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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章

科幻之路 (第3卷)-第9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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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和可能解决问题。如果这情况听起来像是主流艺术小说的话,那就对了。
  那么干吗要把艺术小说写成科幻小说呢?有个现实的答案:科幻小说比较容易出版,过去是这样,现在仍然如此;除了科幻领域,现今付钱买短篇小说的市场差不多都不复存在了。如果能够按照科幻小说的套路写出艺术小说,即便它的叙事效果仅仅相当于历史上的小说和当代小说,这种小说还是可能找到它本来在如此一种传统框架中无法找到的读者的。但是把艺术小说写成科幻小说唯一正当的理由是因为它用任何其它手法都写不出来。
  事实上,许多艺术小说都是幻想小说或者类似幻想小说。幻想小说很少需要证明什么论点,作者可以随心所欲表现自己的个性,随心所欲在风格上作大胆尝试,随心所欲描写笔下人物,随心所欲渲泄自己的悲观主义。即便形似现实主义的艺术小说也不见得比作者的内心世界更具现实性,作者的个性越强,小说的幻想色彩就越浓。
  诚然如此,科幻艺术小说差不多从一开始就存在于科幻小说这一文学样式之中。霍桑、坡和奥布赖恩经常写这一类小说。威尔斯的《水晶蛋》和《盲人国》跟他早期的一些长篇小说一样属于艺术小说;约瑟夫·康拉德和亨利·詹姆斯在威尔斯早期写作生涯中就吹捧他为艺术家,只是经过一番奋斗之后威尔斯最终才跟新闻工作者、教师和宣传人员交往。戴维·H·凯勒也写过称得上艺术小说的作品。雷·布拉德伯里是科幻小说这一领域中被外界冠以艺术家桂冠的第一个作家。亨利·库特纳和C·L·穆尔以刘易斯·帕吉特和劳伦斯·奥唐内尔为笔名发表的许多故事堪称艺术小说,因为这些小说无法用其他手法写出来。
  20世纪60年代,一批作家的作品自然而然归入艺术小说这一类别,他们是:英国的奥尔迪斯:布鲁纳、巴拉德等人;美国的德雷尼、埃利森、迪施克、萨利斯、斯平拉德、沃尔夫和泽拉兹尼。他们与新浪潮恰好同时涌现和发展。由于新浪潮主要致力于艺术小说的创作,因此新涌现的许多作家无论本人是否乐意都被贴上“新浪潮”的标签。
  罗杰·泽拉兹尼(1937- )是个典型。他获得西部后备大学的学士学位和哥伦比亚大学的伊丽莎白一世时代和詹姆士一世时代的戏剧专业硕士学位,此后在社会安全局找到一份差事,在业余时间开始当起自由作家。他很快就取得成功:1962年发表了两篇故事之后,他于1963年又发表了十二篇故事。他1963年发表的《送给教士的玫瑰花》是科幻作家协会会员投票编入《著名科幻小说殿堂》唯一的60年代小说。1965年,即设立星云奖的第一年,他以《成形的人》和《脸之门,嘴之灯》获得两种星云奖。
  他开始专门写作各种宗教题材的长篇小说,1966年以《这个承生者》(又称《……叫我康拉德吧》)获得雨果奖,1968年以《光之主》再获雨果奖。1976年他因中篇小说《刽子手回家了》获得星云奖和雨果奖。其他长篇小说包括:《梦幻主人》(1966);《成形的人》的扩充;《该死的胡同》(1969),该书被改编为一部糟糕透顶的电影;《死人之岛》(1969);《沙漠的入口》(1967)。泽拉兹尼一直在创作一系列长篇幻想小说,该系列的第一部是《安伯的九个王子》。
  他的《哈特斯普林中心的机器》是参加1975年星云奖最后评选的作品。


《哈特斯普林中心的机器》'美' 罗杰·泽拉兹尼 著
 
  让我给你讲一个名叫博克的生物体的事吧。它出生在一个即将灭亡的太阳的中心。它是一块时间污染物,从过去/未来之河被向前丢弃到现今。它是由烂泥和铝、塑料和海水的某种进化蒸馏液形成的。它一直吊在周围环境的脐带上晃荡转悠着,直到它的意志把脐带割断,后来才终生往下坠落,停息在一个事物都在死亡的世界的沙洲上。它是一个人的一块残片,位于一处游乐胜地附近的海边,该游乐胜地现在不怎么热闹了,因为它已经变成了一块安乐死殖民地。
  请任意选择上述各项,你可能选得对。
  现今他在水边行走,用叉状金属棍拨弄着昨晚风暴袭击后留下的东西:一块工艺品商店命运三女神有用的闪亮的瓦砾,在那儿值一顿饭或者一块对可以擦亮他较平滑半身的胭脂;紫色海藻,可以用来炮制一碗他已经爱上的咸杂烩;带扣、钮扣、贝壳;赌场的白筹码。
  浪花飞溅,海风强劲。诸天是一道蓝灰色的墙,断断续续,墙上未曾涂画飞鸟或人际交往图。他哼唱着走过洁白的沙滩,身上携带的破烂咔嗒作响,留下一条曲里拐弯的痕迹和一行脚印。该地离尾巴开叉的冰鸟栖息地很近,这些鸟儿在迁徙途中在这里停留几天——至多不过一星期。现在它们飞走了,沙滩的几个地方仍然点缀着红褐色的鸟粪。在那儿他又见到那个姑娘,这是多日以来的第三次。以前她曾经想跟他说话,想缠住他。由于种种原因,他不理睬她。但是这一回她不是单独一人。
  她正从地上重新站立起来,沙滩上的痕迹表明她被追逐过,跌倒了。她还是穿着那件红衣裙,现在撕破了,有污迹。她的黑头发——很短,留着浓密的刘海——稍微有点凌乱,因为头发短,乱不到哪里去。大约三十英尺之外有个中心的年轻人正在向她赶来。在他身后飘动着一部极罕见的安乐送终机——大约有人的一半那么高,漂浮在地面上也有人的一半那么高,形状像十柱戏的柱子,球茎状的头端是银制的,有个刻面并有灯光照明,三件芭蕾舞裙像锡箔一般薄,熠熠生辉,有节奏地上下摆动着而不受风力的影响。
  她听到他的声音,也可能是从眼角瞥见了他,于是逃开追她的人,说:“救救我,”然后她叫出一个名字。
  他停了好一会功夫,不过停顿的时间对她来说是觉察不到的。接着他走到她身边,又停下脚步。
  那男人和盘旋着的机器也停了下来。
  “怎么回事?”他问,声音悦耳、深沉、略带乐音。
  “他们要把我带走,”她说。
  “嗯?”
  “我不愿意去。”
  “哦。你还没准备好吗?”
  “是的。我还没准备好。”
  “这么说,小事一桩。误会了。”
  他向那个人和机器转过身去。
  “误会了,”他说。“她还没准备好。”
  “这不关你的事,博克,”那人回答。“中心已经决定了。”
  “那么中心必须再考虑一下这个决定。她说她还没有做好准备嘛。”
  “去忙你自己的事吧,博克。”
  那人往前走来,机器尾随在后。
  博克举起双手,一只是人的血肉之手,另一只是其他东西做成的。
  “不,”他说。
  “滚开,”那人说。“你碍了我们的事。”
  博克朝他们慢慢走去。机器里的灯光开始闪动。裙子脱落了。它发出一阵咝咝声,跌落到沙滩上,一动不动地躺着。那人停下脚步,后退一步。
  “我要把这件事报告给——”
  “滚开,”博克说。
  那人点点头,弯下腰,捧起机器。他转过身,带着机器沿着沙滩走了,不再回头。博克把手放下。
  “好啦,”他对姑娘说。“你有多一点时间做准备了。”
  他走开,细心寻找贝壳和浮木。
  她跟上他。
  “他们会再来的,”她说。
  “当然。”
  “那我怎么办?”
  “到那时也许你已经做好准备了。”
  她摇摇头,把手搁到他由人的血肉构成的那一部分躯体上。
  “不,”她说。“到那时我不会做好准备的。”
  “你现在怎么知道?”
  “我做错了,”她说。“我本不应该到这儿来的。”
  他停下脚步,注视着她。
  “真不幸,”他说,“我只能劝你到中心去跟治疗学家们说清楚。他们会想办法说服你,安乐比忧伤来得可取。”
  “他们从来无法说服你嘛,”她说。
  “我不一样。情况不能相比呀。”
  “我不愿意死。”
  “那么他们就不能带你走。适当的心情是个必要的先决条件。这一点在合同里写着—_第七款。”
  “他们会出差错的。难道你认为他们从来不出差错吗?他们同别人_样也要被烧成灰的。”
  “他们非常认真负责。他们公平对待我。”
  “那只是因为你实际上是永生不死的。那些机器见到你就短路。除非你愿意,谁也无法抓到你。难道他们没有在你没准备好的状态下设法给你安乐送终吗?”
  “那是一次误会的结果。”
  “跟我的情况一样吗?”
  “我说不准。”
  他从她身边走开,继续沿着沙滩走下去。
  “查尔斯·埃利奥特·博克曼。”她叫道。
  又是那个名字。
  他又一次停下脚步,用棍子勾画出一个个格子,在沙滩上戳出一个图案。
  “你干吗这样叫?”‘他问。
  “那是你的名字吧?”
  “不,”他说。“那个人死在深层太空里了,定期飞船跳跃到错误的坐标上,出现的时候过分靠近一个已经变成新星的恒星。”
  “他是个英雄。他的一半身躯被烧坏了,为别人准备好一艘小型逃逸飞船。他活了下来。”
  “也许他的一些残躯断体活下来了。仅此而已。”
  “那是一次暗杀未遂吧?”
  “谁晓得?昨日的政治不值得咱们浪费笔墨去讨论它的许诺和恐吓。”
  “他过去不只是一个政客。他曾经是个政治家,一个博爱主义者,是寥寥几个退下政坛以后受到多数人爱戴而没有受到憎恨的人之一。”
  他抿着嘴笑了一声。
  “你太宽宏大量了。但是,假如情况确实如此的话,那么还是少数人最后说了算的。我个人以为他类似谋财害命之徒。不过我很高兴听到你提到他的时候用的是过去时态。”
  “他们把你修补得如此完善,你可以永生不死,因为你应该得到最好的报偿。”
  “也许我已经得到了。你要我做什么呢?”
  “你到这儿来死,却改变了主意——”
  “不完全如此。我从来没有能够使自己安下心来达到第七款的要求。为了得到安乐——”
  “我也从来没有能够使自己安下心来。但是我没有能力像你那样让中心明确这一事实。”
  “假如我跟你一起去跟他们讲讲的话,或许……”
  “不要,”她说。“你在场,他们会同意的。你一走,他们就变卦。他们把咱这样的人叫做弄虚作假逃避生活的人,对待咱的病例要马虎得多。我没有自我保护能力,不能像你那样信赖他们。”
  “那么你要我做什么呢——姑娘?”
  “诺拉。叫我诺拉吧。保护我。这就是我所需要的。你住在这里附近。让我跟你呆在一起吧。别让他们来找我们。”
  他戳着沙滩上的图案,开始把它勾划掉。
  “你肯定这是你所需要的吗?”
  “是的。是,我肯定。”
  “行啊。那么你可以跟我走。”
  就这样,诺拉跟博克住在海边的小木屋里。此后几个星期,每当中心派人来的时候,博克喝令他们快走,他们乖乖走了。最终他们不再来了。
  在白天,她总是跟他在海滨漫步,帮他捡浮木,因为她喜欢在夜里烧火取暖;对他来说显然冷热早就成了一件无关紧要的事,但是他很快就投她所好爱上暖烘烘的火光了。
  他们一起散步的时候,他总要拨拨海水冲刷上来的一堆堆阴湿的断枝残叶,翻动一块块石头,看看下面隐藏着什么。
  “天哪!你想在那里头找到什么呢?”她说着,屏住呼吸,往后退了几步。
  “不知道。”他抿着嘴笑了笑。“一块石头?一片叶子?一扇门?这一类好东西。”
  “咱去看看潮坑里的东西吧。至少那里的东西是干净的。”
  “好吧。”
  尽管他吃东西是出于习惯和尝尝口味而不是出于需要,但是她需要每日三餐又能做出可口饭菜,于是他竟然以一种近乎参加仪式的乐趣期待着与她共同进餐。后来,有一次吃了晚饭以后,她第一次给他的身体擦擦亮。也许他俩会感到尴尬,感到心里挺别扭。但是他们没有这种感觉。他俩坐在火堆前,干爽、温暖、注目对视、默默无语。她心神不定,捡起他掉在地上的破布,擦去他反射出火光的体侧上的一点灰。后来她又擦了一次。过了好一阵子,她又擦了一次,这一回她专心致志,把他发光表面上的所有灰尘都擦得一干二净,然后上床就寝。
  有一天她问他:“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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