咒红唇-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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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龙吭哧了半天说不出话来,董胜也不再问,走过去弯腰刚要把那还没烧完的娃娃拎起来看个究竟,口袋里的手机就响了。董胜急忙掏出手机,一看是刑警队王国强队长打过来的,知道一定是出了案子,于是急忙批评了大龙他们几句:“以后不要点火了,污染环境,搞不好还会引起火灾!”一面说一面按下接听键,队长焦急的声音立刻传出来:“董胜,又出案子了,在医学院的后山上!你直接去现场吧!”
董胜答应着挂上手机,朝王华招招手:“赶紧走,去医学院,又出案子了!”
“医学院?”一旁的四个人异口同声的问道。
“是啊,”董胜打量着他们,“怎么?你们四个是医学院的学生?”
就在这里,就是这样,这个不得志的小警察董胜,认识了这个日后给他带来了荣誉和前程的韩竹,却也同时给他带来了一生都不会忘记的噩梦。
这是后话。当下董胜他们一行六人,匆忙的赶往案发现场,谁也没有看到,他们前脚刚一离开,就有一个人,从隐藏着的拐角里闪出来,默默的站在地上,看着燃烧的面目全非的娃娃,紧咬着牙齿,脸上的肌肉因此而暴起,双手在身侧狠狠的攥成了拳头。
当董胜他们六人赶到学校后山上的时候,早已经有无数的学生窃窃私语的围观着议论着。已经有不少学生从里面挤出来,都脸色青白,有几个女生甚至捂着嘴不停的呕吐,吐的直不起腰来。外面没有看见现场的学生见状疑惑的发问,里面出来的人都拼命的摇着头,连话都说不出来,匆忙逃似的走了。外面的学生不知就里,还在好奇的拼命往里挤。几个维持秩序的警察费劲的挡着拥挤的人群,歇斯底里的怒吼着:“去去去!有什么好看的!都散了散了!影响我们办案子!”
董胜一看实在很难挤进去,连忙亮出自己的证件,学生们这才让出一条路来,大龙他们四个人趁机跟着董胜和王华一起进去了。待到了跟前,刚一搭眼,四个人立刻恐惧的睁大了眼睛,直觉得胃里什么东西翻江倒海的涌上来,再也遏止不住,捂着嘴赶紧跑拼命的挤出人群,一溜烟的跑了。
董胜摇头笑笑,问队长王国强:“怎么发现的?”
队长皱着眉头,捋捋有些花白的头发:“学校里的一个清洁工,看见后山上长了些野枣,就想摘来吃。他平时胆子也大,别人因为后山上死过人都不敢上去,他就上去了!结果一上来就看到这个,”队长用手指指那具尸体,“当时把他都吓瘫了,过了很久才挣扎着爬下了山报了警。他跟我说,这辈子都不会再吃肉了!”
旁边另一个上了年纪的警察老曹插嘴说:“别说他了,我办了这么些年的案子,也没见过这么恶心的现场!”
董胜一边听一边看现场,忍着极度强烈的欲呕感。这个现场,实在是惨不忍睹!眼前的这具尸体,之所以还能被认出来是属于人,完全是因为它的形状。把这尸体称为“它”,而不是“他”或者“她”,是因为眼前的尸体早已经被破坏的面目全非。最重要的是,这具尸体,根本就没有皮肤!
时下正是10月天气。虽然这个北方的小城一进到十月份已经相当的凉爽,但是对于一个根本没有一丁点皮肤的尸体来说,已经足够了!这具尸体隐蔽在几棵野生酸枣树丛里,后山的地势很奇特,下面临着医学院的操场,上面几个缓坡之后,就是陡然高上去的山壁,查看四周,能上到这里的路,似乎只有医学院的这条小路。这具尸体裸露在空气中的血肉早已经被细菌和蛆虫做了乐园,它那高度腐烂的组织极其丰富的滋生着营养着白白胖胖的蛆虫,尤其是肚腹部几乎已经被掏空了,胸部的骨头也参差的显露出来。这个时候,还有无数的蛆虫纷纷蠕动着滚成一团,从它的眼眶、鼻子、嘴巴中穿梭着掉落着。成群的绿头苍蝇翁翁的叫着徘徊在尸体的周围,兴奋的追逐着刺鼻的腐烂的味道,赶都赶不走。
两个年老的法医专注的验看着尸体,年轻一点法医全都苍白着脸捂着鼻子站在一旁,谁也没有上前去验看。最可怜的就是一个刚刚参加工作的年轻法医,第一次碰上的命案就是这样的情景。那年轻法医看一眼尸体,就强烈的干呕一阵,再看一眼,再呕一阵,队长无奈,只好把他带离了现场。两个年老的法医小心的从尸体身子下面扒拉出来几件脏的不成样子的衣服,上面沾满了泥土和蛆虫,早已经不辨颜色,只能看出来是一件半长的薄外套,一件底领薄毛衫,一条牛仔裤,一条薄毛裤,旁边不远的地方,散落着一件胸罩和一条内裤。
“衣服还挺齐全。”董胜说道。其中一个法医点点头:“是啊,从这衣服上看,受害人应该是女性。”
两个人小心翼翼的收集着现场可能有用的物品,忙碌的查看周遭。董胜仔细的看了看报案的清洁工所做的笔录,皱着眉头望着现场思考着。队长见状示意别人不要打扰他。尽管董胜经常和上司起冲突,有时候直让上司在很多场合下不来台,但是每当遇上这样毫无头绪的案件,董胜别开生面的思路往往会使案情有突破性的进展,当然,如果他不是那么喜欢追究细枝末节的话,真可以称的上是一个侦探了。
董胜细细的琢磨着:这可以称的上是一个无头案件了。第一、尸体上的蛆虫看起来是普通的蝇蛆,在这种气温下,蝇蛆孵化成成蛆需要4~5天,变成成蝇需要10~11天左右。照眼前这种情形看来,具死亡时间至少也应该有10天了。周围的山上,土都很松散,而这个城市是多风的,即使罪犯留有什么脚印之类的,也早已经被沙尘湮没的没有任何痕迹了。第二、眼前的这具面目全非的尸体,恐怕连她亲妈来了都不敢肯定究竟是不是她。第三、现场没有任何能够证明她身份的东西,最近也没有听见有人报失踪案,假如她是外来人口,在这个城市打工,那可能就真的成为悬案了。
等到大家都忙完了,天已经快黑了。周围看热闹的学生们早就已经走散,恐怕在未来的几个月之内,学校食堂的肉类食品基本无人问津。
今天是2005年的10月15日,这个案件,就被称做“10。15”案件。
把尸体抬到警车上,从现场拉回到刑警队后,一伙人谁都没有心情也没有胃口吃饭,干脆就势在刑警队开起了讨论会。
队长捋着自己花白的头发示意董胜:“老董,先把你的想法说一下,大家听听。”
董胜为难的皱着眉头:“这个案件很复杂。”接着把在现场的想法说了一遍,然后说道:“照这样看来,恐怕很棘手,短时间内想破案实在很难。”
众人赞同的点点头,议论纷纷,七嘴八舌的讨论着这个奇特的案件。队长在一边走来走去,时而看一眼众人,时而沉思一会。
而片刻之后,两个老法医的话更让众人面面相觑。
“从现场的蝇蛆孵化程度看来,被害者的死亡时间,应该在8~10天左右。因为死者失去了皮肤,所以腐烂的程度比起一般的尸体来更高一些。而死者的死因,现场你们也看到了,根本无从勘察。甚至死者的年龄我们目前都不确定,只能通过她的牙齿推测是个成年人,年龄不超过45岁。至于性别,通过我们在现场收集的衣物,和她的骨盆以及耻骨构造,只能初步认定这是女性。再者,死者的全身都没有任何皮肤,甚至现场周围没有发现一丝毛发、指甲,由于尸体已经高度腐烂,我们也根本无从猜测究竟死者的皮肤是怎么样从身体上消失的。再加上刚才老董所说的话,总起来也就是说,我们根本就无法从现场发现任何有价值的东西!”
当董胜从刑警队一路思索着回到家中的时候,夜已经很深了,妻子和儿子早已经睡着了。董胜摸黑草草洗漱一下就疲惫的倒在床上,只是不管闭上眼睛还是睁开眼睛,那具狰狞的尸体都在眼前鲜明的晃来晃去。
董胜翻来覆去了好久,才渐渐迷迷糊糊的睡着了。在睡梦中,那具狰狞的尸体忽然变的血肉丰满起来!她站起来了!甚至还能看见她的心脏在肌肉中蓬蓬跳动着!还能看见她裸露的血管中鲜红的血液汩汩的流动着!她摇摇晃晃的朝董胜扑过来,没有皮肤的身体上渗出无数的血珠,在空气中四处飞溅着!她身边的极具血腥气的空气被她带起来了,一股奇异的熟悉的气味纠缠在血腥味中扑鼻而来,老董还没有来得及反应过来那究竟是什么味道,就见她狞笑着哭叫着猛然向前一扑!老董霍然从床上坐起来,瞬间睁开了双眼:冷汗顺着脖颈流倘在后背上。董胜急促的喘息着,四周是深沉的黑夜,没有狰狞的尸体,也没有那奇异的味道。妻子蜷在身旁睡的正香,偶尔呢喃几句梦话。
董胜深深的呼了一口气,再也睡不着了,只好到卫生间擦一把浑身的冷汗,回来靠在床头上,点燃一支烟,在烟头一亮一灭中,陷入了沉思。
第十二章 日记第六页
1月14号,阴有小雪
今天,我很累。
跟踪新发现的这个上品一天下来,我明白我这次的捕猎将十分的棘手。这个上品,是她的朋友。当昨天我从她的店铺出来的时候,迎面碰上了这个上品。她给我们两个分别介绍过后,我就礼貌的告辞离开了。当然,我不可能真正的离开,我只是隐藏在一个方便观察的角落里,耐心的等待着,就像蓄势待发的雄师一样,暗中盯紧了我的猎物。
我足足等了一个小时,才看见她把上品送出门来。我兴奋极了,立刻小心翼翼的跟着上品。
这个上品,一定有很好的家境,单看她一身时尚的打扮就知道。最重要的是,上品那吹弹可破的肌肤,白嫩纤细的手指,骄横高傲的神情,很明显就是富家千金长期以来养尊处优的结果。上品开一辆红色的奔驰,娴熟的在这个小城市的主要街道上转来转去。每到一处,必定大包小包的买上很多名牌服饰,玩具,以及零食等等,所有的东西很快堆满了汽车的后座。
我不停的换着出租车,小心的跟踪着上品,还要极力避免出租车司机看出任何蹊跷来。没有办法,我深知世风日下,人心不古这个道理,做人要时时小心处处在意,必须时刻防备着居心叵测的人们。
不知道这个上品是不是个购物狂,竟然一直逛到了晚上6点多,到了夜幕降临的时候,才把奔驰停在一家肯德基的门口,走进去坐在靠窗的座位,开始吃东西。
我从来不吃这样的垃圾食品。崇洋媚外的年轻人怎么能明白,像这样的油炸垃圾食物,怎么能同中餐相提并论呢?中餐不仅色香味俱全,更重要的是,它蕴涵着中国几千年的文化底蕴。我大摇其头,再一次感叹世道的变化无常:没有想到这种快餐垃圾,竟然一直在中国的国土上大肆传扬。
所以我并没有跟进去,而是躲在门外的暗处,紧紧盯着上品。这个富家的千金,风卷残云一般吃了一顿饕餮大餐,简直使我目瞪口呆!同时我也暗暗吞了几口口水:我这样不遗余力的跟踪了将近一天了,根本就没有闲暇吃任何东西。这时候,我早已经感觉饥肠辘辘了。
值得庆幸的是,当我的上品吃完东西以后,没有再心血来潮去过丰富多采的夜生活,而是直接开车回了家。
我站在上品家楼房的下面,看着楼梯里的声控灯一楼一楼的亮起来,直到六楼。我没有急于离开,而是在附近的小商店里买了一支金华火腿,蹲在路旁的阴影里,一边啃着一边仔细观察周围的形势。
这是一个小区,准确来说,是有钱人才能住的起的豪华小区。豪华小区的门口,两个穿警服的保安精神抖擞的在门前来回巡逻,手中都掂着手臂粗的电棍。小区处在闹市区,门前就是车水马龙的公路。
真是件相当棘手的事情。
钱,不是衡量一个活人价值的最重要的东西,但却是衡量一个死人价值的最可靠的工具。比如我的第一个极度完美的原材料,如果不是因为贫穷,怎么会背井离乡来到这里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