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梦沧澜-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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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子 一帘幽梦
孩子一直以为那天的雨是梦的珠帘。
三更时分,夜已阑珊,即使是一向车水马龙的东宫此时也已笼罩在一片寂静的黑幕之下。暮春的天空总是带着几分阴郁,湿冷的夜雾不知何时终于聚成了夜雨,牛毛般的雨丝飘落在青色的琉璃瓦上,再顺着屋脊汇集成一条条的雨线,蛛丝似的垂落到地上,最后无声的渗入到泥土里。
这样的雨原本从不扰人清梦,除了将落红抛撒一地。但这一晚却不同。孩子这一晚睡得本就很不踏实,也许是偷喝了一点酒的缘故,他没想到那看起来和水并没有区别的液体竟会是那样厉害,只一小口就刺痛了喉咙,然后就弄痛了头。昏昏沉沉的躺在床上,他捂着自己通红的小脸,将整个人都蜷进被子里,虽然身上越来越热,头也越来越沉,却怎么也睡不着,更不敢钻出来叫人,生怕被人发现了告诉了父王——头疼总比屁股疼好,孩子在心里打着小算盘。
于是这一夜,生平第一次尝到了失眠的滋味。
于是这一夜,无人闻知的雨声竟成了敲在心上的鼓点。
孩子忍不住爬了起来,扶着头朝外走了两步,清寒的水汽从半掩的窗户渗透进来,让猝不及防的人忍不住打了个喷嚏,没料这一下子倒让人清醒了一些,他看看外头,嬷嬷正摊在椅子里打呼噜。孩子不由露出一丝皮皮的笑来,轻手轻脚的摸了出去。
夜雨深处,万籁俱静,连光亮似乎都小心翼翼的收敛了呼吸,黑森森的亭台楼阁之间,闪耀的只有孩子的眼睛。很快就适应了黑暗,他看见廊外熟悉的庭院,院里扶疏的花木,甚至看见最后一片白色的花瓣从梨树上飘落,一直飘到崇德殿前的玉阶上。不知被多少代多少双朝靴踏过的台阶上汪着一泊泊浅浅的雨洼,那一瓣梨白便顺着水流从一泊飘到另一泊,让人忍不住一路追着那一线残香而去。
花瓣终于在台阶下的泥土里沉淀的时候,孩子也已悄悄的走到了宫殿前,巍蛾的殿门上悬挂着江南织造勒令百名织娘赶工完成的苏绣“百寿图”,即使是在暗夜里,上面的金丝银线也仍熠熠生辉。殿门在绣图下虚掩着,从里面飘出微醺的气息——那应是太子寿宴之后仍未散尽的酒香,却不知,为何多了某种不熟悉的魅惑气味。
孩子不懂这种气息的含义,它仿佛是雨渗进泥土时,从突然张开的毛孔里呼出的沉淀万年的积气,又仿佛是手碰到花苞时,最外头的花瓣落下而透露出里面尚显青涩的芬芳,又好像是温热的血浸染了冰冷的刀……极端的冷和极端的热,极端的腥和极端的甜……这些都是在很多年后,长大成|人的人才能做出的形容,那时的人早已饱尝情欲坐拥天下,却不知为何总觉得那一夜,在儿时记忆里发酵的才是一生向往的的欲望巅峰。
而此时,血液里的一点点酒精正好被这一丝丝醺醺引诱,孩子迷迷糊糊的走上台阶,门缝里漏出昏黄的灯光,以及轻轻的人声,似乎是喘息,像笑,又像是哭。一直低低的似乎是被压抑着,一会儿又终于忍不住似的一声像是呻吟,又像是长歌……孩子不禁战栗了一下,直到那声响又逐渐变低,成为一种沙哑的模糊的音节,他忽然觉得那声音有些耳熟,于是终于大着胆子向门里看去。
那是一辈子也忘不了的情形。
那一眼仿佛是一把利刃,明晃晃的钉死了人的九世三生。
满眼的狼藉如一场肆虐的人生。他看见正中为贺寿而特意又加高了的高台上,几案翻倒在一边,宝座上已空出了最大的空间,似乎却还容纳不了那纠缠的双影,比酒气还激烈的热浪膨胀得整个宫殿都是,冲得偷看的人的脸一下子像要炸开似的烫。
视线里,流动的光影和潮湿的水汽交织成一幅旖旎的画。画的中央是明黄的宝座,座上五爪金龙昂首向天,盘曲蜿蜒的肚腹承托着紧密贴合的两人。只见上面的那个肤色白皙,脊背消瘦,在一声长吟中微微抬首,汗珠为他清癯的脸颊镀上一层金光,映出英挺的眉,微凹的眼,以及略带鹰勾的鼻——那是王族们唯一能够分享的东西——整张脸显得清贵而傲慢,即使再单薄的形也掩不住内里霸气纵横的神——孩子不由惊退了一步:父王!他刚刚抬头那一眼甚至让孩子觉得他已发现了自己,然而很快他就发现自己错了,他头一次见到父王的眼睛竟然没有焦点,而是泛着一层迷离的水光。
只见那层水雾在东宫太子眼中愈来愈浓,最后竟漾出了一抹奇异的笑,只是在孩子还未看清时,那笑已淹没在了下面的一汪墨海之中。谁都从未见过这样浓黑的颜色:若说夜色的黑是吞没一切,那么这种黑则是衬托一切。夜的黑是杂的包容的,容纳一切颜色明的暗的,而这种黑则是纯的,它能让它旁边的一切不管是高贵的还是破碎的,都能恢复原本的色泽——金龙更亮、绣垫更黄,泼洒一地的酒无色透明,酒里一两滴暗红的是血在流淌……于是从那墨海中伸出的那一截臂膀便更显出一种令人战栗的白,不似他人的苍白,年轻的肌肤散发出一种珍珠似的光泽,只见修长的五指在虚空中抓了一下,而后忽然攥住了金龙的嘴,那样的用力,皮肤几已成了透明,其下的血管似乎也是透明的。
这时,上面的人忽然发出一声嘶喊,剧烈的起伏中,那条手臂如同弓弦般一紧,鲜红的液体随即顺着那弦流了下来。孩子心头像被什么撞了一下,眼中,那被紧紧抓住的龙头眼睛似乎都凸了出来。他猛然意识到这幅画的底色原来不是欢愉,而在后来很久以后才懂得:原来近乎绝望的痛苦才是一种极致的魅惑。
他看见父王一下子扑倒在了那汪浓墨里,像被什么心甘情愿的吞没。而那沧海般的墨发居然很久很久都没有再有过星点起伏,包括那只擎如旗帜的手臂。然后,悬着心的孩子发觉自己也已有很久没有呼吸。胸腔的憋闷提醒他赶忙吸入一口空气,然而还未等他享受这新鲜气息,突如其来的一声巨响就震碎了所有的迷梦——
那是九五丧钟!
一下又一下从不远处的禁宫内传来的钟声同样也惊醒了宝座上交缠的二人,他看见父王猛地起身,赤裸的胸膛急剧的起伏,而在这时,一只手也抵了上去,刚刚紧攥着龙嘴的手此时按在储君心脏的位置。
太子没有动,直到钟声停歇,才垂眸看着身下的人,淡淡道:“你是要弑君?”
那手颤了一下,骨节更加分明。
太子继续道:“好啊,你尽管下手,只要你不怕老四即位涂炭生灵,只要你不怕北方蛮族趁机来袭,只要你的心愿只是当个贞节烈女。”
那手比孩子想的还要快的松开,连自己都不知那一刻年幼的自己是如何做出的如此的判断,只知以后每每想起时,都只能浮起一抹甜蜜的苦笑:也许只有这一点是这一生唯一的一次确定吧。
然后,孩子看见那只手缓缓握成了拳,那一瞬,心奇异的疼了一下。后来才知,那疼唤作:刻骨铭心……
只是一切回忆在还是现实时都无从看透,只记得——
雨在那一刻猛然变大,如珠帘一卷,揭开人生一场春梦,更是一国沧桑巨变……
《天朝史》载:四月十七夜,帝崩,未有遗诏。翌日,太子即位。次年,改元燮阳。
一 云山苍苍
“木头呆子,又发呆啊!”
远远的,就听见那莫钟的大嗓门,不过怀曦知道以他野熊般壮硕的身材远赶不上他声音的速度。于是继续保持着仰卧的姿势,慵懒的咀嚼着一根狗尾巴草,他的目光仍是朝向西方遥远的天边。
此刻正是落日时分,不同于在中原时禁宫内所见,草原上的落日如同一场铺张的表演,天空像是支好的巨大舞台,苍青的幕布上是朵朵白云层层霞彩,阳光透过云霞的缝隙洒落下来,像是一道道镶金的线,从容的勾勒出白云苍狗无穷变幻。他喜欢这样看着辽原落日,这样的壮美和凄艳,常让人想起末路的英雄,也更常激起少年满腔的热血。
在草原上长大的那莫钟却没有怀曦的雅兴,人高马大的他虽然只有十四岁却已是部落里有名的勇士,能拉开最沉的弓,也能驯服最暴烈的马,所以,当他一掌拍下来的时候,知道他劲道的人都无论如何是要躲上一躲。于是,蕴了八分力道,边走,他边照着地上的人拍了下去,谁知那人却未如他所料的弹起或避开。眼看熊掌就要打到少年的肩头,他正暗急无法收势,身体却不知怎的一轻,轰的一下,就一头栽倒在地。
脸上痒痒的,金星盘旋中,他看见少年放大的笑脸,一边用狗尾巴草搔着他脸,一边笑道:“那莫钟,拜托你长长眼睛好不好,本少爷那么大只玉足放在那里你也瞧不见。虽说你的鼻子的确是大了一点,但这样用撞的即使真撞扁了也不见得好看——哎,哎,你不要这样看着本少爷好不好!虽说本少爷的确英俊潇洒玉树临风人见人爱,可你也不至于要看到流鼻血吧?——不要,你千万不要过来哦!”
在那莫钟第三拳挥过来的时候,地上的人终于跳了起来,夕阳勾勒出他与草原少年完全不同的身形:虽因年岁尚小而身量未足,却是骨骼奇秀,肌肉匀停,年轻的双肩尚略显单薄,但将来的宽厚已然蕴藏其中。只见他转过脸来,背对着阳光,十二三岁的脸庞仍带着孩子气的圆润,却有着削尖的下巴,原本属于中原的白净的肌肤已然被草原的阳光和风沙染成了小麦色,衬得剑眉格外浓黑,鹰勾的鼻梁格外英挺,漆黑的瞳仁里乌金色的光芒格外明亮。
那莫钟听说过这样形状的鼻子是中原凤氏皇族的特征,这一特征让他们看起来带着天生的一种高傲。不过他也曾不止一次的观察过面前的少年——也没什么不一样啊,连身上穿的中原服装都已经半新不旧了,这个所谓的皇家人其实也没什么特别。他常常都会玩着闹着就忘了对方的身份——来自中原天朝的皇太子,说好听点是来他们蛮族学习骑射交流文化的,难听点就是天朝仗打输了送过来求和的质子。认识之前,他是一早听说中原人礼节繁多个性虚伪,不过接触了以后,他发现这位太子殿下似乎除了有时话多一点之外,并没有什么和他们大伙不一样的地方,三年里,他不但和他们一起喝马奶酒吃生羊肉,更还真学会了骑马射箭,泛着淡淡金色的笑容乍看来已和草原上的人们没有什么差别,只除了在这样看着落日,或看到那个人的时候。在这样的时候,他就会叫他“木头呆子”,因为明明是同龄的少年,对方的笑容里不知怎的就会忽多了几分深沉,让他总是看不明白。
怀曦拍了拍身上的尘土,又仔细的将上面粘的草屑掸掉。这只是一件素色的旧袍,他却边掸边露出一抹不自觉的笑,心想一定要好好爱惜了。从十岁长到十三岁,原先带的那些衣服早不能满足窜高的少年,于是那人便请占伦大婶将他自己的袍子改小了给他。那人的衣服都是浅淡的水一样的颜色,穿在身上,整个人都好似一江春水。但这些颜色穿在别人身上却远不是那么回事,照在碧清的大雁湖里,少年看见素色衣襟下掩不住的不安分的光泽。不过他仍是真心的喜欢这些衣服,即使练功再苦,和那莫钟他们打闹得再厉害,他也总记得爱护它们,因为他知道:衣服可不像那人教给他的文韬武略、渔农耕桑,他身上多一件,那人身上就会少一件。
正想着,却不防那莫钟一掌抓来。“还闹!”他直觉要避,却觉风声不对,那莫钟这一抓竟是使尽了全力,大掌如雄鹰展翅样一意要将他拍倒。“干什么?”声音一沉,身体却比声音沉得更快,他想起那人教的“云柳拂空”,腰上使出一股螺旋巧力,上身堪堪避过那莫钟掌风,下盘却纹丝不动。刚躲过去,却瞥见那莫钟似乎一愣,他不由心道一声不好:别是刚才这招露了武功,教他给发现。想不到自己竟为了件衣服坏了大事。
懊恼中,谁知那莫钟略一愣神后竟又扑了上来,而他还在疑惑,一时也不知该不该再施展武功躲避,便被一下子扑倒在地。正是夏草疯长的季节,牧草足有半人高,被那莫钟这么狠狠一压,草茎划得脸上生疼,更割破了身上的衣裳,怀曦的皇子脾气终于上来了,刚要爆发,却觉身下的大地一阵颤抖。
“这是……”他扭头看向那莫钟。
蛮族少年面皮一绷:“是军队。”
怀曦终于知道了利害,没有再多问。他知道北方蛮族虽然近年来都臣服于大可汗莫勒真隆之下,但实际上还是分为许多的部落,各个部落之间也常为了水草征战。他身为质子,蛮族可汗自不会待他如上宾,而是把他扔到了实力最弱的铁刺一部自生自灭。原来这铁刺部自从几十年前帮着上上任大可汗与天朝大战过一次之后,族里的男子几乎都战死沙场,从此力量一落千丈。而草原上信奉的没有恩情,只有实力,所以昔日的功臣,如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