速度吸收,可是关于他自身不管情感或实力、性格,他却是属于那种必须跌跌撞撞,摸索半天才能理解他真正想要什么的那种人。

  这看在夏寰眼中实在不合逻辑。因为人到底是自私的动物,凡事应该都是由自己角度出发、思考,好比说小孩子最快学会的话往往都是「我要这个」、「我要那个」,怎么会有人长到这么大,还是对于「自己」这么茫然不了解?

  这就是夏寰不由得要骂英治「笨拙」的理由,不善于表达自己内心的欲望也就罢了,居然连「察觉」自己内心的欲望都比别人慢上一拍。幸好这种迟钝仅限于感情方面,要是连日常生活、应对进退都很迟钝的话,那英治一定会变成一个毫无主见的软弱动物。

  只是,相对地,他的这份笨拙也给予了夏寰可乘之机。倘若英治和夏寰都是属于同类型的人,他们之间绝对不可能发展成为今天的……恋人关系。

  是。虽然这是不能公开的事,但他的的确确和那家伙是一对恋人。

  是的。那个笨拙的英治,交往七年来一直不晓得他和他算是「恋人」关系,一直到去年十月,当英治要前往美国研修时,经夏寰点醒后,他们这才算是相亲相爱,彼此确认了对方的「恋人」地位。

  确实很不可思议吧?竟有人能笨拙迟钝到这种地步。

  用膝盖想想也该知道,他夏寰又不是没人爱、不受欢迎,不是他要自夸,打从他十二岁丢掉童贞后,他在女人堆中可吃香得很呢,从来不缺女伴而这样喜好女色(BY英治之言)的他,竟能和一个「男人」整整交往七年耶!

  如果他只是好奇男人抱起来是什么滋味,那偶尔为之、只此一次也就够了,干么纠缠他欧阳英治纠缠了七年?还被责怪自己将他视为女人的替代品?

  哈,真是个大笑话。自从和英治在一起后,他虽然不改花心的行为,但没有半个女人能和他交往超过两周,全都是因为那些女人总是哭诉着「你根本不爱我,你只是把我当成发泄欲望的工具吧?!」一个接一个主动求去。他真要说,那些平常眼里只有名牌的女人,在这方面却绝对比天才医师小治来得敏锐,因为她们说中了。

  拿食物来作比喻的话,那些女人就像是填饱肚子用的饭,是一种补充为身体的能量所需,饱了就不会想再吃的东西。可是面对真正想吃的佳肴时,永远有另一个胃可以装得下它,而且是永远不会觉得腻了、厌了。

  这么简单的道理,英治那小子却花了七年才理解,真让他有种冲动,想朝老天爷哀叹一声。「我这七年来到底在干什么?!」

  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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