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处躲藏-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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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闲下来就会想关于吴维以的一切。于是她想,与其这么乱七八糟地乱想,不如去问他本人好了。
她会问他从小到大的许多事情,吴维以在有些事情上总是模糊带过,并不愿意详细说,说得最多的,是小时候的事情。
吴维以作为沅西的漠族人,就像世界上每一个漠族人,对家乡都充满了热爱;他嘴里的沅西总是四季如画,竹林,桐树,小溪,美丽好像桃源仙境;陆筠一听就入了迷。她坐在吴维以的床上,遥想了一下美好的山水景色,笑盈盈问他:“除了山灵水秀之外,是不是你们族的人都长得特别白净特别漂亮?”
吴维以看到她眸子咕噜噜地转,眼光停在自己身上流连忘返,就知道她就要问这个,失笑:“我不太清楚。”
陆筠撇嘴:“这就是欺负我不懂了吧。不要骗我啦,大四毕业时我们一群同学旅游的时候,去过西南边上的漠寨,啊,小姑娘一个个长得可水灵了,皮肤又白,眼睛又大,可爱得要命;年轻男人的也是,长得那叫一个五官端正,我见尤怜啊……”
吴维以放下了正在做笔记的笔,眉梢一挑,笑微微看着她。
陆筠眉飞色舞地继续说:“我们去的那个寨子是很有名的旅游点,每天都有文艺演出,我记得有跳竹竿,敲大鼓什么的。还有个最好玩的节目是对歌,需要找游客配合。我不知道怎么的,就被一个年轻的小阿哥挑中了,扯了我衣服一下拉我上台。”
她说得兴起,差不多指手画脚的,吴维以迭起双臂听着。
“别说呢,那个小阿哥长得真是英俊,我雄赳赳气昂昂的跟他唱下来,他唱民歌我唱流行歌曲,居然全让我给对上了。那个掌声真是一阵高过一阵,全给我加油鼓劲呢。我当时都不知道怎么回事,那个阿哥就过来牵我的手绕场一周,旁边还有人敲锣打鼓的……”
吴维以抽搐了两下嘴角,想起那天在山涧里听到她唱歌,忽然有些了然那种场面的热烈程度。他苦笑着看她:“你不知道我们族的风俗是对歌是相亲,对上了就可以结婚吗?”
“那时候我哪能想起来这个节目的用意啊,气氛那么热烈,只想不能输给他,”陆筠“嘿嘿”笑了几声,很满意自己的丰功伟绩,“后来有人跟我说了。我真庆幸啊,好在是表演节目。不过我也没吃亏,那个阿哥最后送了我一个很可爱的木头小牛头,我买了跟银链子系着。”
“以后别这样了,”吴维以摇摇头,“去哪里都打听好了当地的风俗习惯再说。”
“说起风俗习惯……”陆筠想这个问题想了若干天,终于好奇心压倒了一切,保守而又谨慎地问,“你们漠族有很多外人不知道的风俗吧?啊,如果不方便,不用回答我。”
吴维以看她,“你指的哪方面?”
“唔,”这话有点难以启齿,但陆筠想了想还是说,“什么蛊术,巫术啊之类的。”
吴维以嘴角抽一下,“你又看了什么乱七八糟的传说故事书了?”
陆筠“哈哈”笑了笑:“那个,很早看的了,反正挺有趣的,大家不都这样传说么。什么每个寨子都有个巫师,可以预知吉凶啊,断言生死这些啊。”
吴维以看了一会窗外,一时间觉得那些黑色如此可怖;回头时镇定自若,异常平静地说:“没那种事情,全都是以讹传讹。”
“啊,是吗?”
吴维以笑了笑:“你不知道巫蛊之说是从汉朝之后才传到少数民族的吗?”
陆筠想,看吧,谁让你不学无术,再一次暴露了自己的浅薄呢。她立刻转了个轻松的话题:“不说这个了,你跟小姑娘对歌过吗?”
吴维以笑着摇了摇头:“怎么忽然问这个?”
陆筠托着下巴看他,异常坦荡地开口,“我好奇吗。我想你在你们寨子也是十里八村都知道的人物吧,还是中国最好的大学的大学生,估计很多漂亮的阿妹都看上你了。”
吴维以伸手拍拍她的手。他不是说谎的人,也更不会当着陆筠说谎,只用安慰她的语气开口:“都过去了。”
陆筠顿时心里有数了,又忍不住遥想着他二十来岁时是何等的风华正茂,在大学里是多么受欢迎。一时间心猿意马,手腕一动反而抓住他的手,问:“唔,那大学的时候呢?有没有被人看上?”
吴维以看了她一眼,诚挚地说:“没有,你不要多想。”
“是吗,我看到一个叫哓哓的女孩给你写的信。”陆筠半玩笑着说了句,又去摸过他的杯子喝水。
其实一说完陆筠就再次后悔了。她知道自己这是一时太激动了恃宠而骄,口没遮拦的,她以前绝不是这样的人,不会缠着一个人问东问西,跟吴维以向来划清界限;现在却不一样,她想了解他的一切,什么都想知道。她也很清楚现在的自己大概让吴维以觉得很无奈,但实在忍不住多嘴。
真想一刀砍死自己。
果然看到吴维以沉默了。陆筠刚想开口道歉,但他先说了出来,“陆筠,我跟你说过我的家庭情况,我无父无母,家境贫寒,身无长物,孑然一身上了大学,什么都没有,怎么有心情去谈恋爱。我不否认,大学时候有女生喜欢我跟我表白过,也不过是看我的长相而已……长得太好,对一个男人不是什么好事。”
“啊,不需要解释的。我说了这些任性的话。对不起,真的对不起。”
陆筠尴尬不已,绞尽脑汁地想接话的方式,可大脑在这个关键的时候居然不够用了,只能讷讷说出那些毫无意义的道歉。
“其实,就连你不也是吗。”吴维以正对着她,笑微微的,那个笑太公式化太日常,实在看不出什么情绪。
“不是的,不是这样。我起初是觉得你长得太漂亮了,但我喜欢你却不是因为这个,我还不至于那么蠢,不会以色看人的,”陆筠脸都红透了,尴尬地解释,“你工作的时候那种认真的态度很迷人,还有严厉的时候,说笑的时候,什么都很好……我总是在注意你,等我注意到的时候,已经喜欢你了……”
陆筠顿了顿,低下头去,也不敢再看他的脸。感情得不到回应的时候,好像在黑夜的隧道里行走,看不到方向,也不会有所期待;但得到了回应,一切都不一样了,明明那个人近在咫尺,反而雾里看花,忧心忡忡。
“总之,都是我太患得患失。不要跟我一般见识。我一兴奋起来乱七八糟了,会问一些,说一些奇奇怪怪的事情,这种时候你不理我就可以。要是觉得我冒犯了你,你直接说出来,我下次会记住的。”
吴维以看着她垂头丧气地站起来,一幅要离开的模样,伸手一把拉住她。
“坐下。”
声音倒是很严肃,就像他平日的发号施令;陆筠愣愣回头,对上吴维以微笑的脸。原来他没有生气,真是太好了。她精神忽然就回来了,顿时容光焕发。这一幕落在吴维以眼底,不由自主的,脸上再次浮现出一个发自内心的微笑。
“她叫温晓。”
“哦。”陆筠眨眨眼。
吴维以握住她的手,“她只是我的校友,跟我同级,我在水利学院,她在法学院,大二的时候,机缘巧合之下我们认识了,但也仅此而已,从来没什么进一步的发展。毕业了更是如此。但温晓这个人,在某些事情上很坚持,所以虽然毕业了这么些年,我们还在联系。”
其实她也不是真的怀疑,信封上的地址她也知道,都在欧洲。吴维以一个人在巴基斯坦这么些年,两个人不论怎么样都不可能直接接触。但一些乱七八糟的念头偶尔还是会从脑子里飘过去,所以才导致她刚刚问出那句话。
台灯从桌子上蔓在这间小屋里,将桌椅床铺照得泛出暖融融的白光。她看到吴维以说话时神色真挚,漆黑的眸子里波光闪烁,一时又呆了呆,听话地“嗯”了一声,轻轻说:“我知道了。”
吴维以抓起她的手,忽然说:“现在对我来说,其他人都没关系,我只希望你一切都好。”
陆筠微微抬起他的手,低下头轻轻吻了吻他的手腕,“这个工程结束后,我们一起回国吧,你带我去看看沅西好不好。我听钱工说你这些年做太多次好人了,这次不要再做好人了。”
吴维以颔首,回答,“好。”
时间已经不早了。她开心地笑了笑,站起来离开。她的脚还未痊愈,走路依然深一脚浅一脚。她在屋子里站了片刻,才小心翼翼的推门,偷偷看了看外面,确认四周再也没有人抬脚离开。
吴维以也跟着离开房门。
外面差不多是半夜了,悄无声息,厚了一个晚上的云层忽然以诡异的速度薄下来,上半夜在云中滚来滚去的月亮刹那间在两人面前露出了真容。银色的光芒四处荡漾,照耀着着被露水打湿的道路,层层叠叠的山林、水光粼粼的河水。
真是月色撩人。
'二十六'
吴维以是吃百家饭长大的。三岁的小孩子在小乡村里活下来不是太困难的事情。
山民都是淳朴的,惦念着他母亲吴月的好处,又可怜这个没爹没娘的孩子,因此多方照顾。只要地里还能长出东西,就有他一口饭。
但衣食能解决,读书的问题却随着年纪的增大日益突出。他直到九岁才第一次走入校门。好在他的确是有罕见的读书天赋,一路念下来,小学在一年级跳到二年级,四年级跳到五年级,才算赶上了正常的读书年纪。
对于很多大山里的孩子而言,读书是改变生活的唯一途径。吴维以比谁都明白这个道理。
他进了那个小县里的重点中学,六年顺利的念下来,因为成绩实在太过优异,学校当成了宝贝,全减免了学杂费,还提供给他生活费。
中学阶段,他花了大量的时间吸取知识。不光是书本里的,书本外的更是。读书可以修炼人的气质,潜移默化改变人的性格,更增加人的智慧。这一点在吴维以身上体会的尤为明显。他做事得体,待人接物也很有分寸。脊梁总是挺得直直的,平时说话不多,但都很有想法,文质彬彬,从容不迫。
以至于他每年寒暑假回乡时,寨子里的长辈都很惊叹,都说你果然是你爸爸的儿子,真是个读书人的模样,很像他那个时候啊。
吴维以这个时候就会沉默下来,于是寨子里的大人们都心照不宣,不会再提。
直到最后他考上了北方那所全国最好的理工大学,这是当地的大新闻,也是若干年来第一个能考上那所大学的人。这在当时是绝对的大新闻,乡政府出资赞助他上了大学。
或许是因为看书很多,他也沉稳得多;上大学并没有被大城市的灯红酒绿迷醉了双眼,也不会羡慕有些同学可以挥金如土。他比别人懂事得早,也早就过了羡慕别人的阶段。每个人的出生都不一样,世界上从来没有真正平等的事情。他过得很坦然,抓紧时间勤勉地念书,依然不忘学习课内课外的一切知识,周末去做家教挣钱,每年学院里最高奖学金获得者总是他。
所以他的大学比高中还要忙碌。吴维以没什么钱,不可能在穿着打扮上花力气,但总是衣着整洁,衣服洗得非常干净,走到哪里都让人觉得清爽而阳光。如果说他继承了他母亲罕见的美貌,那么也可以说他继承了他父亲的身高,他个子很高,略微偏瘦,身材修长;至于眉目五官,那更是无可挑剔。男生钦佩他努力学习,女生更是很喜欢他,他放下笔,从图纸上抬起头的时候,总能发现有女生悄悄盯着他看。
稍微胆子大一点的女生会跟他表白,他总是婉拒。谈恋爱对他来说,是太奢侈的行为。他没有那个钱,更耗不起那个精神。
生活中的一切都走上正轨的时候,他遇到了温晓。
那是在大三上学期十一月份发生的事情。他上完自习准备回宿舍,骑着车从湖边路过时,却看到一个女孩站在阴暗的角落,扶着树吐的一塌糊涂,隔老远都能闻到浓郁得要命的酒精味道。
吴维以稍微一愣,就看到女孩的身体就像一节节断掉的竹竿那样瘫软了下去,眼看着就要顺着树瘫到地上,甚至滚到湖里去。
吴维以向来不是看到别人有苦有难熟视无睹的人,心里一紧,立刻过去扶起她。女孩身体软的跟棉花一样,根本站不稳,呼吸都是酒精的味道。这时候已经很晚了,除了他们,这里没有旁人,连找个帮忙的都看不到。他略一思考,半扶半抱带着那个女孩去了最近的教学楼。
他扶着她去了水房,让她一口气吐了个干净。然后才扶她起来。此时才终于看清楚她的脸,愕然发现,她竟然满脸泪痕。
吴维以心下怜悯,找到纸巾沾了凉水小心翼翼擦干净她的脸,擦掉她头发和衣服上的污迹;扶着她找到了间无人的通宵自习室,让她在最后一排靠近暖气旁的凳子上躺下。毕竟是北方的十一月,再怎么靠近暖气,可睡下了到底很冷,她慢慢蜷缩了身体,吴维以脱下外套搭在她身上,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