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中短篇科幻小说1000篇 (第十一辑)-第2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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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他说,“你说得对,我没有叫他爱德华。因为他是一个街头小子,我叫他德那霍,这才是匹配的街头名字。他不喜欢别人叫他爱德华,可爱德华仍旧是我给他的名字,清楚了吗?换句话说,爱德华是他的真名,尽管他并不喜欢,可他妈的这是改变不了的事实。直到最后,他会告诉周围的人他的真名叫爱德华,而这是最重要的一幕,是该死的最后一幕。这就是为什么我们的孩子不能叫爱德华,因为已经有人取这个名字了。好了,这问题问来问去实在没意思,这样吧,如果你生的是男孩,我们可以叫他劳伦斯,继承我祖父的名字。”
“我不想叫他劳伦斯,”她嘀嘀咕咕,“太土了,别人会直接叫他劳瑞,我讨厌这个名字。你为什么不把书里的人命名为劳伦斯呢?”
“因为他的名字是爱德华!”
“我怀的可是我们的孩子。”她尖叫起来,把手放在隆起的肚子上,似乎在提醒卡特林注意这个有力的证据。
对这种无休无止的争论和吵闹,他简直烦透了。
同样,他也无法容忍再被打扰,于是干脆往椅背上一靠,发问道:“你怀孕多久了?”
海伦有些摸不着头脑,“你应该知道的啊,七个月多一周。”
卡特林倾身向前,拍拍打字机旁那叠厚厚的手写稿:“让我们来看看,这本天杀的书已经耗费了我整整三年时间,放在这里的是第四稿了,谢天谢地,也将是最后的定稿。这个人物在第一稿时就被命名为爱德华,在第二第三稿中也叫爱德华,而当这本狗屎书完结出版时他仍然会叫爱德华。早在那个有趣的晚上,早在你气喘吁吁地把那张透析片扔到我面前之前,他已经被叫做爱德华好几年了!”
“这不公平!”她抱怨,“他不过是小说里虚构的人物,即将出生的是我们真正的孩子。”
“公平?你想要公平?没问题,这不难解决,我们俩的头胎就叫爱德华。这样算不算公平?”
海伦的表情由阴转晴,甚至有些害羞地笑了。
她还想说什么,却被卡特林挥手制止,“当然,必须说明的是,只要没你打扰,最多一个月我就能完成这本该死的狗屎,你则需要更多一点时间才能生下你的孩子。不过这是我能给你的最大程度的公平。你得努力加油,才能在我写上‘完结’二字之前得到这个名字。否则,我这边的孩子——”他又拍拍那叠稿纸,“将会是头胎。”
“不,你不能这么做!”她愤怒地跳起来。
卡特林不予理睬,转身继续打字。
“我的头胎。”理察德·卡特林喃喃自语。
“确确实实的亲生骨肉。”德那霍开怀大笑,举起瓶子向卡特林敬了个礼,“敬父子团聚!”他将整瓶酒一饮而尽,接着把空瓶子朝房间对面掷去,“砰”地一声在壁炉上方炸开。
“这是一场梦。”卡特林瞪大眼睛,摇了摇头。
德那霍咂咂舌头。“听着,老家伙,面对现实吧,我是真实的。”他跳到“爸爸”面前,“肖像复活啦,”他鞠了个躬,“冒油的牛肉和其他作呕的东西都在哪儿?哦,先生,请你先点份匹萨。”
“别想吓唬我,我可以参加你的游戏。”卡特林顿了顿,“但请说明白,你想从我这里得到什么?”
德那霍咧嘴一笑,“谁?我吗?鬼才知道我要什么!我从生下来就不明白自己有什么追求。那本天杀的书里没写,谁都不明白自己在干什么。真是他妈的‘混混日记’!”
“很好,这正是我的写作意图。”卡特林得意地说。
“哦,我明白。”德那霍道,“我可一点儿不笨。老迪奇·卡特林的孩子怎么可能笨呢,对吧?”他慢步走向厨房,“冰箱里应该还有啤酒,来一瓶?”
“当然,”卡特林回答,“不是每天都有头胎子来探望我的。DOS EQUIS再加片酸橙,就这样。”
“哟,享受起西班牙佬的东西来啦?妈的,居然不要PIELS了!从前你可是最喜欢PIELS的。”他边说边进了厨房,不一会儿便带着两瓶DOS EQUIS出来,一手捏着两个瓶口,指尖浸在酒里;另一手拿只生洋葱。随着走动,瓶子叮当作响。他递给卡特林一瓶,“给,我的指头也沾光,吸了点儿文化。”
“没有酸橙?”卡特林抱怨。
“你他妈的自己去拿。”德那霍回答,“不然还想怎样?扣我的零花钱吗?”他哈哈大笑,把洋葱往空中一抛,用嘴接住后大咬一口,“洋葱,”他说,“该死的洋葱,就像我欠你的债,爸爸。每次我不得不去咬生洋葱的时候都这么想。去你妈的,我不懂你为什么明知道我不爱这鬼东西,却偏偏要我去吃它。那本该死的书里净是些鬼话。”
“这正是我要达到的效果。”卡特林解释,“洋葱具有双重含义:一方面,你吃它是为了证明自己有多么了不起,瑞琪镇的其他闲人可干不了这事儿,这让你觉得有地位;更深层次来讲,生吃洋葱代表了你对生活的态度,代表了你的渴望,因为生活就是苦涩和甜蜜合为一体的。”
德那霍又咬了一大口洋葱。“放屁,”他说,“你他妈的真该狠狠咬上一口,看看自己有多喜欢这玩意儿。”
卡特林啜了口酒,“我那时还很年轻,这毕竟是我的第一本书。当然,还算是不错的尝试。”
“你生吃试试。”德那霍咕哝。他已经吃完整整一只了。
理察德·卡特林认为这场温馨的家庭团圆闹剧该结束了,于是换用总结的口气道:“知道吗,不管你是谁,都并非我想象中的德那霍。”
“那你想要什么样的人,老家伙?”
卡特林耸耸肩,“我用我的头脑而非精子创造了你,所以你带有太多我的特点,这不是亲生骨肉能够遗传的。换句话说,你就是我。”
“嘿,”德那霍眨眨眼睛,“别开玩笑了。妈的,我可一点不像你。”
“你没有选择。你的故事就是我的青春期,每个作家的第一本书都是这样。瑞琪镇是现实中的纽约庞佩镇,你的朋友是我当年的朋友。你,就是我。”
“是吗?”德那霍脸上挂着一丝嘲笑。
理察德·卡特林点点头。
“你他妈的还真走运!”德那霍哈哈大笑。
“什么意思?”卡特林反问。
“你生活在自己的梦想世界里,知道吗,老家伙?也许你试图让自己变得像我,但我告诉你,没门!在瑞琪镇,我是响当当的大人物;而在庞佩镇,你只是弹珠机边闲逛的四眼儿。你让我拥有了远远超乎十六岁的智商;而现实中的你,二十岁开始大学生活之前连在别人面前脱衣服都不敢。我脱口而出的每句俏皮话,你得花好几周时间才能理解。小说中我所做的疯狂事,有些发生在达克身上,有些发生在乔依身上,还有些根本就是你凭空捏造。最重要的是,它们中没有一件发生在你身上。拜托,老家伙,你是在盗用别人的经历和故事。别再对我说笑话了。”
卡特林脸上微微泛红,“那是写小说!是的,原型的确和我青年时代有所出入,但是……”
“你根本就不起眼,”德那霍道,“别编了。”
“我不是不起眼,”卡特林隐约感到一阵刺痛,“《混混日记》是真实的,但小说里的主人公得比现实生活中的我更引人注目才行。艺术源于生活,但高于生活。我必须把生活里的各种琐事集中起来,重新安排,使之具有成熟的轮廓与结构,而不是作机械重复。那是我的工作。”
“不,你的工作是把达克、乔依和其他所有人胡编乱造一通,好让你在小说里过他们的日子,然后骗自己那都是你的经历。你他妈甚至还疯到以为我是你的原型,日子长了居然信以为真。你是个吸血鬼,老爹,你是个天杀的小偷。”
理察德·卡特林抑制不住内心的狂怒。“滚出去!”他咆哮。
德那霍站起来,伸伸懒腰。“哟,我他妈好伤心啊。要把自己的孩子扔进爱荷华冻死人的夜里吗,老头?我做错了什么?在那本该死的书里你不是那么喜欢我吗?在书里你让我说什么我就说什么,要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一旦我是真实的你就不喜欢了?这是你的问题。你对真实生活的感情抵不上对书的一半。”
“我很喜欢真实生活,谢谢。”卡特林粗暴地打断他的话。
德那霍微笑着,站在原地,突然像被水冲走了似的,虚幻不实。“是吗?”他说,声音渐渐微弱。
“是的!”卡特林回答。
这时,德那霍已明显地褪去了颜色,所有色彩都从他身体里消逝,他看起来几乎是透明的。“证明它吧,”他道,“爸爸,到你的大厨房去咬一口该死的、真正的生洋葱。”他把头发朝脑后一捋,放声长笑,笑声在空中回荡,直到他消失不见。
理察德·卡特林愣在原地,目光呆滞地瞪着德那霍消失的地方。终于,他觉得非常疲惫,爬上楼梯回到床上。
第二天早上,他给自己做了顿丰盛的早餐:橙汁、现磨咖啡、涂着厚厚一层黄油和黑莓果酱的英式松饼、芝士煎蛋和六大条培根。烹调和享用美味本来可以转移注意力,但今天显然没奏效。德那霍在他脑海里挥之不去。是个梦,是的,一个疯狂的梦。但这不足以解释壁炉里摔坏的玻璃杯和起居室那些空啤酒瓶。最后,他终于找到个理由——一定是喝醉了,经历了一小段疯狂的梦游。从长远来看,这是和米雪尔那场大吵的后遗症,并由她送来的画像所触发。卡特林对这样的解释很满意。或许该去见见医生或者心理辅导师。
早餐过后,卡特林径直走回工作室,决定直面心中的困惑,寻求解决之道。被米雪尔破坏的画像还在壁炉上挂着。那是道流脓的伤口,他心想,是它感染了他,该到摆脱的时候了。于是卡特林点起炉火,当烈焰熊熊燃烧时,他取下损毁的画,拆掉金属框架——他生活一向勤俭节约——烧毁了那块四分五裂的帆布。油烟飘散,这是清洁的气息。
下面该处理德那霍的肖像了,卡特林仔细想想,那可是幅不错的作品,真的。
她完全抓住了人物的神韵。他当然可以烧了它,但那样一来,跟米雪尔的破坏行为又有什么区别?艺术不应该遭到毁灭。在这个世上,他依靠创造求得生存和他人的尊重,毁灭是他最鄙夷的行为。他老了,没有办法改变自己坚持的信念。德那霍的肖像纵然是个挑衅,不过卡特林打算将计就计。他偏要把它挂起来,越显眼越好。他想到一个好地方。
楼梯上面有条狭长的走廊,透过华丽复古的木栏杆,俯瞰着一楼的大厅和进门的过道。走廊大概十五英寸宽,墙上没有任何装饰。这会是个极好的画廊,卡特林暗暗决定,任何人只要一进门就会看见墙上的画,而且这也是上二楼的必经之路。他找来锤子和钉子,把德那霍挂在最显眼的位置。等米雪尔回来讲和,她第一眼就会看见它,然后沮丧地认定父亲一点也没被这小计谋唬住。到时候我可别忘记好好谢谢她的画。
想到这里,理察德·卡特林感觉好多了。昨晚的谈话已褪色为不舒服的记忆,他把这事抛到一边,开始给代理人和出版商写信。到了下午,带着甜蜜的疲惫感,他品尝了咖啡和藏在冰箱里的黄油长面包,然后照惯例在河边断崖上走了一个半小时,体味清冽的冷风在亲吻脸庞的感觉。
一个方形大包裹在屋门前等着他。
他把它打开,放在扶手椅上,再坐回躺椅仔细研究。看着这幅画,他只觉蠢蠢不安。毫无疑问,它有一种力量,使他感到大腿间有种不可抑制的兴奋感向上冲,裤子里一阵骚动。
这幅画像非常……是的,它充满挑逗的情欲。
她躺在一张四根帐杆的古董床上,床跟他楼上那张很像。她一丝不挂,半转身子,越过右肩向后看过来;你能瞧见她脊椎平滑的曲线和右胸隆起的波浪。美丽的乳房,饱满而匀称,乳晕很大,粉粉嫩嫩,奶头俏然竖起。她抓住床单一角,直揉到下巴,但完全遮不住身体。她的头发是纯正的金色,眼睛为清澈的绿,微笑里带着挑逗意味,光滑稚嫩的肌肤充满生气,白里透红,似乎刚从云雨之欢后醒来。她右臀上部有一个代表和平的文身。显而易见,此人很年轻,并且理察德·卡特林十分清楚她的确切年龄:十八岁,一个小女人。对她而言,云雨之欢还是件有趣的新玩物,她拥有最美好的年华,游走在纯真和诱惑之间。噢,是的,他知道太多关于她的事,他再了解她不过了。
席茜。
他把她的画挂在德那霍的画像旁边。
卡特林原本打算把那本书命名为《死去的花朵》,后来编辑把它改成《黑玫瑰》,因为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