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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2章

[转世·重生] 郑屠 作者:奉旨把妹(纵横中文网vip2013-04-01完结,争霸、热血)-第2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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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大头领请放心,有我在,军器坊生产出来的军器就连大宋御器坊的都比不了!”

  “刘大财,以后全山的工事皆由你负责,山寨上的每一处关口,每一个险要的一砖一瓦都不能出现任何问题,日后若因为工事的低劣给山寨惹了麻烦,我拿你是问!”

  “俺记住了,俺拿脑袋向您保证,绝对拿出看家本事来!”

  “段景住,你是识马养马的行家,以后山上一千多匹战马的饲养皆由你负责,记住,这一千多匹马是我天道军的宝贝,绝对不能出现任何问题。”

  “是,属下遵命!”

  ……。

  终于,郑飞彻底的安排完了所有的大小事务。

  最后,郑飞起身下了最后一个命令,“全军听令!”

  “在!”满堂众人全部起身抱拳道。

  郑飞看了一眼众人,凝神郑重道,“咱们大军虽然斩获了一场大胜,但此战绝对不会是咱们梁山泊的最后一场仗,诸位兄弟切记不可沉迷大胜而放松警惕,甚至盲目自大!不要忘记,咱们依旧处于山下众州县数万朝廷兵马的层层包围之中,咱们的身份还是官府势必诛灭的山贼强盗!而且咱们这次暴露了实力,又缴获了曾弄十几年所积累的巨额财富,一定会引得山下州县的窥视,他们都是一群比曾弄还要可怕的吃人不吐骨头的恶狼,咱们稍有不慎就会全军覆没!所以,从明天开始,全体兄弟务必都打起十二分的精神,勤加操练军马,只有咱们自己的拳头硬如铁,刀剑锋利,才能保护好咱们的家人和财富!都听清楚了吗?!”

  “是!”满堂众人齐声大喝道。

  郑飞满意的点点头,凝重的表情突然一转轻松笑道,“至于今天嘛……兄弟们给我放开了肚子痛快的吃,痛快的喝,全山一起庆祝大胜,咱们一醉方休!”

  “好……”

  “哈哈俺等的就是大头领这句话!”

  “大头领万岁,哈哈哈!”

  满堂一片欢呼!

  郑飞也是哈哈大笑着,但当他的目光不经意间看到朱贵时,却见朱贵正一脸犹豫的看着自己。

  郑飞心头一动,对着朱贵打了个眼色,便悄然走进了后堂。

  不一会,朱贵也跟了进来。

  “有事?”郑飞问道。

  朱贵赶忙道,“是的,有两件,第一件事,刚刚一早收到消息,还没来得及呈给您看,留在曾头市的调查局情报人员传来消息,昨日午间,高唐州知州高廉以高唐州长官的名义正式派兵进驻了曾头市,宣布曾头市从此收归高唐州统辖,并将其改名为‘金高唐’,留下了一千州兵把守。”

  郑飞听了眉头不由一皱,这高廉真是好快的动作,不过这也是在自己的预料之中,曾头市如此宝地,只怕那高廉早就垂涎三尺了,如今最大的障碍曾弄已被自己所除,他自然会马上将曾头市收入囊中了。只可惜自己费尽周折剿灭了曾家,攻破了曾头市,收获了民心,却终究无法拥有此市!还白白便宜了高廉。真是窝火!

  “第二件呢?”郑飞问道。

  朱贵的眼中突然闪过了一丝得意道,“这一件是个可是个好消息,大头领您要找的那种鸽子,和会养那种鸽子的人已经找到了!此人听闻是咱们梁山天道军要用他,二话不说就跟着咱们的人带着他的所有鸽子都上了山,如今正在外面等候!”

  郑飞眼中顿时一亮,此时还真有会玩信鸽的人啊?!

  “走,去见见他!”

  “是!”




380,荣耀梁山(9)

  “大头领请进,他就在里面。”朱贵为郑飞推开一扇门,然后就快速闪到了门边,恭敬的等着郑飞先进。

  只是郑飞却清楚的看到朱贵那双小眼睛中分明流露出一股子怪异的味道,像是在偷笑,又像是满怀着某种恶作剧般的期待,郑飞心中不由有些奇怪,朱贵这小子,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

  算了,且先进去看看再说,郑飞立刻走进屋子,可还没等他看清屋内情景,就只听一人高声道,“小人见过大头领!”扑通一声,一个人影也接着跪倒了。

  郑飞听了心中一乐,这人貌似颇有些迫不及待的想加入我梁山呢,刚见自己就这般巴结,郑飞接着抬头看去,可当他终于看清跪着的那人的样子时,却是一下子就愣住了,心中也终于明白了朱贵刚刚那股怪异的神情的原因。

  只见一个人恭恭敬敬的跪在屋子正中,一双有神的眼睛正满含崇拜与期待的看着自己,但……他却是个侏儒,一个比武大郎还要挨上两分的侏儒!

  这就是朱贵找到的会玩鸽子的人?好像……应该是,因为在他的背后,正有一排铁笼,里面放着十几只鸽子,都正发出咕咕咕的声音。

  “嗯,起……起来吧。”郑飞短暂的恍惚后回过神来开口道。

  那侏儒赶紧站起身来,又从身旁抱起一把跟他个头差不多高的椅子殷勤的放在郑飞身前,“大头领快请坐,快请坐。”

  郑飞只好坐下,并用问询的目光看向了朱贵。

  朱贵介绍道,“这人叫王得旺,乃是东昌府人,特别喜欢玩鸽子,人称‘鸽王’。”

  王德旺赶紧练练拱手,“不敢不敢,浪得虚名而已,小人没别的本事,就是从小到大喜欢玩鸽子,却也因此被人污蔑,说我玩物丧志,而且因为小人长得五短身材,就更被人看不起了,这些年凭白遭受了许多嘲讽和笑话,但我知道,我这门手艺总会有发光的那一天。小人这些日子一直听说梁山泊上来了一群好汉,不打家劫舍,不祸害百姓,只行侠仗义,锄强扶弱,心中仰慕许久,早就想来山寨效力,但小人这般模样,便是想来也怕你们不收,谁料老天突然开眼,大头领竟派人主动去找小人,小人大喜过望,二话不说就带着所有鸽子就来了!”

  郑飞点点头,暗道此人这般模样,确实容易遭人歧视,他又看向那些鸽子,“这就是你养的鸽子?”

  一说起鸽子,王德旺眼中顿时一亮,瞬间竟迸发出极度兴奋和自豪的神情,整个人也像是充满了自信一样,“是是,这都是小人养的鸽子,却不是那种寻常被人吃的鸽子,都是一等一的绝妙品种!”

  郑飞起身走过去仔细看这些鸽子,只见这些鸽子虽然看起来都精神很不错,也都在笼子里不停摆着头打量着郑飞这个陌生人,但郑飞也没玩过鸽子,也看不出这些鸽子有什么独特之处。

  “这种鸽子就会送信?”

  在他身后,朱贵朝着王德旺使了个眼色,王德旺赶忙上前为郑飞介绍起来。

  “其实鸽子并不会送信,只不过有些鸽子的品种有很强的归巢性,无论它们与自己巢穴有多远,它们都会努力飞回巢穴,所谓信鸽就是利用鸽子这种归巢性,将简短的书信绑缚在他们腿上,传递给它们巢穴所在地的人。大头领真是见多识广,这种信鸽知道的人特别少,玩的人就更少了。山下那些见识短的,都说小人是玩物丧志,但小人知道这些鸽子其实都是宝贝,早晚会派上用场!”

  说罢,王德望又将郑飞请到几个笼子前继续介绍起来。

  “为了能让大头领看明白信鸽与寻常肉鸽的区别,小人特意也带来了几只肉鸽,”王德旺指着其中一个笼子里的几只鸽子道,“请大头领看,肉鸽从总体上看,个头大,显得也比较壮,但那都是赘肉和肥厚的羽毛衬托出的,只能起到御寒保暖的作用,并无多大实际意义。”

  “再看这信鸽,”王德旺指着另一个笼子里的一只鸽子道,“此鸽浑身上下部位匀称,嘴长短适中,鼻瘤紧贴鼻梁,眼睛明亮有神,腿粗壮有力,无腿毛,站立时矫健舒展,尾羽与地面平行,身体各部位都是在为飞行而生,这就是好的信鸽!”

  说罢,王德旺又打开笼子,一双抓出一只肉鸽和信鸽,近距离展示给郑飞看,“请大头领再从细处看看肉鸽和信鸽的区别。”

  “肉鸽的羽毛厚,而且非常松散。信鸽的羽毛则非常紧密,这样飞行在飞行的时候,遇到的空气阻力也就特别的小。不但节省鸽子飞行时的体力消耗,而且更易于冲刺、滑行和突然改变方向,以躲避天敌的袭击。”

  “肉鸽的脖子粗而厚,信鸽的脖子则短而薄,这也是有利于飞行的特征。”

  “肉鸽的腿很长,貌似好看却无多大作用,信鸽的腿则又。粗又。短,强劲有力。”

  “肉鸽的翅膀伸展开了之后,非常的平坦,毫无特色,但信鸽的翅膀伸展开之后,主羽长而匀称,副羽毛片大而松软,收缩有力,而且第八、九、十根羽毛还要略长一些,飞行中便于气流通过。”

  “但信鸽和信鸽之间也不一样,比如这两只信鸽,它们最大的区别就是它们的胸部,胸宽的这只有冲劲,适合短途快速传信。胸窄的这只有耐力,适合远途传信。”

  “还有,就拿这只鸽子来说,这可是信鸽中的极品,因为它的鼻瘤特别奇特,就像是一个头盔一样,所以我给它取名叫盔鸽,这种盔鸽……”王德旺现在的样子就像是一个小怨妇终于找到了可以倾诉的对象一样,两眼放光的越说越起劲,滔滔不绝的吐沫星子乱飞。

  郑飞终于彻底相信了,这王德旺虽然是个其貌不扬的侏儒,但真的是一个对鸽子特别有研究的人,的确是自己一直想找的那种会养信鸽的人!

  郑飞微微弯腰拍了拍王德旺的肩膀笑着打断他道,“很好,欢迎你加入我们。”

  王德旺愣了愣,突然反应过来,赶紧跪倒大喜道,“多谢大头领!”

  郑飞笑着点点头,“起来吧,我且问你,饲养这些鸽子大约需要多少钱?我想要更多的鸽子,短途和长途的都要!”

  王德旺回道,“回大头领的话,短途长途信鸽的花费都差不多,一只一年一贯钱足矣。”

  郑飞道,“好!我给你每年一百贯当作你的俸禄,你什么都不需要做,只专心给我饲养和培育优良的信鸽。”

  一百贯?!王德旺瞬间被幸福冲击的有些发傻,他在山下为养这些鸽子穷的叮当响,仅凭着一股对鸽子发自肺腑的热爱而坚持到了今天,能被人肯定已是极大的开心,却没想到如今还能得到如此丰厚的奖赏,而且不但奖赏如此丰厚,更可以把爱好当作工作来做,天底下哪有这样的好事?

  朱贵一看王德旺的傻样笑道,“还愣着干什么?还不快谢恩?”

  王德旺这才反应过来,又是扑通一声跪倒连磕了三个大响头,“请大头领放心,我别的本事没有,伺候鸽子谁都比不过我!谢大头领知遇之恩,小人定不负大头领期望!”

  “好,你去吧,养鸽子需要什么尽管开口提。”郑飞满意的笑道。

  朱贵接着唤过门口一名亲卫,将还依旧千恩万谢的王德旺领了下去。

  王德旺一走,郑飞两步上前就给了朱贵一个响头,“臭小子,连我都敢耍了是不是?”

  朱贵呲牙咧嘴的摸着头嘿嘿笑道,“小人第一次看到他时也吓了一跳,所以……小人也想看看大头领见到他会是什么表情嘿嘿。”

  二人相视一笑,主仆之间的关系显得自然而亲密。

  从一名默默无闻的山前酒店小掌柜,到如今的梁山高层头领,并且是大头领心腹之一,感受着来自全山上上下下的敬畏,朱贵颇有些春风得意的感觉,当然他也明白,自己能有今天,全是得自于大头领的知遇之恩以及厚爱。

  朱贵是个聪明人,他明白日后若想保持这般殊荣和优待,除了为大头领更加卖命的效力外,更需要与大头领建立更加亲近紧密的联系,但他毕竟追随大头领的时间太短,不知该如何处理才好,于是,在有一次有意无意的向大头领最亲密的手下兼朋友庞万春请教之后,庞万春只是微微一笑道,“朱兄如此聪明,难道还看不出大头领的脾气吗?”

  朱贵思前想后,终于醒悟过来,他发现大头领并不是那么高傲威严不可亲近,甚至相反,此人其实还是一个特别平易近人的人,于是朱贵渐渐的就有意无意的试探性的学着庞万春与大头领开一些不疼不痒的玩笑,果真没有引起大头领的反感,而且还显得与自己更亲近了些……。

  “朱贵,”郑飞的声音打断了朱贵的思索,他一听郑飞这个语气就知道郑飞是有事要吩咐了,赶忙恭声道,“是。”该亲近的时候可以亲近,但该效力时更不能有丝毫的马虎。

  “此人和那些信鸽都是咱们天道军的宝贝,你务必将他们保护得当,并且注意保密。同时,迅速安排调查局人手学习如何饲养和使用信鸽,争取可以早日将信鸽派上用场!”

  “是!请大头领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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